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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2-30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372,865股。因此,公司可参与本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416,515,530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888,39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372,865股),预计合计派送现金红利41,651,553.00元(含税)。

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1,651,553.00元/430,888,395股=0.096664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6664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372,865股后的416,515,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14,372,865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074章 锋
200*****217刘 鹏
301*****443章力
401*****865史襄桥
500*****021金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可参与本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416,515,530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888,39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372,865股),预计合计派送现金红利41,651,55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1,651,553.00元/430,888,395股=0.096664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66643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航天路7号

咨询联系人:章宏建 张彦

咨询电话:0710-3626888-8068

传真电话:0710-334731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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