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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8人(其中曾健、周海明、张力、邓勇授权唐联生先生出席),陈立伟、江伟、刘素华、曾健(授权出席)、胡在洪、周海明(授权出席)、陈竞、王海燕、张力(授权出席)、龚胤建、邓勇(授权出席)与唐联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07,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

公告编号:2022-0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对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对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现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6,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现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6,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本公司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编写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5)、《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4,3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授权出席股东中曾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以总股本87,816,25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即26,344,876.20元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同时拟将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6,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反对股数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及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补充确认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及薪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707,1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3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授权出席股东中曾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9,780,56599.99%00%1,0000.01%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9,780,56599.99%1,0000.01%00%
十三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9,781,565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海燕、刘亚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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