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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人数为2人)。独立董事方先丽女士、黄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景晓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景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景晓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第 1 页,共 11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方先丽女士、景晓军先生、黄纲先生,其中,方先丽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纲先生、景晓军先生、张慧先生,其中,黄纲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智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沈智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飞先生、张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雯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张雯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755-86156779传真:0755-86168355邮箱:rzxshenzhen@1218.com.cn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丽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丽莎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朱丽莎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755-86156779

传真:0755-86168355

邮箱:rzxshenzhen@1218.com.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2栋6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类金融业务投入金额为1,000.00万元,根据监管规定,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经上述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第 3 页,共 11 页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第 4 页,共 11 页

1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产品项目34,169.4919,184.42
25G网络安全产品项目18,101.3510,065.58
3深圳总部基地项目17,829.199,750.00

合计

合计70,100.0239,000.00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5月1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景晓军先生简历

景晓军: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5月至2016年5月在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长。

截至目前,景晓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49.768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5%,通过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1.6695万股。景晓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景晓军先生于2017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款、警告,基于同一事项于2018年5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处分;于2021年5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景晓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景晓军先生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对网络安全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曾参与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2018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长期供职于公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十分熟悉,景晓军先生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任职履历。

2、张慧先生简历

张慧: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管理工程系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副处长、湖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平安证券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海恒担保公司总裁。公开出版发行有《证券实务》、《股份制操作实务》、《证券登记结算手册》(历以宁先生作序)等金融业务专著。退休后从事管理和投资顾问及上市公司独董等社会性工作,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方先丽女士简历

方先丽: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与法律执业资格。历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现任郑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方先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纲先生简历

黄纲: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律师,曾任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现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沈智杰先生简历

沈智杰: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沈智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03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通过深圳市华信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3.6515万股。沈智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智杰先生于2021年5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除此之外,沈智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林飞先生简历

林飞: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3月至今,历任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亚鸿世纪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7、李志强先生简历

李志强: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南昌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担任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雯女士简历

张雯: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北京理工大学EMBA在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在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止目前,张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朱丽莎女士简历

朱丽莎: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

学士。曾任职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丽莎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朱丽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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