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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67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蔡曼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蔡曼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蔡曼莉,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先后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副处长、监管一处处长、并担任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与评估小组组长。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飞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旷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蔡曼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新希望

证券代码:000876

法定代表人:刘畅

董事会秘书:兰佳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电子邮件:000876@newhope.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1.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31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2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每日9: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收件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邮政编码:6100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报备文件

征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蔡曼莉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6.00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7.00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
的议案
8.00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2.00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3.00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5.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0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0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1.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3.00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5.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提案26、27、28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6.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5人选举票数(票)
26.01选举刘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2选举刘永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3选举王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4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5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7.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选举票数(票)
27.01选举王佳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02选举陈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03选举蔡曼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8.00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2人选举票数(票)
28.01选举徐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8.02选举吉跃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说明: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按弃权处理。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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