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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601101 昊华能源

二○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 1 -会议议程 ..............................................................................................................................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5 -附件: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7 -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2 -附件: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3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4 -附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6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53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4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55 -附件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56 -附件2:关联方企业名录 ......................................................................................... - 64 -议案八: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9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70 -议案十: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2 -

议案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73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74 -

附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 76 -

会议须知为确保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和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

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表受托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权的在“弃权”栏内划“√”。一项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议案表决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自觉离开会场,请勿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工的正常作息。

特此告知,望各位股东遵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会议议程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关志生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0日14时会议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办公楼六层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董事、监事、律师;

其他有关人员;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纪律;

三、推举2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四、宣读以下议案概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律师回答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详细阐述了2021年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履职尽责,在解决历史问题、战略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预算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优异业绩。并对未来发展形势进行了分析,列明了2022年董事会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具体经营目标和工作举措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昊华能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全力维护股东利益,创造了历史最好业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创新创造、高质高效、从严治企、卓越发展”工作基调,紧扣“夯实基础、合规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遗余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夯实各项经营管理基础,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合规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降本降造、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1.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旗帜鲜明政治引领

2021年,昊华能源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一三五七”党建体系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不断引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 围绕中心任务,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互促、同向发力公司党委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对公司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专题研究“安全发展、合规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发展战略、新项目筹划、创新发展、班子建设”,抓要事、议大事、谋全局,着力方向引领,强化合规管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发挥了公司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

3.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公司内部营造遵规守纪、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涵养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4.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京能集团党委部署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注重调动党员干部参与热情,重点提高党史学习教育质量,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体党员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不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1. 抢抓机遇,取得历史最好业绩

2021年,公司紧抓煤炭市场好转时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保供政策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努力释放煤炭产能,稳步拓宽销售渠道,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公司有史以来最好经营业绩。

安全环保: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

产销情况:2021年,完成煤炭产量1,372万吨,同比增产157万吨、增幅12.9%,实现煤炭销量1,423万吨,煤炭产销创公司成立以来最高水平;甲醇产销量完成44.8万吨,同比持平。

收益情况: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9亿元,同比增长40.07亿元,增长91.84%;实现归母净利润20.14亿元,同比增长41.05倍,创公司历史新高。

2. 勤勉尽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重大成果

2021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履职尽责、倾尽全力,依法合规妥善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并取得了重大成果,公司和股东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

一是本着还原历史、遵从原合同事实的原则,严格依法合规妥善解决2015年京东方能源股权收购引起的相关问题。历经一年多的不懈努力,2021年3月公司收回了相关款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权益,践行了公司董事会对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承诺。同时,公司与京东方能源紧抓重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京东方能源于2022年3月取得了巴彦淖井田探矿权证。

二是全面完成红庆梁煤矿项目手续的办理工作。2020年12月,西部能源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了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2021年1月取得了《采矿许可证》;2021年8月,西部能源完成红庆梁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2021年12月,红庆梁煤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红庆梁煤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3. 深入开展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持续反思历史问题经验教训,认真研判形势,结合重点工作和风险点,有序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合规管理实施工作方案》和《合规管理办法》,聘任了公司首席合规官,建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合规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总结工作、研判形势、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合规意识和培育合规文化。公司以发展战略为引领,将合规管理与公司党建工作、“对标一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安全生产、成本管控、“三降一减一提升”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学习和合规培训,着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不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以问题为导向,督促经理层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原因分析和整改落实,不断规范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和行为,有效防范了相关决策和经营风险。

4. 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公司董事会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激发企业内在发展活力。

一是持续强化董事会建设。公司董事会反思和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不断强化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机制,保障公司非执行董事的知情权,着重发挥独立董事和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董事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整改并予以反馈,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全面实施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公司董事会按照国资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批准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进一步明晰了经理层聘任期限、岗位职责、考核目标、

绩效兑现等内容,迈出了经理层人员任职市场化的关键一步。

5. 强化预算管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坚持战略引领,积极督促经理层推进落实“三降一减一提升”成本管控等专项工作,全面强化预算管控,着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一是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负债结构。结合公司优异的经营现状和资金存量,提前购回公司部分债券、偿还部分借款,节省财务费用5,623万元;通过置换高息贷款,节省财务费用1,427万元;资产负债率比年初降低3.6个百分点。

二是深研税费政策,争取减税降费。深入研究税收条款,全年完成退税3,255万元;充分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政策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务成本41,870万元。

三是以红墩子煤矿项目为标的,争取国有资本金2亿元支持,满足了项目建设部分资金需求。

6. 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是明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结合煤炭行业发展形势和煤炭主业定位,正式批准了“煤为核心,煤电平衡,协同发展”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坚持“煤为核心”,强化煤电协同优势,围绕燃煤火电厂周边煤炭富集区寻找优质资源、开发煤矿新项目,努力创造公司新增长点的发展思路,确立了“打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卓越上市公司”的企业愿景。

二是加快推进红墩子煤矿项目建设。红墩子煤业狠抓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4.8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7.02亿元。

三是继续努力发掘新项目。近年来,公司按照发展战略要求,围绕蒙东、蒙西、宁夏等煤炭富集地区,开展了大量项目调研工作,对

36个煤炭资源新项目进行了持续跟踪。目前,公司正在对部分重点煤矿项目进行投资论证。

7. 持续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

一是推进技术创新。公司《深部煤矿冲击地压巷道防冲吸能支护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是昊华能源乃至京能集团在国家科学技术创新领域获得的最高荣誉。

二是推进智能化建设。2021年,公司所有生产矿井采煤工作面已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高家梁煤矿建成两套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单面单班增产1,000吨,已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建设完成两套快速掘进系统,实现掘、锚同步作业,单巷月进尺突破900米。红庆梁煤矿完成11307综采工作面设备智能化改造。

三是积极推动绿色降碳项目。高家梁煤矿完成搅拌站空气源热泵供暖改造;国泰化工完成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污水分盐与分质结晶等多个项目技术改造;完成2.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即将进入项目建设阶段。

8. 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展现国企担当

一是持续狠抓安全环保工作。公司持续强化“五精”管理,强力推进“六安工程”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抓弱补强、持续夯实基础工作,安全环保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继续保持稳定。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疫情防控。面对国内新冠疫情多发散发的情形,公司主动作为、常抓不懈,不断优化疫情防控制度体系。每月及特殊时期召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针对疫情防控新状况、新形势、新特点,制定防控措施。大力推动疫苗接种工作,在职员工做到了应接尽接;坚决落实各项进返京和返岗的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地保护了员

工健康,所属各矿区厂区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稳定。

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公司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采购帮扶产品735.21万元,增加帮扶地区收益,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国企力量。同时,公司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全年为鄂尔多斯地区疫情防控和公益组织等捐款合计705万元。

四是积极投身煤炭保供任务。2021年,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对能源的需求也持续增加,出现了局部供需紧张的情况。作为国有能源上市公司,昊华能源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全力以赴保证重点电厂用煤143.17万吨,积极落实地方政府煤炭保供任务12.84万吨,彰显国企责任担当。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

1.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5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表:

- 12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出席情况
2021年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全票 通过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
2.关于向红墩子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4.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5.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赵兵、朱方文);
6.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相关方追偿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资金及相应利息的议案;全票 通过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委托董事谷中和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
2.关于更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 13 -关文件。

关文件。
2021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全票 通过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含授权董事)。董事李长立、朱方文及独立董事张一弛分别委托董事关志生、于福国及独立董事朱大旗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6.关于对无形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1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6.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7.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2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8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全票 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赵兵、李长立分别委托董事于福国、谷中和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其中议案6关联方董事赵兵、孙力回避表决。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
5.关于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6.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8.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重组工作的议案

- 14 -

9.关于部室更名及调整编制的议案

9.关于部室更名及调整编制的议案
10.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10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票 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李长立、赵兵因分别委托董事董永站、谷中和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推行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4.关于审议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
2021年12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全票 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含授权董事)。公司董事李长立、于福国,独立董事张一弛、汪昌云分别委托董事关志生、董永站,独立董事穆林娟、朱大旗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3.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1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化工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 2.3MW)项目的议案;全票 通过
5.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并圆满完成了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议案内容表决情况通过比例(%)
2021年4月2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通过99.9955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1年6月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100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

4.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追溯调整的议案

4.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8.02公司与中煤集团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9.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9月10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通过100
2.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
4.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会议各3次,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章程》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意见。

专业 委员会召开时间/会次沟通事项应出席 委员人数实到 委员人数
第六届 董事会 审计 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1.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关于昊华能源年报审计预审重要事项与审计委员会的初步沟通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京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委22 (含授权)

- 16 -

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2021年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无形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22
2021年8月5日 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33
2021年10月15日 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3(含授权)
第六届 董事会 提名 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3
2021年3月1日 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33
2021年4月14日 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3

- 17 -2021年8月5日第四次会议

2021年8月5日 第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33
2021年10月15日 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3
2021年11月19日 第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33
2021年12月10日 第七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33
第六届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加强薪酬管控及激励情况的说明》;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情况说明》; 3.审议通过《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33
2021年4月14日 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特殊奖励项目审核的议案》。33
2021年10月15日 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推行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33
第六届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讨论稿)》。43
2021年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44
2021年8月5日 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总体规划(讨论稿)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44
第六届 董事会 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第一次会议 (原法治建设委员会)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诉讼仲裁情况报告》。33

四、其他经营管理工作

1. 降本降造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优化物资储备,全年存货较年初减少7,219万元,减幅达

39.97%。

二是发挥京能集团内部协同优势,与京能内部电厂进行多边交易,累计节约电费591万元。

2. 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公司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对各三级企业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对公司各层级、各年龄段干部的培训、培养、交流等提出了全面具体办法和措施,推进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全年选拔调整干部90人次,对不胜任、不尽责的领导干部岗位调整2人。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基层单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公司继续开展“首席员工”评聘工作,评选出“首席员工”17名;开展关键工种和关键岗位的梳理、辨识,建立公司关键技能岗位人才库,动态考核调整,识别关键技能岗位工种95个、共筛选778人;先后开展28次社会招聘,新增就业人数473人。

3. 公司品牌建设初步取得成效

一年来,公司反思改进,强化规范运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逐步消除历史问题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品牌价值得到迅速提升。

一是紧抓市场有利时机,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公告公司重大事项,践行诚信经营理念。

二是强化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沟通会、说明会,通过电话与投资者加强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的问题,有效消除投资者疑虑,重拾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4. 稳妥处置京西矿区人员和资产

一是公司积极协调京外企业,创造分流安置条件,全年共分流安

置30人;通过办理退休、协商解除等方式,全年分流安置262人。

二是公司全面梳理京西矿区剩余资产状况,立足“一线四矿”项目开发建设,做好资产处置前期工作;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取得京西深部采矿权价款返还11,650万元。

对未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构想

一、对未来形势的判断

1. 宏观上,能源革命步伐加快

从全球来看,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格局多极化趋势延续,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影响全球能源格局和产业格局,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是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竞争力大幅提升,高效、清洁、低碳、智能为特征的新能源时代已经到来。

从国内来看,我国目前正处于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的攻坚阶段,对优质能源和安全供应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发展理念推动下,我国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预计今后我国能源需求增长总体趋缓,能源结构转型明显改善,非化石能源占比有望在2025年超过20%,在2040~2045年期间将超过50%,成为我国能源供应的主体,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将从主体地位逐步退居保障地位;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单位GDP能耗水平有望于2040年前后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碳减排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 行业上,煤炭产业面临巨大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现代化煤炭市场体系、促进煤炭行业技术革命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强调指出,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要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要增强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切实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深刻认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加强煤炭智能绿色开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洗选,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

同时,煤炭市场化体制机制正在不断健全,价格体系正在不断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将成为煤炭行业长期健康平稳运行的压舱石。

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的地位仍将十分稳固,煤炭价格将在较长时期内维持在较高水平,煤炭的智能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成为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煤炭产业仍大有可为。

3. 从企业自身看,昊华能源仍需发展壮大

从企业自身看,昊华能源成立20余年来,顺利完成了由京西转向京外的重大战略转移,在产业布局、产能规模、生产效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机械化和智能化开采水平等方面,已全面超越了京西退出前的水平。但同时,公司在煤炭行业50强中排名比较靠后,产能规模也仅列在前30名之内,在行业中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仍存在明显差距;所属煤矿智能化建设刚刚起步,生产效率与行业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公司的控股股东——京能集团拥有火力发电、清洁能源、煤炭、供热等能源产业,肩负保障首都能源供应安全的重任。昊华能源目前全部煤炭产能不足2,000万吨,与京能集团火力发电的煤炭需求量仍存在较大缺口。因此,昊华能源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可以背靠京

能集团强大的股东优势,进一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深耕煤炭主业、不断扩大煤炭产能,对冲双碳政策和能源变革带来的巨大压力,继续保持公司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战略布局和战略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在能源发展方面,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立足以煤为主业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这些是昊华能源作为以煤炭为主业的能源企业进行战略布局、做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和遵循。

就煤炭市场而言,在较长时期内,煤炭需求仍在增长,煤炭供给难以释放,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价格仍将处于高位运行。因此,昊华能源将继续秉持“煤为核心、煤电平衡、协同发展、打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卓越上市公司”战略,积极扩大煤炭产能、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为后续转型升级夯实基础。

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昊华能源纵深推进“十四五”规划、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之年。“十四五”时期,昊华能源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随着新的发展变化,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司战略和“十四五”规划为引领,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紧抓市场难得机遇、充分利用协同优势,抢占市场先机、谋求新的发展、寻求新的突破,为昊华能源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产能显

著增加、效益稳定增长、管理精简高效、收入稳步提高”为发展目标,围绕“创新创造、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文化融合”工作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守初心,锐意拼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思路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煤为核心,煤电平衡,协同发展,打造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的卓越上市公司”为发展引领,以“改革创新、双轮驱动、强化合规、增量提效、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动改革创新,强力推进合规管理,通过“外延式发展”“内涵式发展”双向发力,持续推动增量提效,稳步将昊华能源做强、做优、做大。

三、任务目标

1. 安全环保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2. 产销量

2022年计划煤炭产销量1,450万吨,其中:高家梁煤矿预计实现850万吨,红庆梁煤矿预计实现600万吨。全年计划甲醇产销量42万吨。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全年计划完成营业收入72.38亿元;营业成本36.86亿元。

4. 利润总额

全年计划实现利润总额20亿元。

四、重点工作

1.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把关定向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使党建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一三五七”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和党的建设“十四五”规划,发挥党委把关定向作用,以突出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坚定发展信心、攻坚克难。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一岗双责”,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抓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企,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 继续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增强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根据公司战略要求和发展需要,做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遴选,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科学的授权体系,继续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所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架构,以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模式变化的需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 持续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一是以风险识别为核心,制度建设为抓手,流程管控为重点,文化培育为目标,强化合规管理职责,增强合规意识,培育诚信合规价值理念。

二是开展合规管理体系试运行,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合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三是持续开展合规管理检查,加强重大风险排查,落实风险管控各项措施,避免重大问题和风险发生。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通过PDCA闭环管理,逐步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水平。

4. 强化预算管控,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一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做好煤炭销售工作,努力通过释放产能增量,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向好。

二是进一步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筹划和落实国泰化工减亏扭亏措施。

三是抓住政策支持良机,利用当前良好的经营态势,积极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调整融资结构、释放融资空间、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做好资金调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严控重点项目投资,增加收益。

5. 突出战略引领,推动产能持续提升

一是紧抓保供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和落实高家梁煤矿产能核增工作,力争实现高家梁煤矿产能核增100万吨的工作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红墩子煤矿项目建设进度,紧盯项目重点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矿井建设,力争红一煤矿首采工作面10月底前实现投产。

三是继续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开展煤炭新项目考察调研和综合论证工作,为后续并购提供更多选择。

6. 加强干部人才培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要正视当前人才结构年龄整体偏大,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着力加强干部人才的培养力度,以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

一是在全面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

国企改革力度,强化顶层设计,深入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方案研究和设计,增强薪酬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激励更多优秀干部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年轻干部培养通道和体制机制,搭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和人才结构,加大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和范围,为新项目、新单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7. 积极践行国企社会责任,塑造卓越企业形象品牌

一是继续强化安全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保持安全环保形势稳定。

二是结合减碳降碳工作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力度,深入推动智能化矿山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集中式光伏指标,继续开展氢能项目研究,积极探索昊华能源清洁能源转型升级发展新路径。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政策要求,加强生产和销售的调配和组织,为重点能源供应企业提供优质煤炭产品,彰显国企担当作为。

四全面加强投资者关系工作,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的有效沟通联系,让更多资本市场相关方及时、准确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情况,以更加规范、诚信、负责的实际行动,着力打造卓越企业。

五是以产业帮扶为重点,坚持做好消费帮扶、公益帮扶、村企结对帮扶等工作,重点推进京蒙相关集体经济薄弱村帮扶,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伟大工程。

六是继续为社区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了解和掌握员工群众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文明和谐矿区厂区建设。

七是依法合规、妥善处理股民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济运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换届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工作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济运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三十四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关于向红墩子煤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西部能源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监事的议案》。

(二)2021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向相关方追偿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资金及相应利息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对无形

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五)2021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议案》《关于向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即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开展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组工作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推行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

(七)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化工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 2.3MW)项目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八)2021年,监事会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先后对控股的子公司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写出《调研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九)2021年,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委托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北京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十)关注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5年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分别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对公司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的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行为均按照有关协议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昊华能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认真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各位股东:

作为昊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就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及其角色

截至2021年末,公司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占董事席位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在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 33 -独立董事

成员

独立董事成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朱大旗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委员主任委员
张一弛独立董事委员委员---
穆林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汪昌云独立董事--委员主任委员-
刘明勋独立董事委员----

(二)报告期内现任独立董事情况

1.朱大旗: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一桥大学亚洲研究基地项目高级访问学者、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

南)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副主席、法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第二届法律顾问等;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汪昌云: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汉青高级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金融学季刊》副主编;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穆林娟:管理学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The Asia-Pacific Management AccountingAssociation理事,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Boston访问学者,北京市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北京市国资委预算管理评审专家,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00—2001年在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财务管理研究》编委;主持参与了财政部《管理会计指引》起草工作。现任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运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张一弛: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教浙江大学经济系、美国西北大学Kellogg商学院做访问学者、美国Texas A&M大学管理系做访问教授和Fullbright研究学者、《经济科学》编委、Journal ofChine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副主编和Human ResourceDevelopment Quarterly编委。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与创业中心主任,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昊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刘明勋: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大同矿务局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企划部部长,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梅苑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天地科技股份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天地科技股份公司职工监事,中煤科工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昊华能源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公司或公司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我们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专业委员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会议各3次,法律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我们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均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表决情况

在董事会和任职的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预先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反复沟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无论是通讯表决,还是现场会议,均发表我们的独立见解,提出合理建议,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其中,独立董事刘明勋先生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意见:

公司对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控股60%,项目概算84.59亿元,目前在项目外部融资没有实质性进展、融资不到位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东借款方式,但前提是必须坚持按股权比重向股东同比例借款,并

- 36 -姓名

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应参会 次数出席 次数
朱大旗660032
汪昌云651032
穆林娟660032
张一弛642033
刘明勋220000

且应有对等额度的实物抵押,由昊华能源单方面提供借款是不妥的,因此对此议案表示反对。除此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以赞成票审议通过。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会议、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经营情况。我们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动态,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工作,为确保畅通且充分的事前沟通,公司管理层积极主动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公司持续拓展多元化的沟通方式,除定期进行现场沟通外,也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交流,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司下列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发表了以下意见:

- 37 -2021年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董事会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1.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1.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相关方追偿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资金及相应利息的独立意见; 2.关于更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1.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1.关于对无形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38 -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关于对2015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1.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一、红二煤矿和选煤一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回购部分两期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推行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审议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积极推动公司历史问题稳妥解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原则,我们持续关注并积极推进京东方能源问题的有效解决。包括我们在内的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经理层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穷尽了各种方法,为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问题作出了巨大努力和贡献。京东方能源问题得到了依法合规解决,多付款项得到了追偿,并推进京东方能源重组工作,公司及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

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地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非控股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4月2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许汇海先生和周弘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赵兵先生和朱方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021年3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薛令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杜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1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9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此议案,同意选举刘明勋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柴有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月2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郝红霞女士、薛令光先生和柴有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的提名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议案中涉及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信息,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2.薪酬情况

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的议案》。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由于公司租赁类业务较少,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会使公司资产和负债均有增加、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无形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无形资产——矿业权(巴彦淖井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338.69万元。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和经营情况的公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41 -信息披露时间

信息披露时间公告名称公告编号
2021-01-29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1-003
2021-04-27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2021-025
2021-07-09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031
2021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公告2021-032
2021-10-152021年1-9月经营情况的公告2021-049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请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九)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9,998,2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35,999,948.16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利益方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相关制度在报告期内有效运行。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对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进行检查监督,通过及时监督、检查、整改,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各项职责和权力,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应有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各方面运作规范,在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现场调研和监督检查,坚持独立、客观判断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发表独立意见,担负起应有的重任,发挥建设性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努力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大旗 张一弛 穆林娟 汪昌云 刘明勋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合并及母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利润表、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决算的基础

2021年,公司财务决算编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范围

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合并范围与上期比未发生变化,详见下表:

- 44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煤炭销售100.00设立
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煤炭生产、销售80.00设立
鄂尔多斯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铁路运输59.00设立
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能源及矿产投资及贸易100.00设立
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矿产勘探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昊华国泰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煤化工产品制造销售96.6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京东方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能源投资50.00非同一控制下

- 45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煤炭产品生产、销售100设立
鄂尔多斯市昊华鑫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机械制造、维修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银川银川煤炭销售6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85.79亿元,负债总额为146.7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9.06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48亿元。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9亿元,利润总额35.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亿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9亿元。

以上为2021年财务决算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析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5.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亿元。

2021年度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 46 -项 目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额度变化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836,895436,245400,65091.84%
其中:营业收入836,895436,245400,65091.84%
二、营业总成本476,788410,42266,36616.17%
其中:营业成本296,958275,17521,7837.92%
税金及附加76,81830,50446,314151.83%
销售费用11,86812,709-841-6.62%
管理费用49,45453,312-3,858-7.24%
研发费用408508-100-19.68%
财务费用41,28238,2143,0688.03%
加:其他收益1,27023,868-22,598-94.68%
投资收益4,130-9515,081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9-4,5785,617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80-10,1058,82587.3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0-4304不适用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65,56734,054331,513973.49%
加:营业外收入1252,226-2,101-94.39%
减:营业外支出9,3663,9585,408136.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56,32532,321324,0041002.46%
减:所得税费用65,43926,08639,353150.8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0,8866,235284,6514565.38%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4464,790196,6564105.55%

1.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40.07亿元,增幅91.84%,主要原因:一是高家梁、红庆梁两矿煤炭平均售价548.86元/吨,较同期增加284.66元/吨,增收39.01亿元,销量增加160万吨,增收4.24亿元,合计增收43.25亿元。二是京西煤矿退出减收4亿元。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18亿元,增幅7.92%,主要原因:一是高家梁煤矿、红庆梁煤矿销量增加160万吨,增加成本2.34亿元,单位成本提高11.34元/吨,增加成本1.55亿元,合计增加3.89亿元;二

是受煤炭价格的影响,国泰化工原料煤、燃料煤成本较同期增加1.3亿元;三是京西港存煤销量大幅减少,对应结转成本同比减少2.91亿元。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63亿元,增幅151.83%,主要是本期煤炭售价、销量齐增,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导致资源税等同比增加4.49亿元。

4.财务费用同比增加0.31亿元,增幅8.03%,主要是西部能源分期购买无形资产(采矿权)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0.45亿元,同期未发生。

5.其他收益同比减少2.26亿元,减幅94.68%,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京西分流安置人员确认的其他收益较大所致。

6.投资收益同比增加0.51亿元,主要本期收到参股公司新包神铁路有限公司股利0.52亿元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0.56亿元,主要是同期鑫达商贸对北京欣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鑫丰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较大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0.88亿元,主要是同期计提京东方能源探矿权减值1.04亿元所致。

9.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0.21亿元,减幅94.39%,主要是同期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0.21亿元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0.54亿元,增幅136.64%,主要是本期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0.55亿元所致。

二、2021年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85.79亿元,负债总额为146.7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9.06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6.48亿元。

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万元

- 48 -

资产

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变动
差额变化幅度
资产总额2,857,9252,487,651370,27414.88%
货币资金402,717149,938252,779168.59%
应收账款29,11021,3107,80036.60%
应收款项融资3,8452,5651,28049.89%
预付款项4,1422,6611,48155.62%
其他应收款71,39012,38559,005476.42%
存货10,84118,060-7,219-39.97%
长期股权投资20,73623,253-2,517-10.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21639,9411,2753.19%
固定资产753,980783,041-29,061-3.71%
在建工程352,486240,366112,11046.65%
无形资产1,113,4421,032,12281,3207.88%
其他非流动资产23,790137,400-113,610-82.69%
负债总额1,467,2551,366,689100,5667.36%
短期借款110,969211,391-100,422-47.51%
应付账款100,11489,21410,90012.22%
合同负债21,54315,1846,35941.88%
应付职工薪酬6,5306,1264046.58%
应交税费42,00819,08622,922120.10%
其他应付款50,31941,2349,08622.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8,85787,01481,84394.06%
长期借款493,817368,295125,52234.08%
应付债券42,911233,071-190,160-81.59%
长期应付款285,534247,76337,77115.2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5,46927,007-1,538-5.69%
预计负债108,67414,49994,175649.55%
所有者权益总额1,390,6701,120,962269,70824.06%
实收资本(或股本)120,000120,00000.00%
资本公积332,239332,23900.00%
其他综合收益-15,868-15,491-3772.43%
专项储备44,12140,8613,2607.98%
盈余公积95,07695,07600.00%
未分配利润389,220191,424197,79610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64,788764,109200,67926.26%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0.27亿元,比年初增加25.28亿元,增幅为168.59%,主要原因是本期煤炭价格持续高位,销量增加,收到

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1亿元,比年初增加0.78亿元,增幅

36.60%,主要原因是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0.38亿元,比年初增加0.13亿元,增幅49.8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0.41亿元,比年初增加0.15亿元,增幅

55.62%,主要原因是预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14亿元,比年初增加5.9亿元,增幅为

476.42%,主要原因是本期西部能源因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确认的或有债权6.74亿元所致。

6.存货期末余额1.08亿元,比年初减少0.72亿元,减幅39.97%,主要原因是京西库存煤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5.25亿元,比年初增加11.21亿元,增幅

46.65%,主要原因是红墩子煤业项目建设投资增加10.21亿元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38亿元,比年初减少11.36亿元,减幅82.6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款及相关利息11.55亿元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1.10亿元,比年初减少10.04亿元,减幅

47.5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外部借款10.47亿元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2.15亿元,比年初增加0.64亿元,增幅

41.88%,主要是煤炭售价上升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20亿元,比年初增加2.29亿元,增幅

120.10%,主要原因是本期煤炭市场形势较好,报告期末公司待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6.89亿元,比年初增加

8.18亿元,增幅94.06%,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偿还了到期公司债及利息7.85亿元,二是2022年3月到期的公司债及利息14.87亿元重分类至本项目列报所致。

13.长期借款期末余额49.38亿元,比年初增加12.55亿元,增幅

34.0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部向工商银行长期借款5亿元;红墩子煤业向京能财务公司长期借款6.14亿元;国泰化工向京能财务公司长期借款1亿元所致。

14.应付债券期末余额4.29亿元,比年初减少19.02亿元,减幅

81.59%,主要原因是本期回购公司债券4.99亿元及2022年到期的一期公司债券14.04亿元(本金)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15.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0.87亿元,比年初增加9.42亿元,增幅

649.55%,主要原因是西部能源和昊华精煤计提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9.18亿元预计负债所致。

16.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38.92亿元,比年初增加19.78亿元,增幅103.33%,主要是本期效益较好,利润增加所致。

三、2021年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9亿元,同比增加25.16亿元,增幅达到142.7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2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9亿元。

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 50 -项 目

项 目本年累计上年同期变化额度变化幅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24,637490,758433,87988.41%
收到的税费返还3,7874,502-715-15.8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102,02470,59131,4334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0,447565,851464,59682.11%

- 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3,807132,39451,41338.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3,939114,715-776-0.68%
支付的各项税费213,28895,251118,037123.9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50547,19644,3099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539389,556212,98354.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909176,295251,614142.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8305,183不适用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回现金净额12,31121012,1015762.3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039310115,72937331.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533520133,01325579.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46,136101,55944,57743.8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741,9365,538286.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610103,49650,1144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77-102,97582,89880.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2,400-2,400不适用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3,702490,112-196,410-40.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702492,512-198,810-40.3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66,810587,188-220,378-37.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3,93159,75214,17923.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325,559-17,556-68.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8,744672,499-223,755-3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042-179,98624,94413.8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3.39亿元,增幅

88.41%,主要原因是高家梁、红庆梁煤矿同比煤炭量价齐增,收到的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14亿元,增幅44.53%,主要原因是高家梁煤矿代收代付的电费同比增加3.84亿元。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14亿元,增幅

38.83%,主要原因:一是受电价上涨的影响,电费同比增加1.75亿元,二是煤炭价格上涨,国泰化工原料煤、燃料煤款同比增加1.47亿元,三是受大宗物资价格上涨及产量的增加,材料款较同期增加1.02亿元。

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1.80亿元,增幅123.92%,主要原因是受煤炭价格的影响,本期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大幅提高,导致增

值税同比增加5.26亿元,资源税同比增加3.75亿元,所得税同比增加2.88亿元。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43亿元,增幅

93.88%,主要原因是高家梁煤矿代收代付的电费同比增加3.84亿元。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0.52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参股公司新包神铁路有限公司股利0.52亿元所致。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21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财政局退回京西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1.16亿元。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1.57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价款及资金占用费 11.55亿元。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45亿元,主要原因是红墩子煤业项目建设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0.55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因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价款资金占用费而缴纳的所得税0.58亿元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9.64亿元,减幅40.07%,主要原因:一是同期到期债务较多,相应借款较多;二是本期现金流相对充裕,借款较少。

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2.04亿元,减幅37.53%,主要原因是同期偿还泰康资管债权计划12亿元、超短融资债券10亿所致。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76亿元,减幅

68.69%,主要原因是同期昊华精煤同比减资,少数股东减资2.4亿元所致。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昊华能源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45.98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623.02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76,041.99万元,达到注册资本的63.37%;已累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9,034.45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也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9,998,2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共计659,999,049.6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不派发股票股利。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9,998,272股为测算基数,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439,997,926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果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昊华能源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完成对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

2.关联方企业名录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56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关联方2021年度 实际发生额 (元)
销售商品煤炭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466,880.41
煤炭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133,741,866.10
煤炭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0,098,492.98
煤炭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95,066,223.85
煤炭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3,029,830.22
煤炭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563,641.97
煤炭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8,375,005.90
煤炭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7,440,137.59
小计790,782,079.02
提供劳务转供电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63,921.00
转供电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9,741.46
转供电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557.69
综合劳务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4,117.37
小计2,618,337.52
接受劳务综合劳务北京金泰恒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40,972.44
物业管理费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428,968.41
综合劳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24,102.84
综合劳务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53,541.74
综合劳务北京天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237,449.11
综合劳务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342,712.49
服务费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8,514.86
观测费用北京京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23,396.23
保险费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0,661.70
建设工程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8,215,383.08
修理费北京奥之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2,153.99
技术服务北京京能能源技术研究有限责任公司358,490.56
技术服务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17,834.05
小计56,814,181.50
购买商品购买商品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43,031.77
购买材料配件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314,939.75
购买材料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71,681.42

- 57 -

购买其他商品(购买碳排放权)

购买其他商品 (购买碳排放权)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2,899,704.78
购买其他商品 (购买扶贫食材)北京金泰恒业晟通商贸有限公司600,000.00
小计9,429,357.72
租赁租入房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87,494.86
租入土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95,396.18
租出房屋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431,424.69
租出房屋北京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993,872.53
融资租赁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95,685.93
小计17,403,874.19
资金往来存款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848,083,608.16
借款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600,000,000.00
借款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
借款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100,000.00
小计5,708,183,608.16
担保被担保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00
合计发生金额8,585,231,438.11

2021年,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各种关联交易总额为

85.85亿元,较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120.85亿元少35.00亿元,主要原因是受公司被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影响,与京能集团财务公司借款较2021年度预计金额的50.20亿元大幅减少。较2020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7.89亿元多47.96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关联方煤炭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

3.54亿元大幅增加;二是由于公司货币资金存入京能集团财务公司,因此公司在京能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大幅增加。

2021年,公司没有出口煤炭,因此未与中煤集团发生出口代理业务,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 等进一步划分关联方2022年度 预计发生额 (万元)
销售商品煤炭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
提供劳务转供电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

- 58 -转供电

转供电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
转供电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0
综合劳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
综合劳务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
小计1,400.00
购买商品购买其他商品 (购买碳资产)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购买其他商品 (购电)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材料配件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3,000.00
材料配件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小计10,000.00
接受劳务综合劳务北京京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
综合劳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
综合劳务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0.00
工程建设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
工程建设北京京能地质工程公司1,000.00
转供电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
转供电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
综合服务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
综合劳务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0
小计30,600.00
租赁租赁房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租赁土地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
出租房屋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0.00
出租房屋北京昊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
融资租赁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000.00
小计52,400.00
资金往来存款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00.00
借款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600,000.00
借款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
借款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10.00
小计1,026,010.00
担保被担保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
合计1,570,410.00

2022年,公司预计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57.04亿元,较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多71.19亿元,较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多36.19亿元。关联交易金额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预计煤炭价格仍将保持较高价位运行,且关联方销售量预计较2021年度有

所增加;二是预计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提供存贷款及担保的金额会有较大增长。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经营范围: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经营范围: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社而被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体育设施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检测;仪器仪表维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

10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1-18,经营范围: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47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

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投资及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道路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制造、加工、安装煤炭机械;金属结构加工;炉具加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主营业务为发电;热力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销售脱硫石膏、粉煤灰电力附属产品。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是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测及维修; 一般经营项目:电能、

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燃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购销和货物运输。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主营业务为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咨询服务和培训;供热销售;粉煤灰和石膏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电力物资的采购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供冷、供汽、供水、储能公用事业及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供应、环保节能领域内的设备、原材料、燃料开发及高新科技开发。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公司预计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额为157.04亿元。

其他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关联方企业名录》。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执行。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了为

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2:

关联方企业名录

- 64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133,806万元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351,965万元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762,510万元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社而被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体育设施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检测;仪器仪表维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667,761.7856万元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500,000万元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 65 -

CBD国际大厦

CBD国际大厦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1-1810,000万元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100,000万元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7幢3,000万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

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北里23号院蓝慧大厦六层66,860万元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热力供应;技术检测;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47号13,708.6万元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

- 66 -

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92,118.41万元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投资及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道路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制造、加工、安装煤炭机械;金属结构加工;炉具加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北京金泰恒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北京金泰恒业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登莱胡同4号10,400万元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酒、饮料;零售卷烟、雪茄烟;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劳务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复印;汽车租赁;代售机票、火车票;家居装饰;销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 67 -

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4号楼1,240万元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物业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运动项目除外);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酒店管理;数据处理;出租办公用房;绿化管理;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汽车装饰服务;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航空机票销售代理;销售百货、日用品、花卉、化肥、文具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工艺品、电子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北京天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天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100万元会议服务;服装干洗;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垂钓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杂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住宿;淋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游泳(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3日);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零售烟草;理发、美容(非医疗美容)。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红海经二路西侧红海纬二路北侧174,927.2万元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咨询服务和培训;供热销售;粉煤灰和石膏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电力物资的采购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供冷、供汽、供水、储能公用事业及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供应、环保节能领域内的设备、原材料、燃料开发及高新科技开发。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90,954万元发电;热力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销售脱硫石膏、粉煤灰电力附属产品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园区184,143.2万元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测及维修; 一般经营项目:电能、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燃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购销和货物运输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74,180万元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蒸汽热水、蒸馏水、石膏、工业盐、粉煤灰及其电力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热电项目建设及投资管理;发电设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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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修、维护、加工;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力物资及材料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开发;供冷服务;储能材料及产品应用;云计算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推广应用。

检测、检修、维护、加工;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力物资及材料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开发;供冷服务;储能材料及产品应用;云计算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推广应用。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

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能路1号80,000万元电力及热力的生产、销售;供热服务;电力设施建设;污泥、生物质耦合发电的技术开发;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粉煤灰及石膏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电力物资的销售;供冷服务;充电桩充电服务;能源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灵武市宁东镇.90,000万元从事火力发电、新能源、储能、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的生产及销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电力物资采购;供热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服务;电力大数据增值服务。

议案八:

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圆全在2020、2021年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

天圆全创立于1984年,总部设在北京,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服务功能完善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领域包括财务报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监督检查审计、经营效益审计、内部经营管理审计、预算资金支出评审、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科技资金专项审计、内控建设咨询服务与评价审计、清产核资审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评价、财务尽职调查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指引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2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4.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项目能如期完成。

三、编制的依据

1.公司“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

2.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四、2022年度主要经营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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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2022年预算2021年实际
煤炭产量(万吨)1,4501,372
煤炭销量(万吨)1,4501,386
甲醇产量(万吨)4244.79
铁路运量(万吨)610650

备注:煤炭销量中不含贸易量

五、2022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22年预算营业总收入72.38亿元,营业总成本52.36亿元。

六、其他说明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盈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周转、重点项目建设及投资等需求,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不包含京能财务公司56.2亿元)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03年9月,昊华能源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

2010年5月,昊华能源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将独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年调整至8万元/年,此标准已执行了12年。

鉴于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员工收入已大幅增长,考虑到当地物价上涨因素、独立董事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中所做的贡献,以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投资和经营决策等方面担负越来越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参考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水平,建议将独立董事津贴由8万元/年调整为12万元/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善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改内容新旧对比表(七项)

- 74 -序号

序号原条款内容新条款内容
15.3 薪酬结构及标准 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和津贴补贴组成。5.3 薪酬结构及标准 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特别奖励、津补贴组成。
25.3.1 基本年薪是高管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高管正职标准为30万元/年,按月支付;5.3.1 基本年薪是高管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市国资委及京能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按月支付;
35.3.2 绩效年薪 高管正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为1,副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由公司党委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在0.6-0.9之间核定,平均不超过正职的0.8,合理拉开薪酬差距的(至少划分三档及以上,各档的分配系数差不小于0.02),平均可按不高于0.85核定。其日常按基薪标准的70%进行预发。5.3.2 绩效年薪 高管正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根据考核结果最高不超过1,副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根据其岗位职责、承担风险、业绩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因素核定,平均不超过0.8,合理拉开薪酬差距的(各档的分配系数差不小于0.02),平均可按不高于0.85核定。日常按不超过基薪标准进行预发。
45.3.3 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是在规定任期的周期性薪酬激励,是与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收入。
55.3.3 安全奖励: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奖励标准为20万元/年;其他高管人员平均按照0.8系数执行。5.3.4.1 安全奖励:正职的安全奖励标准依据《安全生产奖励和经济处罚考核标准》确定;其他高管人员平均按照0.8系数执行。
65.5 有薪假工资发放规定 5.5.1 病假工资 5.5.1.1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六个月以内,根据本企业工龄年限,按比例支付病假工资,即工龄不满2年,基本5.5 有薪假工资发放规定 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有薪假工资依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及国

- 75 -

年薪执行60%;已满2年不满4年,基本年薪执行70%;已满4年不满6年,基本年薪执行80%;已满6年不满8年,基本年薪执行90%;已满8年及以上的,基本年薪执行100%,其他工资项目、津贴不再享受。

5.5.1.2 自第七个月开始转入不在岗人员,按《企业职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文件处理。

5.5.2 工伤假工资

因工负伤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5.5.3 探亲假

经过批准休探亲假,享受基本年薪,其他工资项目、津贴补贴不再享受。

5.5.4 婚丧假工资

经过批准休婚丧假,法定天数以外的,只享受基本年薪,其他工资项目、津贴不再享受。法定天数以内的,除享受基本年薪外,绩效年薪按本人的正常标准支付。

5.5.5 产假

按规定休产假或计划生育假期间,为了保证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延续,企业可预支部分工资,待生育保险基金返还生育津贴后,予以冲抵;生育津贴打入个人账户的,由本人交由财务,企业予以入统工资总额,并支付生育津贴差额。

5.5.6 带薪年休假

休带薪年假期间,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本人的正常标准支付;其他津贴、补贴按照相关发放规定执行。

年薪执行60%;已满2年不满4年,基本年薪执行70%;已满4年不满6年,基本年薪执行80%;已满6年不满8年,基本年薪执行90%;已满8年及以上的,基本年薪执行100%,其他工资项目、津贴不再享受。 5.5.1.2 自第七个月开始转入不在岗人员,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文件处理。 5.5.2 工伤假工资 因工负伤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5.5.3 探亲假 经过批准休探亲假,享受基本年薪,其他工资项目、津贴补贴不再享受。 5.5.4 婚丧假工资 经过批准休婚丧假,法定天数以外的,只享受基本年薪,其他工资项目、津贴不再享受。法定天数以内的,除享受基本年薪外,绩效年薪按本人的正常标准支付。 5.5.5 产假 按规定休产假或计划生育假期间,为了保证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延续,企业可预支部分工资,待生育保险基金返还生育津贴后,予以冲抵;生育津贴打入个人账户的,由本人交由财务,企业予以入统工资总额,并支付生育津贴差额。 5.5.6 带薪年休假 休带薪年假期间,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本人的正常标准支付;其他津贴、补贴按照相关发放规定执行。家相关规定发放。
75.7 职工监事的薪酬支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结合相关岗位及薪酬管理办法执行。5.7 总助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监事的薪酬依据《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昊华能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总助级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监事)薪酬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昊华能源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或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发〔2014〕12号 《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

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京国资发〔2017〕17号 《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

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京国资发〔2017〕14号 《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

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Q/BEH-207.07-06-2022 《京能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薪

酬管理办法》京能集团党字〔2019〕67号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管人员

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或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 职责

4.1 公司股东大会

4.1.1 审批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4.2 公司董事会

4.2.1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薪酬兑现方案。

4.3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3.1 审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薪酬兑现方案。

4.3.2 审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4.4 人力资源部

4.4.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4.2 拟定高管人员基本年薪。

4.4.3 拟定高管人员标准绩效年薪。

4.4.4 拟定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及落实。

4.4.5 负责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工作。

4.4.6 审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4.5 经营管理部

负责高管人员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4.6 法务内控部

负责对高管人员薪酬发放和考核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7 纪检室

参与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善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5.2 遵循原则

5.2.1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运用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5.2.2 坚持薪酬与业绩直接联动挂钩。真正体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价值导向。

5.2.3 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集团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5.2.4 坚持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根据岗位价值、目标难度、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拉开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最大限度调动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热情。

5.3 薪酬结构及标准

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特别奖励、津补贴组成。

5.3.1 基本年薪是高管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市国资委及京能集团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按月支付;副职基本年薪分配系数由公司党委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在0.6-0.9之间核定,平均不超过正职的0.8。

5.3.2 绩效年薪是高管人员的激励性收入,与高管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标准绩效年薪、绩效考核系数、公司业绩系数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等因素确定。高管正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根据考核结果最高不超过1,副职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根据其岗位职责、承担风险、业绩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因素核定,平均不超过0.8,合理拉开薪酬差距的(各档的分配系数差不小于0.02),平均可按不高于0.85核定。日常按不超过基薪标准进行预发。

5.3.3 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是在规定任期的周期性薪酬激励,是与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收入。

5.3.4 特别奖励一般是指安全奖励及突出贡献奖励,具体根据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5.3.4.1 安全奖励:正职的安全奖励标准依据《安全生产奖励和经济处罚考核标准》确定;其他高管人员平均按照0.8系数执行。

5.3.4.1.1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考核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亡1人,减发奖励标准的50%;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亡2人,取消奖励;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亡累计达到3人,取消奖励并处罚上一年度实际收入的3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处罚上一年度实际收入增加10%;

5.3.4.1.2 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考核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取消奖励。具体按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5.3.4.1.3 具体按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5.3.4.2 突出贡献奖励:主要与当年利润超额完成情况挂钩,年度超额利润=年度利润实际完成值-前三年度利润实际完成平均值。

- 79 -

超额利润金额档位(万元)

超额利润金额档位(万元)正职奖励金额(万元)
2000(含)-30005(含)-10

- 80 -

3000(含)-5000

3000(含)-500010(含)-15
5000(含)-1000015(含)-20
10000(含)-30000及以上20(含)-25(含)

董事长、总经理的突出贡献奖励标准最高为25万元/年,其他高管人员按照0.8系数进行奖励,若系数合理拉开差距的(至少划分三档及以上,各档的分配系数差不小于0.02),可在0.6-0.9之间核定奖励系数,平均系数可达到0.85。

5.3.4.3 其他专项奖励:出色完成公司董事会交办的重点工作,或公司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时,另行确定奖励金额。

5.3.4 津贴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按月发放。

5.4 津贴补贴项目及发放标准

5.4.1 通讯补贴

正职通讯补贴500元/月、副职400元/月。

5.4.2 交通补贴

正职按1人1车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执行交通补贴;副职交通补贴执行3000元/月。

5.5 有薪假工资发放规定

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有薪假工资依据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5.6 其他规定

5.6.1 高管人员工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定期、及时、足额支付。

5.6.2 采取委托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薪酬。

5.6.3 不得违反规定兼职取酬、享受福利待遇或者超标准发放薪酬、福利、津贴等,公司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从严处理,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

5.7 总助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监事的薪酬依据《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5.8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6 检查与考核

6.1 归口管理部室按照本标准条款,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6.2 考核依据:昊华能源相关考核管理规定。

6.3 考核时间:每年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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