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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097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2年5月17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1,83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其中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21,830,93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6%,累计轮候冻结的数量为3,247,913,71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665.92%,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2%。截至2022年4月底,腾邦集团被诉讼、仲裁类案件合计金额约为160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2020年4月27日、7月1日、9月29日、10月23日、11月5日 、11月10日、11月13日、2021年2月5日、2月26日、4月22日、11月2日、12月3日、12月7日、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6、2020-034、2020-086、2020-128、2020-134、2020-143、2020-145、2020-146、2021-013、2021-023、2021-053、2021-151、2021-159、2021-161、2021-162)。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轮候冻结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轮候深度说明
腾邦集团8,783,7838.17%1.42%2022-5-1636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13,330,00012.39%2.16%2022-5-16
7,820,0007.27%1.27%2022-5-17
合计29,933,78327.83%4.86%----

2.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钟百胜先生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腾邦集团107,562,02317.45%107,562,023100%17.45%
钟百胜14,268,9132.31%14,268,913100%2.31%
合计121,830,93619.76%121,830,936100%19.76%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腾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1,83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其中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21,830,93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6%,累计轮候冻结的数量为3,247,913,71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665.92%,占公司总股本的526.82%。

二、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腾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登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腾邦集团尚未收到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法院裁决资料,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邦集团存在债券违约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2017年6月7日,腾邦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H7腾邦01(曾用简称:17腾邦01),债券代码:112526.SZ,发行金额15亿元。本期债券已于2019年6月18日构成实质性违约。2017年9月29日,腾邦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H7腾邦02(曾用简称:17腾邦02),债券代码:114240.SZ,发行金额2亿元。本期债券于2019年6月18日构成实质性违约。

截至2022年4月底,腾邦集团被诉讼、仲裁类案件合计金额约为160亿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邦集团因向公司收购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股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8.2亿元,腾邦集团为融易行对公司尚未支付的欠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9.83亿元。公司可能涉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7月4日、8月18日、8月22日、9月10日、12月3日、2021年4月30日、5月26日 、9月24日、11月30日、2022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仲裁案件及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第 220 号的回复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第220号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可能涉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11号的回复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32号的回复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2020-088、2020-108、2020-110、2020-122、2020-151、2021-076、2021-091、2021-141、2021-156、2022-004)。

3.公司与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腾邦集团正在与有关部门及债权人紧急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有关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债权人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日照耀”)于2020年10月10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4、505、50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

个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2021年12月15日,腾邦集团收到深圳中院的(2020)粤03破申505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对债权人联日照耀提出对腾邦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予受理。腾邦集团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中院寄送的联日照耀提起的《上诉状》,联日照耀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依法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腾邦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4月19日收到广东高院的(2022)粤破终41号《应诉通知书》,广东高院已立案受理联日照耀的上诉申请。该上诉后续还需广东高院审理,广东高院是否同意腾邦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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