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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被广东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100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被广东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民事裁定书》,联日照耀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上诉申请,广东高院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联日照耀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腾邦集团提起重整申请。

2021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了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4、505、50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控股股东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了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5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腾邦集团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较低,对其启动重整程序,不利于保护债权人,不符合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价值,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联日照耀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65)。2021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深圳中院寄来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联日照耀于2021年12月16日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2年4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收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应诉通知书》,广东高院已受理联日照耀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上诉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收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7,562,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98,906,7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1.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04%;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107,562,02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4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邦集团因向公司收购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股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8.2亿元,腾邦集团为融易行对公司尚未支付的欠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9.83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2)粤破终41号《民事裁定书》。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5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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