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计划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先审查和仔细研究,公司拟收购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在前述交易交割后,拟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按在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拟议中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马时亨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