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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3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予公司 136 名
激励对象合计 2,667 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
行权价格为 21.33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1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将有关申请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反馈意见,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 等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权日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拟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须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满足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
权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1、授权日:2011 年 12 月 29 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67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2%,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存
在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股票期权数    占本计划授予   占目前公司总
 序号     姓 名          职 位
                                        量(万份)      期权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彭寅生    董事/高级副总裁               55           2.06%          0.14%
                    高级副总裁/董事
  2       鲍臻湧                                  55           2.06%          0.14%
                    会秘书
  3       叶渊明    高级副总裁                    75           2.81%          0.19%
  4       何   春   高级副总裁                    75           2.81%          0.19%
                    高级副总裁/联化
  5       张贤桂                                  55           2.06%          0.14%
                    (盐城)董事长
                    董事/上海宝丰董
  6       张有志                                  55           2.06%          0.14%
                    事长
                    高级副总裁/江苏
  7       樊小彬                                  55           2.06%          0.14%
                    联化董事长
  8       曾   明   财务总监                      35           1.31%          0.09%
               小 计                             460          17.25%          1.16%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1        其他激励对象共 128 名                2,207         82.75%          5.56%
               合   计                          2,667           100%          6.72%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33 元。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六、股票期权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股票
期权费用应在期权等待期内,以对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且该成本
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因此,期权费用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受期权行权数量的估计与期权授权日公允价值的预测性影响,公
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会与实际授予日确定的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公司
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11 年 12 月 29 日,假设此 136 名激励对象在各
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未来几年期权成本摊销如下:
                                                                          单位:万元
    行权期        2012 年摊销      2013 年摊销          2014 年摊销         合计
 第一个行权期             1,446                  -                    -            1,446
 第二个行权期             1,111            1,111                      -            2,221
 第三个行权期             1,286            1,286                  1,286            3,859
 合计影响损益             3,843            2,397                  1,286            7,526
     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股票期权费用应当按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所
提供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对股票期权费用的确认
会相应减少公司的当期净利润,具体影响数据如下:
      年     份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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