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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098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2-082、2022-086)。因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腾邦国际”变更为“*ST腾邦”。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7日起停牌。2022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2〕第41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

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案由被告、被申请人原告、申请人案号诉讼、判决结果涉案金额 (万元)最新 进展
1合同纠纷腾邦国际、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钟百胜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豫07民初55号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将案涉债权进行转让,原告与本案已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10,720.82一审判决
2合同纠纷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腾邦国际、钟百胜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豫07民初56号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将案涉债权进行转让,原告与本案已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293.33一审判决
3合同纠纷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腾邦国际、腾邦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百胜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豫07民初67号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将案涉债权进行转让,原告与本案已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1,729.70一审判决
4合同纠纷腾邦国际深圳市托斯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粤0304民初26281号驳回原告深圳市托斯特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5,833.34元,由原告负担。2,280.67一审判决
小计35,024.53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二、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新增涉诉金额合计1,019.52 万元)

序号案由被告/被申请人原告/申请人案号诉讼/判决结果涉案金额 (万元)最新进展
1合同纠纷深圳市腾邦航空服务有限公郑绪权、深圳市环宇世纪航空服务有(2022)粤0304民初19164号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人民币192,326.71元及利息暂计16,452.36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20.88待开庭
司、腾邦国际限公司
2合同纠纷腾邦国际北京开拓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并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置顶位置(或网站主页)向原告公开道歉;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0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1.00诉前调解
3合同纠纷周小凤腾邦国际(2022)粤0305民初6847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垫付的股票个税款516,399.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51.64待开庭
4合同纠纷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钟百胜、腾邦国际华商汇供应链管理(广州)有限公司(2022)穗仲案字第7789号1.裁决申请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偿还人民币9,400,000.00元并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60,00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钟百胜、腾邦国际对上述第1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仲裁费由三被申请人承担。946.00待仲裁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涉案金额最终以案件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431,577.40万元。

三、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涉诉主体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公司流动性出现困难以及疫情影响导致未及时偿还相应债权人的贷款、货款等债务,已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正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公司被起诉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中金融机构涉诉案件诉讼金额为38.01亿元,占合计公司被起诉案件金额的比例为88.08%。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2-082、2022-086)。因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腾邦国际”变更为“*ST腾邦”。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7日起停牌。2022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2〕第41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2022年2月25日、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2022-029、2022-070)。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向周世平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业务受公司重整的不确定性和腾付通续展中止审查的双重影响,出现业务量萎缩的情况,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根据《上市规则》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1,575,982,091.04元、-1,105,544,970.30

元、-1,473,305,828.78元,且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9.4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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