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22-027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碧溪新区迎宾路8号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剑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共18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9,67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7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2,199,6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7,472,3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1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7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5,035,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503,51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79,40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49,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075%;反对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修文、苗飞
3、结论性意见: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