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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6.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9.01选举曾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余欣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俞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01选举李天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02选举刘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1.01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监事
11.02选举郑贤成先生为公司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勉先生、冯东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 1、提案3至提案8 业经公司 2022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 3月 3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9、10 业经公司 2022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年5月 2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2业经公司 2022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11业经公司 2022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2 年 5月 2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9、10、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其中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监事两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9,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0,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 11,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6.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9.01推选曾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02推选余欣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9.03推选俞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01推选李天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02推选刘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1.01选举李丹女士为公司监事
11.02选举郑贤成先生为公司监事

(注:①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②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不投票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2年6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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