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欧林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英大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备案。
英大证券已与公司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英大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1年度,欧林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年度,欧林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021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英大证券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范等。议事规则等符合相关规定。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欧林生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大证券督促欧林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英大证券审阅了欧林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1年度,欧林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度,欧林生物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度,欧林生物未出现该等事项。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1年度,欧林生物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英大证券已经制定了对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
2021年度,欧林生物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
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欧林生物与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欧林生物实际控制人樊钒丈夫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可恩生物”)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仍存在租赁交易。针对该情况,保荐机构复核了2018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公司与可恩生物签订的租赁合同,取得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与可恩生物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检查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与可恩生物交易的明细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2020年11月2日与可恩生物签署的《关于<租赁合同>之终止协议》,自2021年
月起终止了与可恩生物签订的
项租赁合同。但由于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城”)交房时间较计划时间有所滞后,导致可恩生物位于生物城的厂房装修有所延迟。经协商公司与可恩生物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同时可恩生物根据实际需求,减少了租赁面积,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金额呈下降趋势。上述交易定价对比了本持续督导期内非关联企业租赁公司场地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目前可恩生物厂房装修工程尚未完工,公司与可恩生物的租赁交易于2022年仍将延续。保荐机构将对双方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督导和关注。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产品管线较多,预期未来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的风险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经实现
种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公司产品管线还拥有多种在研产品,其中AC-Hib联合疫苗处于申报生产阶段、重组金葡菌疫苗处于完成II期临床试验阶段、另有多种疫苗正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为5,635.83万元,较上年增加1,363.15万元。随着在研项目的推进,公司在研发人员薪酬、耗用物料、临床试验费用、检测费用等方面进行持续性的投入,公司未来需持续投入较大规模的研发金额,推动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
(二)在研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生物制药企业,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已布局多种产品,其中: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和AC结合疫苗已上市销售,AC-Hib联合疫苗处于申报生产阶段,重组金葡菌疫苗处于临床试验阶段,除上述疫苗外,公司多种疫苗产品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处于临床试验中的产品,因临床试验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调整、受试者对临床方案的接受程度等,因此公司临床试验结果可能无法达到临床方案的研究终点,面临临床试验失败的风险。疫苗研发时间周期较长,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不确定性更大,研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试验证明疫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公司临床前研究的疫苗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三)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上市产品在国内市场均存在同类产品。公司产品整体上市时间不长,预计随着市场推广的进一步展开,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但是公司也可能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无法实现收入和盈利快速增长的目标。
公司在研创新产品为
类疫苗,传统疫苗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改良,但当在研产品完成研究开发且得到批准上市时,市场上也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同类产品的竞争,导致公司需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在研产品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扩大销售规模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患者或接种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的实现。
(四)产品质量导致的潜在风险
疫苗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如果公司出现生产控制不当、原材料未根据GMP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采购储存等情况,导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对公司品牌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未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质量控制规定,公司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配送、使用或者召回疫苗,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不排除因设备故障、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六)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目前除上市产品以外,研发管线也非常丰富,对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拥有专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团队,对公司的发展尤为关键。如果公司不能创造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绩效以及晋升体制,可能会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从而影响研发进度的推进,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
(七)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33,702.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8.52%
。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亦有所增长。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规模亦可能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强化疫苗研发、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等各方面的监管措施。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以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新的监管要求,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存在相应的政策风险。
(九)“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全国经济受到一定不利影响。疫情期间,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患者接种受限,疫苗产品的正常运输存在障碍,疾控中心回款期有所延长。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新冠疫情持续存在,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十)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本持续督导期内,欧林生物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
公司未来不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1年,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959.22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8.95%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发生较大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未来一定期间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疫苗行业具有投资风险高,研发周期长等特点。自成立以来,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目前拥有多种在研产品。公司在研产品相对较多,需要公司投入较多的研发资金,同时公司上市产品尚处于市场导入期,营业收入规模不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16.99万元,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然存在累积未弥补亏损,因此存在一定期间内无法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
增减幅度(%)营业收入487,151,580.35320,109,157.135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63,523.1336,130,174.9519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6,660,127.3927,340,876.22253.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61,825.4721,089,134.2489.49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658,320.30376,970,154.84
124.07
总资产1,211,880,833.86641,257,275.27
88.99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增减幅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040.0991
182.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040.0991
182.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110.075
234.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910.07
增加
7.62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47.62
增加
8.22
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9413.68
减少
0.74
个百分点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1年度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较上年增长
52.18%
,主要是因为:①自公司产品上市销售后,公司持续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销售持续增长;②2021年,公司AC结合疫苗取得首次批签发上市销售,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98.82%
,主要是因为销售规模的增长。
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上年增长
89.49%
,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回款增加。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增长
8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增长
124.07%
,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2021年公司实现
1.08
亿元净利润。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目前国内只有公司和武汉生物生产吸附破伤风疫苗,作为目前国内市场主要销售用于非新生儿破伤风的吸附破伤风疫苗,公司该产品未来的销量有望不断增长。
AC-Hib联合疫苗可有效减少疫苗接种次数,具有接种者依从性好、性价比高等优势,目前,公司在研的AC-Hib联合疫苗正在准备申报生产。
公司与陆军军医大学合作研发的重组金葡菌疫苗是目前国内唯一开展临床研究的重组金葡菌疫苗,已经完成Ⅱ期临床试验。该疫苗适用人群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高危人群,包括围手术期患者、老人及儿童等免疫力低下者,预计未来该疫苗市场十分广阔。
2、成熟的研发产业化平台和丰富的产品管线
公司研发团队在细菌性疫苗领域已经深耕十年,尤其在中试放大研究和产业化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已经建立起包括细菌大规模培养技术、目标产物分离纯化技术、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制剂技术在内的细菌性疫苗研发产业化平台;并且在相关技术领域获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在该平台研发的项目中已有
种疫苗完成上市。
公司已经形成“阶梯有序、重点突破、多产品储备”的产品管线。除已上市的疫苗外,公司还布局了多种产品。阶梯有序、多产品储备的产品管线能够保障公司未来持续推出新产品,提供后续的持续盈利能力。
3、国内标准的疫苗生产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疫苗生产过程复杂,其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生产环境和员工生产技能。公司已经拥有按照2010版GMP标准建设的三条疫苗原液生产线、三条分装线。生产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拥有多年疫苗生产、管理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覆盖生产各环节的生产管理体系,生产员工均接受培训和再培训,持证上岗。公司严格的生产环境和员工扎实的生产技能有力地保障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公司建立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拥有一支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面拥有十年行业经验的质量管理团队,质量管理人员均全面接受过相关法律法规、GMP规范的培训。为了不断提示产品产销研管理水平,公司目前正在建立MES、LIMS相关系统。
4、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经验丰富
公司自2009年设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均在生物制药行业有超过
年工作经验。目前公司管理运营团队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市场等方面经验,能够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规划产品开发计划,积极应对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增长,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项目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幅度(%)费用化研发投入56,358,340.4842,726,778.5331.90资本化研发投入6,678,718.451,070,000.00524.18
研发投入合计63,037,058.9343,796,778.5343.93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2.9413.68减少0.7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0.592.44增加8.15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63,037,058.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3.93%
,主要系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
(二)研发进展
2021年度公司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类别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12617059实用新型专利-16866外观设计利专----软件著作权----其他----合计127238125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7号文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3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40,043.6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增值税)4,159.9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83.73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锦江支行12890551941070310,682.93
兴业银行新华大道支行431110100100281282744.85
合计11,427.78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余额(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371,805,852.00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存
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
4,377,235.44减:募集资金置换15,741,231.62减:募投项目支出9,666,715.00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230,000,000.00减:支付发行费用6,497,325.7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4,277,815.12
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7.86%
的股份,2021年度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樊绍文直接持有公司3.85%股份,樊钒直接持有公司7.28%的股份。樊绍文和樊钒通过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持有公司
17.86%
的股份,樊绍文和樊钒可以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28.99%
,樊绍文和樊钒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1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公司职务持股情况
樊绍文
董事长、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15,592,795股。
1、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山”)持有
公司17.86%的股份,樊绍文持有重庆武山47.22%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广发原驰?欧林生物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樊绍文持有战略配售号资管计划1%的份额。2樊钒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29,489,220股。
1、重庆武山持有公司17.86%的股份,樊钒持有重庆武山
6.78%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成都磐桓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樊钒持有成都磐桓16.2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樊钒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69%的份额。3胡成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6,666,125股。
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胡成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6%的份额。
陈爱民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208,080股。
1、重庆武山持有公司17.86%的股份,陈爱民持有重庆武山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陈爱民持有成都磐桓5.42%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陈爱民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
5余云辉董事
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4%的股份,余云辉持有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卢陆董事
直接持有公司208,080股。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卢陆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7何少平独立董事-8李先纯独立董事-9王乔独立董事-
张鹏飞监事会主席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9%的股份,张鹏飞持有泰昌集团有限公司54%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陈曦监事-
陈克平职工监事
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陈克平持有成都磐桓
2.71%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吴畏董事会秘书
直接持有公司204,000股。
1、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吴畏持有成都磐桓
8.31%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战略配售1号资管
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吴畏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14陈道远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204,000股。
1、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陈道远持有成都磐桓
5.6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战略配售1号资管
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陈道远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15李洪光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277,440股。
1、重庆武山持有公司17.86%的股份,李洪光持有重庆武山
2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成都磐桓持有公司
1.55%的股份,李洪光持有成都磐桓10.84%的出资额,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3、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李洪光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16马恒军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4,858,946股。
1、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马恒军持有成都磐桓
13.55%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战略配售1号资
管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马恒军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6%的份额。17谭勇财务总监
直接持有公司277,440股。
1、成都磐桓持有公司1.55%的股份,谭勇持有成都磐桓
3.79%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战略配售1号资管
计划持有公司1%的股份,谭勇持有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3%的份额。
、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樊绍文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92,795股,截止2021年
月
日,樊绍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由15,300,000股增至15,592,795股;
、2021年度,公司副总经理马恒军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09,106股,截止2021年
月
日,马恒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由4,649,840股增至4,858,946股;除上述增持情况外,2021年度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2年
月
日,公司股东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8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
,其实际控制人张鹏飞先生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其持有的6,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本次质押占其持股总数的
23.17%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
。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控股股
东
本次质押股数(股)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泰昌集团
否6,000,000
是(首发限售股)
否
2022-01-21
2027-01-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3.17%1.48%
融资担保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止本督导报告出具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已质押股已质押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比例比例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股)
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股)
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冻结股份数量(股)泰昌集团
25,893,0406.39%-6,000,00023.17%1.48%6,000,000-19,893,040-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