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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中盐化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328

2022年5月26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 26日上午 9:15-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第1、2、3、4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监事各一名)。

(六)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一

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草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2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二

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 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三

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2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四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五)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六)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十一)在解除限售年度考核过程中,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因素,或对标企业样本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等样本极值的特殊情形,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调整同行业企业样本;

(十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 料 之 五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周杰、龙小兵、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胡书亚、李强、赵艳灵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5人:

周 杰:男,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合肥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合肥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盐化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盐化工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小兵: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总工程师、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盐湖南株化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盐业总公司职工董事、总工程师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科技安环部部长、中盐化工董事。

乔雪莲:女,197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兼新疆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发展部部长、新疆能源(集团)产业链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新疆能源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董事长、中盐化工董事。

李德禄:男,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阿拉善盟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吉盐化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盐化工党委负责人、董事长;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盐化工董事。屈宪章: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助理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采购中心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经理、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董事、中盐化工董事。独立董事3人:

胡书亚(化工专业),女,1961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经理、主任工程师。长期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在氨碱法、联碱法、天然碱等纯碱行业及小苏打、烧碱、氢氧化镁、有机硅、无机盐、复合肥、热电联产等领域均有工程业绩;曾担任青海地区等五个百万吨级氨碱项目以及伊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外氨碱项目的设计经理;在联碱领域先后承担国内三个大型联碱工程的设计经理及专业审核工作;在天然碱领域分别承担土耳其、博兹瓦纳、美国等国家超大型天然碱加工项目中担任设计经理。参与项目曾获国家及行业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国家工程设计银质奖、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等;并有多项获得行业协会认定的专有技术;参与《纯碱工学》第三版的编审工作并编写多个技术进步章节;在化工领域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李强(法律专业),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李强律师执业23年,擅长刑事案件、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提炼分析、风险防范和法律方案,企业合规风险防控等。对刑法、民法典、公司法有深入研究,成功

代理诸多疑难复杂及标的过亿元的民商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处理公司各类纠纷案件的经验。多年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大唐国际托电公司、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包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提供法律服务。赵艳灵(会计专业),女,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任内蒙古分所执行合伙人。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IPO审计、资产重组、再融资及咨询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市场实战经验。从事证券期货审计工作23年来,组织、主持IPO、上市公司审计10多家。近几年担任内蒙君正年报及内控审计、大唐药业、赛科星等公司年报审计的签字合伙人。多年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高新企业提供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咨询服务,涉猎行业广泛。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六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同意提名程少民、韩长纯、许鸿坤3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刘发明、王敏2名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26日

附件二:

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少民: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宁波北仑港发电厂技术部专职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纯碱厂操作工、环保科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环保科副科长、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干部,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规审计部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盐化工监事;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会主席。

韩长纯:男,196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财务处干部,国务院监事会48办事处工作,中盐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副部长、资金清欠小组副组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中盐集团财务资金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一级高级经理。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

许鸿坤:男,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中国盐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挂职),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主办。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管,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建工作部)副部长(挂职),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刘发明(职工代表监事):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36914部队服兵役,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党工部纪检主管,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纪检干事、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盐化工监事,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

王敏(职工代表监事):女,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质检中心、党委工作部工作,先后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党工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中盐化工监事,钠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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