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466号华策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依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42名(代表4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632,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910%(已扣除截止股权登记
日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2名(代表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4,124,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07,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7%。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1名(代表42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015,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35,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3%;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18,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91%;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5%;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35,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3%;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18,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91%;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5%;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35,0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553%;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18,3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91%;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5%;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60,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43,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65%;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60,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43,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65%;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7,201,1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8%;反对6,410,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42%;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58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80%;反对6,410,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71%;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7,175,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1%;反对3,924,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8%;弃权2,53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558,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406%;反对3,924,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69%;弃权2,5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2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85,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5%;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68,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709%;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1%;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05,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0%;反对1,727,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288,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713%;反对1,727,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8,806,8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043%;反对4,825,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190,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904%;反对4,825,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4,102,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9,530,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485,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71%;反对9,530,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91,960,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8,343,8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65%;反对1,62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1%;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3%。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度-2024 年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687,175,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1%;反对3,903,4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8%;弃权2,55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558,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406%;反对3,903,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20%;弃权2,5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7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89,427,4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8%;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2,55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810,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11%;反对1,651,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5%;弃权2,5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74%。
1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依芳女士、傅梅城先生、傅斌星女士、夏欣才先生、吴凡先生、季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15.01 提名赵依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6,994,4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0%
15.02 提名傅梅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6,994,4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0%
15.03 提名傅斌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484,42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0%
15.04 提名夏欣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025,53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8%
15.05 提名吴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022,928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4%
15.06 提名季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472,54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15.01 提名赵依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 13,377,66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54%
15.02 提名傅梅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 13,377,66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54%
15.03 提名傅斌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 15,867,666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55%
15.04 提名夏欣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股份数: 15,408,7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829%
15.05 提名吴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5,406,165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699%
15.06 提名季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5,855,77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161%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杜烈康先生、芮斌先生、倪宣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
16.01 提名杜烈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294,337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46%
16.02 提名芮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053,331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8%
16.03 提名倪宣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689,291,1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16.01 提名杜烈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5,677,574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58%
16.02 提名芮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5,436,568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218%
16.03 提名倪宣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5,674,35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097%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曹郁先生、叶晓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
17.01 提名曹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689,200,825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1%
17.02 提名叶晓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688,891,91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17.01 提名曹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15,584,062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86%
17.02 提名叶晓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15,275,15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1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莹、楼晴昊
3、结论性意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