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海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317,564,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8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所持股份193,207,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33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所持股份124,35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378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所持股份124,35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37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476,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26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476,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26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476,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26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476,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26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3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33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3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33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391,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6%;反对3,173,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1,183,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80%;反对3,173,6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9,812,6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33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股东王海光、朱保义、王莹娇、吴贤章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7,726,305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3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4,33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王海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王海光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朱保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朱保义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王莹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王莹娇女士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张建华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薛安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薛安克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吴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22,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
表决通过,吴晖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舒华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3,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1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
表决通过,舒华英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沈岑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17,523,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316,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
表决通过,沈岑宽先生当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雨顺律师、沈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