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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2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75 万股,占总股本的 4.74%;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4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
本为 15,375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9 号”文
件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发行价格
为 24.90 元/股,并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0,575 万股。
     2011 年 3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发行的股票 1,035 万股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0,575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15,375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丰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亚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博
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2)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在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和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均为 9,75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7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实际可上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市流通股份数
                                     总数(股)       数量(股)
                                                                      量(股)
 1      上海丰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50,000       3,450,000        3,450,000
 2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      上海亚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4      上海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5      苏州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750,000         750,000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申请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该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该
部分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天顺风能该部分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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