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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3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1,857,2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2,470,9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386,3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5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5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2,157,64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557,989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9,599,656股。)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为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腾讯会议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03、《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856,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2%;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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