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9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宋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