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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9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1088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华主持,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92,482,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2,446,9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8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32,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96,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股东、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记录人范国华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4,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4,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5%;反对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7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39%;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董事张建华、张水荣、沈伟民、周月亮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83,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监事汤春辉、姚坤方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1,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70%;反对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北杨、朱爽

3、结论性意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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