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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96,69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513,26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69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葛建利、实际控制人葛建利、卢刚、卢瑾、股东黄洪林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72.24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黄河路36号

咨询联系人:杨晓静、吴忠杰

咨询电话:0573-84468033传真号码:0573-84185902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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