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2年5月19日,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2009号)。公司现将《立案告知书》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立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5月19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二、其它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根据立案告知书所述情形,公司初步判断此次立案调查事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或第五条所述情形。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2.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2〕 第48号)。因公司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即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书》。若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或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