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盈康生命 |
保荐代表人姓名:乔岩 |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琰婕 | 联系电话:010-8332113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2年5月1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22年初证监会修订的相关上市监管制度规则,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制度规则以及董监高的十项“禁止”事项及案例分享。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有,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408.03万元,同比下降345.13%。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2021年度,上市公司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治理活动,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年,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瑕疵,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学习与执行。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 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的补缴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 个人所得税的补缴或追缴承诺及连带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由于张竞先生因个人原因离开安信证券,安信证券指定许琰婕女士接替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乔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