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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汽车:渤海汽车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23

关于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6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 45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 4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顺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七、股东如需了解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8. 关于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述职;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四、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五、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读会议决议的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出具宣读法律意见书。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年报摘要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年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第一年,也是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在疫情中复苏,但基础仍不稳定,受行业芯片短缺、大宗商品价格屡创新高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不利局面,公司沉着应对,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有的放矢、重点跟进,多措并举,保障各项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夯实基础、练好内功,化危为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3次,完成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变更募集资金、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61项重大事项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明确议案前置审批程序,突出议题审核要点,不断提高议案合规性审查,着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全体董事积极履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审议意见和建议,会后督促重大事项落地实施,做好各项决议的跟踪落实管理,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引领和重大决策方面的作用,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2.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6次,审议并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换届、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等18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规范组织召开会议。会前完整披露所有议案内容,选举董、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积极为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保障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

权、提案权和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法依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层层压实公司内部信息提报机制与责任,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与能力,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内部定期开展信息披露专项培训,通过学习监管规则、违规案例警示等,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坚守信息披露的法律红线,并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落实到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中,积极向投资者传递信息,提升定期报告可读性。报告期内,累计披露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4份、临时公告62份、其他相关上网文件49份,共计115份。

4.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积极听取并传递来自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为规范高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官网、实地接待调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注和市场关切的问题,组织召开1次业绩说明会、参加1次辖区集体接待日活动,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图文交流形式,拉近公司和投资者的距离,增强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性。公司努力回报投资者,贯彻落实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0.52万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58%。

(二)各业务板块持续发力,业务规模稳步提升

1.活塞业务:抓住排放升级、商用车国VI标准切换的机遇,活塞有限围绕重点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有的放矢、多点突破,全局评估、重点跟进,保障活塞业务平稳发展,确保了年度总体形势优于行业水平。活塞产量2,411.48万只,同比增长5.35%;活塞销量2,451.51万只,同比增长6.56%;其中:乘用车活塞702万只,同比增长11.88%;出口产品407万只,同比增长61.17%。

活塞新品开发多点开花,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活塞有限的锻钢活塞、重熔活塞、汽油机镶环活塞等高附加值新产品装机量大幅提升,市场应用越来越广泛;船电板块快速发展,YL175TFD 钢活塞、重熔铝活塞同步验证,重熔工艺陆续在大缸径活塞上得到了应用。

乘用车市场业绩同比上扬,吉利汽车、比亚迪汽车、长城、奇瑞、一汽大众等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国际市场亮点纷呈,面对全球疫情、原材料和海运费大幅上涨的复杂形势,积极与

客户沟通上调售价,活塞全年出口销售收入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79.5%。

2.轻量化业务:

子公司滨州轻量化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技术攻关、改进产品质量,在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均衡安排生产保供的同时大力开发新项目、拓展高端市场。报告期内,获得包括潍柴、奇瑞在内的多项新业务定点。深化精益管理实现提产增效,奇瑞F4J20缸体产能提升超过200%。持续深化与BTAH的业务协同,加强技术、工艺、市场的深度整合融合,成功引进大众DQ200变速器壳体国产化项目,报告期内实现量产。

3.轮毂业务:子公司泰安启程在巩固完善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产品创新,开拓新市场,完成了两片式锻造高端新产品供货,实现低压、重力、旋压、锻造轮毂产品的全覆盖。

(三)持续聚焦高端市场,产品研发获得新突破

子公司活塞有限新产品研发项目获得较大突破,产品技术指标、性能指标由跟随国际一流向领先国际一流迈进,柴油机钢活塞新产品成功配装国际高端动力,彰显了民族品牌的实力。报告期内,共开发新产品161款,其中重型发动机活塞68款,轻型发动机活塞37款,船电类活塞32款,乘用车及农装等平台24款;报告期内成功获得MAN公司、SCANIA公司的产品订单,具备向欧洲高端客户批量供货的能力。

2021年,公司子公司获得新授权专利3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3项。活塞有限获得滨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

(四)实施管理优化方案,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行管理优化,合理调整组织结构及人员构成,优化绩效考评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加强企业运营管理质量。持续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打造熟悉市场、熟悉产品、熟悉研发、熟悉管理的市场化人才队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汽车行业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汽车产销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

进一步说明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政策方面,汽车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国政府已出台一系列鼓励基础零部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突破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5 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为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从全球汽车工业结构看,我国汽车产业规模及未来产销量占世界份额有望在目前30%的水平上进一步提升,尽管汽车消费市场转冷,但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创新要素已经形成一定积累,创新环境逐步向好,整体行业长期向好的势头不变,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我国构筑汽车整体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拥有较大的发展机遇。2022年,世界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将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这样的背景下,汽车市场需求预计将保持稳定,预计2022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为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稳步前行夯基筑台。2022年,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内外部挑战,公司董事会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公司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狠抓战略引领和战略管理,提升内控合规质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发展。一是结合2022年度汽车行业发展变化和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动态优化与调整,支撑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合作共赢,集中优势资源占领高端市场,针对活塞产品、汽车轻量化和轮毂等产品,发挥我们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瞄准细分市场,聚焦优势资源,开拓高端客户,提升市场份额。三是优化研发设计,紧跟升级动态应用新技术,及时跟进新产品实验进程和试验后样件的检测和分析,并持续不断对活塞进行优化改进,聚力船电、锻钢活塞、铸铁活塞新产品的开发,密切跟踪后国六阶段活塞技术的发展动态。四是持续降本增效,柔性分级排产增强交付能力,充分发挥子公司博海精机在专用机床及其自动化装备的优势,提高生产各环节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生产流程,以自动化为主线,提高生产效率。

(二)深入推进“三精”管理,持续提升智能管理水平

管理是永恒的主题,是做企业的基本功,越困难的时候,越要强化管理。2022年公司将全面推进并强化“三精”管理,即组织精健化、管理精细化、经营精益化,在组织、管理、经营方面分别施策,不断提升内生动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三)加强规范运作,巩固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根据有关监管规则的修订情况,不断建立健全有效的治理机构,优化公司治理有关制度,形成规范运作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持续深化公司治理与党建融合。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依规决策、经营层执行落实的运行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事项,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认真落实监管部门监管意见,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的局面。 (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监管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披露信息的规范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定期报告及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二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报送和使用合法合规。三是拓展延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五)加强董事会的建设,提升董事尽责履职能力。一是加强董事履职工作制度建设,定期向各位董事提供整车及零部件行业发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所监管信息等参阅信息。二是更好的发挥公司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方面的作用,组织董事对下属企业进行调研,使董事更加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自身专业优势和相关领域经验,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汇报《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1年,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促进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7、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10、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传签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变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制定了较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核查,公司2021年

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现有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决策流程符合规定。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监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预案按时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目前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监督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的传递、保密工作,建立了内部信息登记备案制度。2021年,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未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全体成员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结合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指标: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441,486.01万元,同比下降5.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0.71万元;资产总计为824,626.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1,137.49万元,非流动资产443,489.29 万元;负债合计为298,261.81 万元;所有者权益526,364.97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03,107.38 万元。

二、合并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滨州特迈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滨州特迈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滨州特迈”)。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滨州特迈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财务状况

1、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及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较上期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1,039,878,954.0612.61%2,208,539,029.7424.01%-52.92%
交易性金融资00.00%11,255,344.110.12%-100.00%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四

其他应收款56,457,737.880.68%150,853,307.901.64%-62.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02,727,543.7115.80%921,124,925.4910.01%41.43%
在建工程77,040,096.810.93%152,754,782.931.66%-49.57%
长期待摊费用27,936,240.650.34%19,827,039.200.22%40.90%
应交税费16,607,886.470.20%34,656,033.720.38%-52.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2,687,320.188.89%1,368,677,837.1714.88%-46.47%
长期借款372,602,369.774.52%109,550,035.511.19%240.12%
应付债券598,810,930.186.51%-100%
租赁负债57,388,195.340.70%
其他综合收益404,402,944.164.90%290,420,725.143.16%39.25%
长期应付款53,832,871.010.65%83,282,259.010.91%-35.36%
递延所得税负债189,955,641.852.30%138,857,027.261.51%36.80%

注:

(1) 货币资金:公司偿还收购BTAH75%股权的银行贷款及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子公司泰安启程以前年度远期结汇业务到期;

(3) 其他应收款:子公司滨州轻量化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款;收回转让渤海柯锐世股权的尾款;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认购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份,北汽蓝谷股票价格上涨;

(5) 在建工程:子公司BTAH在建工程转固;子公司滨州轻量化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 长期待摊费用:子公司滨州轻量化因业务需要导致模具费用增加;

(7) 应交税费:因子公司活塞有限、BTAH盈利下降,所得税等税费减少;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子公司渤海国际偿还长期借款;

(9) 长期借款:公司因业务需要增加长期借款;

(10) 应付债券:公司中期票据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1) 租赁负债:根据新会计准则,部分长期应付款转入租赁负债科目;

(12) 长期应付款:根据新会计准则,部分长期应付款转入租赁负债科目;

(13) 其他综合收益:公司认购北汽蓝谷非公开发行股份,北汽蓝谷股票价格上涨;

(14) 预计负债:子公司BTAH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减少;

(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北汽蓝谷股票价格上涨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2021年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993,869.42109,272,118.8325.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954,695.47-183,301,698.181.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031,548.22404,986,591.83-350.88%

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回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偿还收购BTAH75%股权的银行贷款及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四、经营成果

2021年公司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分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同期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41,486.01468,567.27-5.78%
营业成本394,331.73406,670.24-3.03%
销售费用11,276.9410,788.664.53%
管理费用19,869.3223,769.02-16.41%
研发费用12,640.8011,701.888.02%
财务费用8,233.1411,270.73-26.95%
其他收益2,970.732,991.17-0.68%
投资收益5,623.8010,047.20-44.0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1,125.53994.89-213.13%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填列)-487.92-8,323.56-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填列)-9,296.53-3,447.48-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填列)-100.22-259.96-
营业利润-9,826.463,352.33-393.12%
营业外收入278.29580.35-52.05%
营业外支出175.80219.8-20.02%
利润总额-9,723.973,712.89-361.90%
所得税费用-1,006.831,560.58-164.52%
净利润-8,717.142,152.31-505.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0.716,998.87-228.7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9480.0736-228.80%

注:

(1)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偿还收购BTAH75%股权的银行贷款及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2) 投资收益:主要因上年度有出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致基数较高;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子公司远期结汇到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

(4)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因上年度子公司小贷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致基数较高;

(5)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因轻量化本年度计提大额在建工程减值所致;

(6) 资产处置收益:主要因上年度子公司处置涂装线、模具等基数较高;

(7) 营业外收入:主要因上年度境外子公司存在无法支付的款项,基数较高。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07,064.8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6,668,137.49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鉴于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执业资质: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80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江山,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先后为海尔智家(600690)、赛轮轮胎(601058)、红星发展(600367)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中兴华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与2020年度费用相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管理,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 年新发布的《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的监管新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协议期间,公司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按协议约定开展存款(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信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及融资租赁、结算、其他金融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 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 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1.4 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 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1.6 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

2.1 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2 本协议期间,甲方拟向乙方申请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甲方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2.3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乙方最高可为甲方提供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

3.结算服务

3.1 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3.2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业务

4.1 乙方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4.2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3.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除非一方或双方书面明确提出不续签,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三年,以此类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宜。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于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交易定价方式交易定价内容2022年预计交易金额
销售商品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托盘、货架888,00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发动机厂市场价销售活塞2,580,00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市场价销售活塞14,244,000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活塞5,472,000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活塞5,040,000
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物流线1,440,000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价机床、模具3,770,000
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货架720,000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市场价发动机缸体缸盖40,204,000
北齿(山东)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价模具开发14,098,000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减震塔384,000
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市场价AB柱4,343,000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蓝谷动力系统分公司市场价PDU壳体10,992,000
北京北汽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市场价空调箱总成83,451,000
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模块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空调箱总成740,000
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市场价空调箱总成38,532,000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市场价售后件、模具12,016,000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八

北京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轮毂531,000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市场价模具80,000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轮毂2,655,000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轮毂325,000
采购商品北京海纳川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线束总成3,492,000
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价执行器、螺钉2,584,000
提供劳务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8,000,000
天纳克(北京)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967,000
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2,417,000
北京彼欧英瑞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1,097,000
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1,337,000
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价服务收入271,000
北京北齿(黄骅)有限公司市场价技术开发费100000
接受劳务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840,000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服务费4,217,000
租赁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价租赁费110,000
北京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价房租400,000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房租2,392,000
存款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市场价存款170,000,000
贷款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市场价贷款150,000,000
合计590,729,000

注:(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最终能否发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实际执行中如超出预计总金额的部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预计金额指2022年度日均存贷款余额;

(3)对于上述预计交易,允许公司在与同一关联方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4)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调剂;

(5)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之间进行调剂;

(6)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所做出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2.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交易定价方式交易定价内容2021年实际交易金额
销售商品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托盘、货架739,073.3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发动机厂市场价销售活塞3,098,462.9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市场价销售活塞4,254,072.16
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活塞7,432,824.89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活塞4,856,224.55
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物流线1,807,637.16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价机床、模具3,140,798.22
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货架241,229.49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市场价发动机缸体缸盖28,347,500.47
北齿(山东)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价模具开发6,232,651.20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减震塔319,843.66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减速器合箱16,106.20
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市场价AB柱2,576,537.67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蓝谷动力系统分公司市场价PDU壳体66,657.60
北京北汽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市场价空调箱总成66,017,113.04
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模块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空调箱总成31,952,217.72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市场价售后件、模具7,363,528.92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市场价模具28,407.08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轮毂391,153.01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销售轮毂270,208.99
采购商品等北京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价执行器、螺钉728,883.71
北京海纳川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线束总成2,152,606.00
翰昂杰希思汽车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暖芯、蒸发器21,612,861.44
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价执行器、螺钉2,691,215.02
翰昂株式会社市场价技术使用费1,086,025.21
提供劳务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867,256.64

天纳克(北京)排气系统有限公

天纳克(北京)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759,782.28
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1,899,455.69
北京彼欧英瑞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862,198.71
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1,050,659.43
接受劳务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价管理服务费700,000.00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服务费4,104,570
租赁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价房租1,943,009.71
存款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市场价存款121,564,850.02
贷款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市场价贷款41,917,808.22
合计373,093,430.40

注:上述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额指2021年度日均存贷款余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注册资本:1995650.8335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 用车、轿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 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 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机、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 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劳务 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工程勘察设

计;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园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伟

注册资本:246808.503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 6 号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及装配汽车零部件(不含表面处理作业);普通货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纳川为公司控股股东。

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常瑞

注册资本:657,519.204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模具、冲压件、发动机、机械电器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模具、冲压件、发动机、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钢材、通讯设备;环境机械及清洁设备的制造(限外埠地区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营销策划、营销咨询、产品推广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田汽车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

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发动机厂(以下简称“福田发动机厂”)

(1)基本情况介绍

负责人:李自强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 25 号楼经营范围:委托制造发动机;销售发动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及技术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田发动机厂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田汽车分公司。

5.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以下简称“福田多功能厂”)

(1)基本情况介绍

负责人:张济民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住所:潍坊高新区樱前街以北高六路以西经营范围: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汽车、发动机;技术开发;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田多功能厂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田汽车分公司。

6.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总成”)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注册资本:147619.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三街 1 号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饮用水供水服务;销售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机械加工设备的设计、试验;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动力总成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7.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模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模块”)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通路55号(科技创新功能区)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座舱模块、门板模块和顶饰模块等模块组件(不含表面处理作业);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延锋模块为海纳川控股子公司。

8.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政街1号经营范围:生产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研发、销售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模塑为海纳川控股子公司。

9.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常州”)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魏志刚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进大道西路98号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底盘、发动机、前后桥及其零配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依国家工信部批准的产品公告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能源常州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0.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刘宇注册资本:529772.6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1层经营范围:生产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新能源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1.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纳”)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魏志刚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1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售后服务;房屋、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麦格纳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2.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奔驰”)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注册资本:321261.43014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8号

经营范围:制造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设计、研制和销售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奔驰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3.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财务”)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朱正华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G座17-19层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三)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财务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

14. 北齿(山东)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齿传动”)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华

注册资本:3540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北外环路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普通货运;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

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代理进出口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齿传动为海纳川控股子公司。

15.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蓝谷动力系统分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蓝谷分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代康伟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和路1号院3号楼1-2层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仅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金属制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新能源蓝谷分公司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的分公司。

16. 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出行”)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萧枭

注册资本:8369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中路1号院2号楼2层101号A0205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汽车装饰: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配件、汽车配件、装饰材料、仪器仪表、润滑油、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货、通讯设备及配件;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卸服务;道路货运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出行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7. 北京鹏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盛物业”)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肖毅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楼一层101(内106)室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绿化管理;餐饮管理;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等;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游泳、零售烟草、工程设计、销售食品、中医科医疗服务、理发服务、美容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盛物业为北汽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

18. 北京北汽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进出口”)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24)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摩托车、橡胶制品、电气设备、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润滑油、机械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销售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进出口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19. 北京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鹏龙行”)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张正业注册资本:6551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楼10层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塑料及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日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鹏龙行为北汽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

20.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越野”)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王璋注册资本:383427.208007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汽车模型、体育用品(不含弩)、文化用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越野为北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21. 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北汽越野销售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王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1号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越野销售公司为北汽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

22.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汽车”)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注册资本:801533.8182万人民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院1幢五层101内A5-061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配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汽车为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

23. 北京北齿(黄骅)有限公司(简称“北齿黄骅”)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华注册资本:33367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普通货运;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齿黄骅为海纳川间接控股子公司。允许公司在与北汽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451,054,000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二)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康明斯”)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武锡斌注册资本:2288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1 号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天然气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技术检测;仓储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汽集团控股子公司福田汽车持有福田康明斯50%股权。

(三)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尼线束”)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陈更注册资本:6000.00 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住所:三河市区102国道北侧密三路东北外环路南侧岩峰大街1号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电子装置,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原材料与机器设备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需许可的待许可后方可经营),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海纳川高级管理人员陈更任莱尼线束董事长。

(四)北京海纳川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李尔”)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马俊斐注册资本:1205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政街20号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线束、智能保险丝盒、胎压监控系统(传感器除外)、遥控钥匙、整车娱乐系统、导航系统及相关材料;设计、开发汽车线束、智能保险丝盒、胎压监控系统(传感器除外)、遥控钥匙、整车娱乐系统、导航系统及相关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及批发其他汽车零部件;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崔雪梅在海纳川李尔任董事。

(五)北京北汽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注册资本:104.081632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瀛顺路55号院2号经营范围:生产奔驰汽车门板、顶衬、座舱;汽车内饰产品、汽车仪表板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研发;以上产品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批发汽车内饰产品、汽车仪表板和汽车零部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李金钢担任北汽延锋副董事长。

(六)翰昂汽车零部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昂零部件”)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郑龙水注册资本:1350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园工业区彩祥西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组装、加工汽车部件、空调系统及零部件;研究、开发汽车部件、空调系统及零部件;提供与汽车部件有关的技术支持;自产产品的安装、 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袁春晖担任翰昂零部件副董事长。允许公司与翰昂零部件的关联交易在2,177,000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七)天纳克(北京)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纳克排气”)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林风华注册资本:210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梧桐路(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内)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排气系统;开发汽车排气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风华担任天纳克排气董事长。

(八)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纳克减振”)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吴啸林注册资本:1162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梧桐路经营范围:生产机动车减振器、独立悬挂、减振器芯总成和专用减振器;销售自产产品;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研发、设计、测试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风华担任天纳克减振副董事长。

(九)北京彼欧英瑞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欧英瑞杰”)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季军注册资本:720万欧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纵二路 7-1 号经营范围:生产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开发和批发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 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自 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军任彼欧英瑞杰董事长。

(十)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坦普”)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谢伟注册资本:14,55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一街2号院3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谢伟担任海斯坦普董事长。

(十一)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川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台下村临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李金钢任海纳川延锋法定代表人。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活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塞有限”)拟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度总计人民币42.4亿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担保、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承兑汇票、票据置换、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授信对象金融机构授信金额年限
1渤海汽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21年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31年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31年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31年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81年
6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51年
7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21年
8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10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21年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1.21年
1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15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1年
1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1年
1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1.51年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21年
19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1年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九

序号

序号授信对象金融机构授信金额年限
小计34.5-
1活塞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11年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71年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11年
5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41年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71年
7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31年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0.51年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0.51年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51年
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0.31年
12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1年
小计7.9
合计42.4-

注:1.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2.上述申请授信及融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如涉及担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在上述授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毛新平,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博士学位,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国家2011计划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历任冶金工业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副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长海博文,日本国立电气通信大学博士学位,现任苏州大学高性能金属结构材料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日本轻金属株式会社铸造研发中心副主任,主席研究员,中国铝业公司首席工程师,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副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刚,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学科带头人。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我们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会议6次。我们以现场出席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任职后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无故缺席情况。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均详细阅读了会议议案,主动向公司及相关人员了解议案的有关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毛新平88002
长海博文88002
李 刚1010003

(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2021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换届选举,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1年度,我们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四)对年报编制、审计过程的监督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关注重点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同时积极督促审计机构及时按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五)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我们特别注重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纳入考察范围,督促公司每一项决策的出台都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和收益权。

(六)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持续更新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的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意见。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及原材料,

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在关联企业存、贷款等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关联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事项。除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董事的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提名、选举的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2021年薪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兼顾股东利益,制定了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因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62次,定期报告4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我们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十一)计提减值情况

我们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以上是我们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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