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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云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人,合计持有股份178,085,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83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053,319股,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72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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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告编号:2022-022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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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2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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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关于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2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053,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32,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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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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