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32】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5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8,564,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82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148,490,5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6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5,853,9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79,7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1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6,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81%;反对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95,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6%;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5,0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0%;反对6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徐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