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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添燃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2-031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6,481,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01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30,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由公司监事会编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21年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流安全,故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平台上(http://www.bse.cn/)披露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平台上(http://www.bse.cn/)披露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平台上(http://www.bse.cn/)披露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12,9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龚晓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8,4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股数72,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1 年度权益分派10,157,30099.2890%72,7380.7110%00.00%

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梦甜、于瑞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参会人员均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二)《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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