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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特索道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2021年度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与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时,关注到公司存在关联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通过第三方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针对相关情况,保荐机构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开展了对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董秘、财务总监,了解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背景、后续归还计划等;

2、获取并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科目余额表、银行日记账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明细账;

3、核查公司此次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金额、频次、主体单位等相关情况;

4、取得并核查了公司涉及资金占用相关主体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日记账,与资金占用及款项归还明细进行匹配;

5、获取并核查本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同、记账凭证、发生时银行回单、归还时银行回单等;

6、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渠道对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主体单位进行核查;

7、复核会计师出具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现场检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基本情况

(一)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公司关联方当代科技通过第三方企业主要采取每季度期初借款、期末偿还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9年度,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31,50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2020年度,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15,00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2021年度,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50,5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为500万元;2022年1至4月最高时点资金占用金额为50,500.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24日,控股股东关联方已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本金以及利息。

(二)整改措施情况

三特索道针对资金占用事项积极进行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收回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公司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中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风险防范化解应急小组,通过请求各级政府与国资公司纾困、沟通当代科技制定切实可行还款方案。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已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本金以及利息。

2、组织对公司合法合规的相关培训

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保荐机构开展的现场培训,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新颁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最新规则修订情况,结合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处罚案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合法合规意识,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公司将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与自查,针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薄弱环

节进行修订完善;并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相关的合规意识,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经专项现场检查,提请公司注意:

1、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2、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3、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本所规定的期限内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在关注到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后,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3日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并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按照保荐机

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核查,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关联方已全部归还占用资金并支付了利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避免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受到实际损害的严重后果。

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黄夙煌陈仕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8日

保荐代表人:
李林强张文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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