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7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永波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0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后为100名激励对象的共计2,036,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