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时整
2、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1 月 6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
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2 年 1 月 11 日、12 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
书。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
(2)联系电话:0411-84498968/84498969
(3)传真:0411-84438755
(4)联系人: 郭晶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其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
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议题投弃权票;
4、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特此通知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