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资产重组事项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6,471,621股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9,309,912股,其中截至《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出具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4,799,940股,具体情况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039,309,912元。
项目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更后 | |
可转债转股 | 非公开发行股份 | |||
注册资本 | 948,038,351 | 4,799,940 | 86,471,621 | 1,039,309,912 |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章程 | 修订后章程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8,038,35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9,309,912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 |
至2022年4月18日,累计转股4,799,94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6,471,62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完成登记手续。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39,309,912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5月修订)》。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股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