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23,466,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0.797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73,425,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1.75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50,040,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9.04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6,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52,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3.00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10.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2.00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3.00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4.00 《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提案15.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6.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7.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46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48,8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幸幸、蔡亦文;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