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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腾邦: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09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桃花路9号腾邦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百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3,630,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41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303,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327,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70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303,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303,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与会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徐德先生以远程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郭志芹女士、彭丽芳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1534%;反对1,791,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4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审议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审议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审议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审议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1,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1538%;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审议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08,8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7151%;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8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1,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1538%;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钟百胜先生为此议案关联股东,以上2位股东合计持有121,830,936股,已全部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074,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490%;反对1,556,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95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7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6.2325%;反对1,556,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76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非银行机构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1534%;反对1,791,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4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974,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879%;反对1,65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46,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5.3482%;反对1,6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5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审议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839,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9054%;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9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11,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1538%;反对1,79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审议结果为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郭志芹女士、彭丽芳女士、徐德先生、肖俊斌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21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亚平律师、郑可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腾邦国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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