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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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第六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对标企业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本次调整对标企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标企业调整事宜。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