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
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决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
—079)。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