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文凯 温旭辉 张玉青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