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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邦科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百邦科技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邦科技”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3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奉悉。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其中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问题1.年报披露,你公司2021年度来自线上的订单较2020年增长57%,线上销售额较2020年增长77%。同时线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也有效推动了线下门店的业务增长。报告期内,门店非保修业务量年化增长29%以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有139家手机售后服务连锁门店,累计发展加盟门店超2000家。

(4)请会计师分别说明就公司线上与线下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并说明所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

会计师回复:

公司线上收入的确认依据与线下销售收入的确认依据一致,均以工单完成,消费者签收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对于公司的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我们执行了以下的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行业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

3、获取了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比核查了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前后年度的变化情况;对各业务类型收入过去两年的变动情况实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性程序的维度包括:对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与202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保内维修、保外维修、新机销售、其他商品销售、增值服务、电子

商务等业务类型进行逐项对比分析;以及对于2021年各类业务前五大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进行分析;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销售金额实施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财务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5、针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记账凭证、签收单据、工单等单据,检查记账凭证的业务类型、金额是否与原始单据的业务类型、金额相符等支持性文件;

6、客户背景调查,抽样选取新机销售收入客户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查看该客户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年报披露和其他披露事项等,通过以上程序分析新机销售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7、我们针对维修门店的保外维修业务收入执行了数据分析程序,检查是否存在保外维修收入异常的门店,并根据分析结果选取维修门店,检查维修门店的当期营业收入确认金额与银行账户入账金额是否一致。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根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问题7.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801.26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14.67%,较2020年度下降21.69个百分点。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86.10%,坏账计提比例为0.89%,其中大型手机厂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为0。请你公司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率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并结合往年各账龄应收账款迁徙率数据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中小零散客户的坏账金额的确定过程和依据

公司将全部中小零散客户作为一个信用风险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公司采用迁徙率模型测算时,首先收集汇总了账龄数据后,计算出各账龄段的迁徙率;

公司中小零散客户过去历年的各账龄应收账款迁徙率如下:

账龄2017年至2018年2018年至2019年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平均迁徙率
0-3个月0.07%2.95%0.40%1.14%
3个月-1年52.04%13.46%32.75%
1-2年74.67%0.45%37.56%
2-3年100.00%100.00%100.00%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根据历史期间对五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评估的经验,公司预计账龄长于五年的坏账率为100%。同时,公司根据五年平均迁徙率情况计算出各账龄的历史损失率如下:

账龄历史损失率
0-3个月0.14%
3个月-1年12.30%
1-2年37.56%
2-3年100.00%
3年以上100.00%

公司认为,目前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将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在历史损失经验基础上反映当前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前两年度平均预期信用损失率1.80%,最终得到2021年末0-3个月的预期损失率为1.94%。

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中小零散客户应收账款未回款金额为22,120.36元。

二、大型手机厂商相关的应收账款补充说明

公司应收大型手机厂商仅以下一家单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服务内容账期(天)回款情况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8,554.59-8,554.59苹果手机维修45已全部回款

公司期末根据已获取的确凿证据,判断应收账款项目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的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公司将大型手机厂商作为一个信用风险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在评估组合的信用损失时,公司考虑了历史损失率和前瞻性因素,大型手机厂商2019-2021年过去五年的平均历史损失率为0, 公司最终得到2021年末预期损失率为0。

公司大型手机厂商过去历年的各账龄应收账款迁徙率如下:

账龄2017年至2018年2018年至2019年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平均迁徙率
0-3个月
3个月-1年
1-2年
2-3年
3年以上100.00%100%100%100.00%100.00%

综上,本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801.26万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14.67%,较2020年度下降21.69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2020年度类似绿森的大额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同时,公司对于天安保险的应收坏账进行了核销所致,公司各组合的风险损失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会计师回复: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会计政策;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了解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获取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等支持性文件;

3、对于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了解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和方法,获取并复核公司本期历史损失率的基础数据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4、获取并复核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按照核定的账龄和预期信用损失率,重新计算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并与公司账面余额比较核对;

5、检查应收账款期后的回款情况,确认是否与期前计提的坏账有重大不一致的情况。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于应收账款中“中小零散客户”、“大型手机厂商”所作出的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问题8.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816.1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244.02万元。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为10.397次,较2020年度同比下降41.94%。请你公司列示期末库存商品的构成明细,包括账面金额、库龄、备货用途等,并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下降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与计提的充分性。请会计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发表意见。公司回复:

一、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存商品明细类别品牌机型备货用途期末金额期末金额小计占比期末可变现净值
库存商品-新机新机整机苹果iPhone11新机销售6.3134.661.91%34.66
iPhone127.74
iPhone131.40
iPhoneXR1.32
iPhoneSE1.18
其他16.71
库存商品-配附件及其他销售配附件不适用商品销售636.821,781.4798.09%1,537.45
原厂配件维修备件644.71
外采配附件维修备件205.65
维修工具维修工具294.29
合计1,816.131,816.13100.00%1,572.11

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余额人民币1,816.13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期末的库存结构、本期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和2020年不同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机存货34.66万元,2020年末为1,270.78万元;同时由于公司战略性减少新机分销业务和2020年末终止某品牌授权业务,公司本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成本较2020年下降1.95亿,因此本年度库存周转率较慢。

原厂配件库存主要是为苹果IRP授权项目和公司自营门店采购的原厂配件,外采的配附件主要是为联盟业务采购的维修备件,商品销售库存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除部分维修工具的库龄在1—2年之外,其余库存均在一年以内,不存在产品滞销积压的情况。

(二)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减值原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提原因存货类别库存金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适用于部分较老手机型号的库存配附件,产品的销量下降明显,公司降价促销导致其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外采配附件3.711.8550%
安卓等系列的销量下降明显的配附件,公司降价促销销售配附件21.316.3970%
样品、不良品、非苹果系列的配件产品销售配附件4.410.8880%
库存积压2年以上的,没有动销的产品,其成本完全不具备可变现价值销售配附件234.90234.90100%
无计提1,551.80-
合计1,816.13244.02

本期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44.02万元,主要因为部分销售配附件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和公司业务调整,导致其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公司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也会考虑降价促销后的价格、产品销售之前发生的费用等。

会计师回复:

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公司与存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2、取得公司期末的存货明细表,执行变动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3、针对期末存货余额,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实地观察、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可变现净值测试,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通过检查公司销售清单获取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存货可变现净值测试中的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公司存货跌价测算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6、检查期后处置的存货情况,取得并检查相应的销售清单,核对可变现净值的准确性。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原因合理,未发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问题11.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945.13万元,同比增长934.06%。你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方案设置2021年度考核指标为2021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购买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理财收益较2020年度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调节投资收益以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或恪基金8,519,303.00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海通基金610,963.35
其他投资理财收益321,005.82914,017.12
合计9,451,272.17914,017.12

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或恪知行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产品名称:或恪知行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约机构:广州或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机构:招商证券。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内容申购/申请日期金额(元)份额(份)
本金申购6月15日20,000,00020,000,000
本金申购9月10日10,000,0008,696,408
基金第一笔分红8月3日-3,191,370
基金第二笔分红11月9日-5,227,903
基金第三笔分红12月8日-1,725,879
份额小计-38,841,561
基金赎回12月8日36,744,52537,115,682
基金赎回12月13日1,774,7781,725,879
赎回小计38,519,30338,841,561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确认8,519,303

公司的另外一笔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来源于灵均致臻指数增强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托管机构:海通证券。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内容申购日期金额(元)
本金申购7月15日5,000,000
基金第一笔分红12月29日610,000
基金第二笔分红12月29日963.35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确认610,963.35

备注:该基金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

公司2020年度只进行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投资,因此同比出现大幅增长。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是基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主观上不存在通过调节投资收益以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的动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19日公告,由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对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公告的《草案》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扭亏且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在公司对于“净利润”的解释备注中注明该“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上述《草案》规定,2021年度经审计后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500万元,因此2021年度被激励对象将不会获得相应的股权激励。

综上,公司不存在通过调节投资收益以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对投资收益项目,获取合同、银行回单、基金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针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期末账面价值进行函证,核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结构性存款购入、赎回、收益信息,检查投资收益是否均已恰当地进行了记录和核算;重新测算公司投资收益金额,与账面收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有关投资收益的具体内容、理财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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