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6号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74,094,0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4172%。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4,093,2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41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7%。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出异议。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0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炜、董洁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