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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拓山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Anhui Tuoshan Heavy Industries Co., Ltd.(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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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866.6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66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2年6月1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46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游亦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化、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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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股东广德广和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本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股东徐建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敦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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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化、

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化、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5月18日

1-1-5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提供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一个季度(2022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保证。任何与之相反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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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除重大事项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游亦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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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化、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广德广和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股东徐建风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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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敦峰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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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化、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人股东徐建风、游亦云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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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股东广德广和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企业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规定,公司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制订《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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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内,在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包括但是不限于: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触发一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及其他法定减资程序。

公司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流通股票,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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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票,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且累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增持方案,不再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达到承诺上限,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增持方案,不再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后,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须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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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约束措施和相关承诺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须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就其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做出承诺,并承诺自愿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承诺,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控股股东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扣留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会有权解聘、更换相关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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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

6、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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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且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摘要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民生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民生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民生证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民生证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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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审计机构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所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股份总数将得到迅速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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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并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现有产能,促进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满足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偿债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管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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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完善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涉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5、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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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及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

(一)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全体股东就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承诺:本人具备持有拓山重工股权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拓山重工股权的情形。本人与拓山重工本次发行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人不存在以拓山重工股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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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人所持拓山重工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信托或者类似安排。

发行人股东广德广和承诺:本企业为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本企业合伙人均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本企业已及时地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所持有拓山重工股权均为本企业直接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或类似安排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以拓山重工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行为。

(三)发行人就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

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或间接股东里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以下不当入股的情况:1、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2、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3、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4、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5、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若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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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②若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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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发行人股东徐建风、游亦云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①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②若本人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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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四)发行人股东广德广和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本企业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①将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②若本企业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企业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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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4)因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八、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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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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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五)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分红的实际、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规划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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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内容。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1、2021年业绩下滑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88,668.23万元,较2020年增加13,469.82万元,增幅为17.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25.52万元,较2020年下降175.98万元,降幅为2.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8.64万元,较2020年减少146.51万元,降幅为1.80%。公司2021年业绩下降,一方面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虽及时主动与下游主要客户调整了产品售价,但公司产品定价向下游客户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2.14%,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及差旅等费用增加,使得公司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1,544.38万元。

2、预计2022年1-6月业绩下滑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000.00万元至40,000.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6,025.59万元至8,025.59万元,下滑幅度为13.09%至17.4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50.00万元至4,100.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322.19万元至472.19万元,下滑幅度为7.29%至10.6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0.00万元至3,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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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2021年同期减少240.77万元至390.77万元,下滑幅度为5.81%至9.44%。上述2022年1-6月公司初步预计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预计2022年1-6月业绩下滑,主要受工程机械行业市场波动影响和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3、在手订单下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9,633.35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末减少2,147.99万元,降幅为18.23%,较2021年末减少30.84万元,降幅为0.32%,公司在手订单存在一定下滑主要受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客户需求波动影响。若公司在手订单未来持续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4、2021年5月以来的挖掘机销量同比下滑

自2021年5月以来,国内挖掘机销量同比出现下滑,2021年下半年较2020年同期下滑24.32%,2022年一季度较2021年同期下滑39.20%,公司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与挖掘机行业的发展存在紧密关系。若公司下游挖掘机销量继续大幅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下滑。

综上,若后续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客户采购需求下降、下游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以及公司成本费用管控不佳等,公司存在未来业绩下滑幅度继续扩大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下滑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

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三一重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上升、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支出显著上升,以及2021年4月以来挖掘机市场销量同比下滑的影响,三一重工存在2021年业绩下滑情况和2021年四季度亏损情况。同时,2022年1-3月,受挖掘机市场销量同比继续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研发支出增加的影响,三一重工业绩虽然环比经营业绩有所上升,但同比仍然继续下滑。

若后续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继续下滑或出现持续亏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订单减少,进而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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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新冠疫情风险

2022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疫情反弹,上海、深圳、吉林等地更是静态封控,对全国物流、供应链等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3月以来,上海和徐州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主要客户三一重工挖掘机生产场所位于苏州和上海,徐工集团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徐州,生产、物流等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虽然截至2022年5月初,上海和徐州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物流逐渐恢复、工厂已逐步复产复工,但全国疫情尚未完全受控,疫情仍有所反复,或对各地物流、供应链及基建开工等方面均产生短期影响。若新冠疫情出现进一步反复或加剧,会对公司销售业务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工程机械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工程机械行业,公司的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存在紧密关系。工程机械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2、发行人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以链轨节为例,产品单价分别为7,301.96元/吨和7,030.83元/吨。因上游钢材价格出现大幅上升,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一定比例上升,以链轨节为例,2021年产品单价为8,247.35元/吨。若未来工程机械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行业规模减小,则发行人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3、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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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57%、23.86%和21.06%,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主要是受行业竞争因素、产品销售价格和公司成本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在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行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或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或内部管理效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将出现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39,509.90万元、49,588.56万元和59,990.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65%、

65.95%和67.66%,占比较高,公司对大客户构成重大依赖。

虽然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为我国规模排名前二、国际排名前四的大型工程机械企业,但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降低采购量,将会对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已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通过长期合作建立了相互信任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主要其市场需求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其需求,导致与其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加大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碳素钢、合金钢等各种钢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钢材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5.33%、63.71%和

66.29%,因此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存在一定影响。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但如果未来国内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异常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主体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目前处于行业集中的过程中,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且客户对产品质量、交付及时性、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保持较高

1-1-31

的研发水平、交付效率及生产质量,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提供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一个季度(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4833的审阅报告。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审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68,853.7567,971.191.30%
负债总额32,386.1834,079.07-4.97%
所有者权益36,467.5733,892.137.6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6,467.5733,892.137.60%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1,677.6724,885.60-12.89%
营业利润2,879.183,050.94-5.63%
利润总额2,857.073,040.36-6.03%
净利润2,575.442,589.43-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5.442,589.43-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1.932,497.21-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还原前)-1,680.31-11,108.05-8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还原后)974.47-2,529.99/

1-1-32

发行人自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二)公司2022年1-6月业绩情况预计

经公司初步测算,2022年1-6月业绩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38,000.00~40,000.0046,025.59-17.44%~-13.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0.00~4,100.004,422.19-10.68%~-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0.00~3,900.004,140.77-9.44%~-5.81%

2022年1-6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受工程机械行业市场波动影响和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2022年3月以来,上海和徐州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主要客户三一重工挖掘机生产场所位于苏州和上海,徐工集团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徐州,生产、物流等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发行人4月份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有所下滑;截至2022年5月初,上海和徐州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物流逐渐恢复、工厂已逐步复产复工,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已逐步消除。

上述2022年1-6月公司初步预计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33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2

发行人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股东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6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9

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 ...... 10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4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16

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及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 ...... 19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20

八、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4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4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 27

十一、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1目 录 ...... 33

第一节 释义 ...... 38

第二节 概 览 ...... 41

一、发行人简介 ...... 4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2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4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4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 49

1-1-3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0

一、经营风险 ...... 50

二、财务风险 ...... 54

三、内控风险 ...... 5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5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9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61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情况 ...... 61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63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71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72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 ...... 74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4

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81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83

二、行业基本情况 ...... 86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1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7

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 133

六、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38

七、发行人经营许可情况 ...... 149

八、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150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 152

1-1-35十、境外经营情况 ...... 15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55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155

二、同业竞争情况 ...... 156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58

四、关联交易情况 ...... 161

五、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165

六、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68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16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7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17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17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7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176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17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17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 17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7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 17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80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8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190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192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2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 ...... 19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5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95

1-1-36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20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变化情况 ...... 209

四、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209

五、税项 ...... 236

六、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237

七、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37

八、主要资产情况 ...... 238

九、主要债项情况 ...... 239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241

十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 241

十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42

十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244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 249

十五、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249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 25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5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73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10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14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 314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315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 315

八、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316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20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24

一、公司发展战略 ...... 324

二、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 324

三、发行人实施上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 326

四、发行人实施上述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 327

1-1-37五、发展计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27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2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30

三、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 343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45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345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346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46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4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0

二、重大合同 ...... 350

三、对外担保 ...... 353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5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5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5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35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35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60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1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63

九、验资机构声明 ...... 36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65

一、备查文件 ...... 365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 365

1-1-3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或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一、基本术语

拓山重工、发行人、公司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拓山有限、有限公司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拓山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
衢州拓山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陈屿机械玉环县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前身。
兴港机械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前身。
兴港有限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前身。
广德广和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一重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泰坦国际Titan International,Inc.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三胜湖北省三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昆山林克昆山林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龙工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
柳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小松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公司章程》《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为本次发行之目的,自公司A股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的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发售的,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社会公众股之事宜
股票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股东大会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

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2019年、2020年及2021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

二、专业术语

锻造在锻压设备及工(模)具的作用下,使坯料或铸锭产生塑性变形,以获得一定几何尺寸、形状和质量的锻件的加工方法。
铸造将金属熔炼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液体并浇进铸型里,经冷却凝固、清整处理后得到有预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铸件的工艺过程。
自由锻、自由锻件利用冲击力或压力使锻件坯料在各个方向自由变形,以获得一定尺寸和机械性能的锻件的加工方法,自由锻造的产品称为自由锻件。
模锻、模锻件锻件坯料在具有一定形状的锻模内受压变形而获得锻件的加工方法,模锻造的产品称为模锻件。
辗环、辗制环形锻件坯料在镦粗、冲孔后,由辗环机扩孔辗制,最终成环形锻件的加工方法,是大口径环形锻件特有的成型方法之一,一般将采用辗环机轧制的环形锻件称为辗制环形锻件。
碳钢含碳量在0.0218%~2.11%的铁碳合金,也叫碳素钢,一般还含有少量的硅、锰、硫、磷。一般碳钢中含碳量较高则硬度越大,强度也越高,但塑性较低。
合金钢在普通碳素钢基础上添加适量的一种或多种合金元素而构成的铁碳合金。根据添加元素的不同,并采取适当的加工工艺,可获得高强度、高韧性、耐磨、耐腐蚀、耐低温、耐高温、无磁性等特殊性能。
四轮一带四轮指的是驱动轮,引导轮,支重轮,拖链轮,一带指的是履带。
下料根据工艺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切割,成为具有一定尺寸的单个棒材或板材。
加热为了提高金属塑性变形能力,锻后获得良好的金相组织,在锻造前,对金属坯料实施加热的过程。
热处理热处理是将材料使用指定设备加热、保温、通过介质冷却,从而改变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来控制其性能的一种综合工艺过程。
机加工金属加工,包括粗加工和精加工,通过加工机械对工件外形尺寸改变的过程。

1-1-40

冲孔

冲孔把坯料内的材料以封闭的轮廓和坯料分离开来,得到带孔工件的冲压方法。
探伤运用无损检测手段(包括超声、磁粉、渗透)对锻件产品进行内部缺陷或外部缺陷的探伤,以保证产品质量。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41

第二节 概 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nhui Tuoshan Heavy Industries Co.,Ltd.注册资本: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杨顺成立日期:2011年5月23日整体变更日期:2020年3月26日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公司网址:http://www.tuoshangroup.com/经营范围:链轨节、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销售;自营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与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在工程机械领域多年不懈地努力和积累,在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和探伤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具备规格品类齐全、产品质量优异的规模化锻造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对工程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和行动性能具有关键作用。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质量为先、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的工艺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保持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水平具有较强

1-1-42

竞争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成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三一重工(600031.SH)、徐工集团、山推股份(000680.SZ)、中国龙工(03339.HK)、柳工(000528.SZ)、中联重科(000157.SZ)等;同时,公司也顺利进入泰坦国际(TWI.NYSE)、日本小松等国际知名企业的供应链采购体系,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掌握金属锻件的核心制造工艺,在工程机械领域具备从产品开发设计、模具设计及模具加工与制作,到产品联合开发和制样、规模化生产及产品检验等全流程技术,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是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已成为国内工程机械龙头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之一。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杨顺。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4,178.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2%,通过担任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合计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总股本的77.6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杨顺,男,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262719680409****,住所为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

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1-1-43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52,889.2843,856.1129,207.43
非流动资产合计15,081.9211,952.958,809.64
资产总计67,971.1955,809.0638,017.07
流动负债合计33,864.6930,477.5819,306.07
非流动负债合计214.3864.8745.89
负债合计34,079.0730,542.4519,351.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3,892.1325,266.6118,665.11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88,668.2375,198.4155,917.50
营业利润9,766.9310,387.638,442.85
利润总额9,717.5010,330.208,386.48
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01.29-1,488.25-3,54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3.6516,469.3911,871.2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7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4.611,740.43258.3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561.441.51
速动比率(倍)1.291.171.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0953.2644.6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50.1454.7350.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054.5128.03

1-1-4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0.400.010.02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44.614.41
存货周转率(次)8.148.647.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11,190.9911,456.969,439.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625.528,801.507,24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8,008.648,155.157,367.59
利息保障倍数(倍)30.5383.8538.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4.34-2.36-12.1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50.310.39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股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866.6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发行价格:24.66元/股发行方式: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5,665.5234,713.66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05.253,505.25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1,985.50
合计45,170.7740,2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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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的投资将使用募集资金完成,若公司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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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66.6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24.66元/股;

(五)发行市盈率: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9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2.4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

(十)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6,032.08万元

(十三)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0,204.41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不含增值税):

项目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3,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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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及验资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1,169.81万元
律师费用518.87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3.83万元
发行手续费45.16万元
合计5,827.67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杨顺住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联系电话: 0563-6616555传真: 0563-6616556联系人: 黄涛、饶耀成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联系电话: 021-60453962传真: 021-60876732保荐代表人: 黄益民、居韬项目协办人: 严国辉项目经办人: 张鑫、欧阳思齐、陆文泽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隽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联系电话: 010-58137799传真: 010-58137788经办律师: 张伟、陈威杰、黄轲、赵超鹏

(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郑启华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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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传真: 0571-88216999经办注册会计师: 吕安吉、陈蔡建

(五)资产评估机构1: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1615号706室-3联系电话: 021-63391558传真: 021-63391116经办注册评估师: 陈小舟、何江南

(六)资产评估机构2: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波住所: 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19号22号楼3F联系电话: 022-23733333传真: 022-23718888经办注册评估师: 高嘉柔、程永海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22-28层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传真: 0755-25988122

(八)收款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户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03003460974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传真: 0755-8208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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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2年6月10日
申购日期2022年6月13日
缴款日期2022年6月15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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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判断本公司股票价值时,除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该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1、2021年业绩下滑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88,668.23万元,较2020年增加13,469.82万元,增幅为17.9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25.52万元,较2020年下降175.98万元,降幅为2.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8.64万元,较2020年减少146.51万元,降幅为1.80%。公司2021年业绩下降,一方面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虽及时主动与下游主要客户调整了产品售价,但公司产品定价向下游客户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2.14%,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及差旅等费用增加,使得公司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1,544.38万元。

2、预计2022年1-6月业绩下滑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38,000.00万元至40,000.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6,025.59万元至8,025.59万元,下滑幅度为13.09%至17.4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50.00万元至4,100.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322.19万元至472.19万元,下滑幅度为7.29%至10.68%;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0.00万元至3,900.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240.77万元至390.77万元,下滑幅度为5.81%至9.44%。上述2022年1-6月公司初步预计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业绩下滑,主要受工程机械行业市场波动影响和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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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手订单下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9,633.35万元,较2021年一季度末减少2,147.99万元,降幅为18.23%,较2021年末减少30.84万元,降幅为0.32%,公司在手订单存在一定下滑主要受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客户需求波动影响。若公司在手订单未来持续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4、2021年5月以来的挖掘机销量同比下滑

自2021年5月以来,国内挖掘机销量同比出现下滑,2021年下半年较2020年同期下滑24.32%,2022年1月份较2021年同期下滑20.40%,2022年2月份较2021年同期下滑13.50%,公司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与挖掘机行业的发展存在紧密关系。虽然国内市场挖掘机销量同比下降幅度明显收窄,下游需求开始回升,若公司下游挖掘机销量继续大幅下滑,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下滑。

综上,若后续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客户采购需求下降、下游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以及公司成本费用管控不佳等,公司存在未来业绩下滑幅度继续扩大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下滑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

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三一重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上升、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支出显著上升,以及2021年4月以来挖掘机市场销量同比下滑的影响,三一重工存在2021年业绩下滑情况和2021年四季度亏损情况。同时,2022年1-3月,受挖掘机市场销量同比继续下滑、毛利率下滑以及研发支出增加的影响,三一重工业绩虽然环比经营业绩有所上升,但同比仍然继续下滑。

若后续公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继续下滑或出现持续亏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订单减少,进而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2年新冠疫情风险

2022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疫情反弹,上海、深圳、吉林等地更是静态封控,对全国物流、供应链等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3月以来,上海和徐州爆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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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主要客户三一重工挖掘机生产场所位于苏州和上海,徐工集团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徐州,生产、物流等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虽然截至2022年5月初,上海和徐州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物流逐渐恢复、工厂已逐步复产复工,但全国疫情尚未完全受控,疫情仍有所反复,或对各地物流、供应链及基建开工等方面均产生短期影响。若新冠疫情出现进一步反复或加剧,会对公司销售业务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工程机械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工程机械行业,公司的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存在紧密关系。工程机械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可带动工程机械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若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出现萎缩,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2、发行人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以链轨节为例,产品单价分别为7,301.96元/吨和7,030.83元/吨。因上游钢材价格出现大幅上升,2021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出现一定比例上升,以链轨节为例,2021年产品单价为8,247.35元/吨。若未来工程机械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行业规模减小,则发行人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3、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57%、23.86%和21.06%,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主要是受行业竞争因素、产品销售价格和公司成本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在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行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产品价格下降、或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或内部管理效率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将出现下降从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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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39,509.90万元、49,588.56万元和59,990.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65%、

65.95%和67.66%,占比较高,公司对大客户构成重大依赖。

虽然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为我国规模排名前二、国际排名前四的大型工程机械企业,但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降低采购量,将会对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已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通过长期合作建立了相互信任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主要其市场需求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产品质量或技术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其需求,导致与其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加大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碳钢、合金钢等各种钢材,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钢材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5.33%、63.71%和

66.29%,因此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存在一定影响。虽然,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但如果未来国内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异常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避险措施,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主体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目前处于行业集中的过程中,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且客户对产品质量、交付及时性、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水平、交付效率及生产质量,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核心人员流失及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研发、制造和销售,始终重视前沿技术的研发,经过十余年的不断积累,公司已组建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如果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发生大规模的流失,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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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发行人深耕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多年,且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并加大研发投入,力争保持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竞争力,但不排除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取得突破,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或替代性的技术和产品,从而使发行人的技术和产品失去竞争优势,进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九)外协厂商质量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外协加工费用分别为5,445.67万元、9,561.73万元和10,014.2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13%、

17.22%和15.14%。如果外协厂商未按照公司要求按时交货或其产品质量、工艺水平无法满足公司要求,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锻造、热处理、机加工、焊接等工序,对生产人员的操作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安全培训未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到位,员工在日常生产中出现操作不当、设备使用意外等,将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4,572.89万元、19,895.00万元和21,299.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06%、26.46%和24.02%。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公司仍然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1695,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4003698,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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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708.97万元、703.92万元和510.50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9%、8.00%和5.92%,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若公司将来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或者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致利润减少的风险。

三、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本次发行前,徐杨顺先生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4.62%股权,通过担任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而间接控制

3.00%股权,合计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77.62%股权。按本次发行1,866.67万股计算,则发行后徐杨顺先生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降至

58.22%,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则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等,但也不能排除在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二)企业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稳定增长,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投资新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客户数量都将进一步增加,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未能建立与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优化采购、资金、人员、产品等管理环节,将无法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市场环境、技术、下游市场需求状况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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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量产达标、市场开发以及产品销售增长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量固定资产购入及建设,预期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将发生较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预计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32,010.16万元,相应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为3,107.62万元。由于建设进度、设备调试、市场开发等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稳定生产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市场出现变化可能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每股收益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1.05%、35.36%和27.08%。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水平将大幅提高。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及达产期,其经济效益随时间逐步显现,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次发行后一定时间内,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即公司存在发行后每股收益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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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Tuoshan Heavy Industries Co.,Ltd.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杨顺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3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年3月26日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邮政编码242200
联系电话0563-6616555
传真号码0563-6616556
互联网网址http://www.tuoshangroup.com/
电子信箱tuoshan@tuoshangroup.com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股份设立方式

拓山重工系由拓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20年3月16日,拓山有限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15,462.91万元为基础,以扣除专项储备490.24万元后的14,972.66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9,372.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取得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575705511N)。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徐杨顺、徐建风及游亦云等3名自然人及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徐杨顺4,178.84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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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建风835.4414.92%
3游亦云417.727.46%
4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003.00%
合计5,600.001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权益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徐杨顺和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他经营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拓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设立时承继了拓山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人员及整体生产经营体系,主要从事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公司主要资产详细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前原企业业务流程与改制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时,主要发起人为徐杨顺和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独立于发起人股东,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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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东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拓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拓山有限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均由公司承继。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均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1、设立拓山有限(2011年5月,注册资本666万元)

2011年5月23日,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共同出资设立拓山有限,注册资本666.00万元,其中徐杨顺以货币出资512.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93%;徐建风以货币出资102.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38%;游亦云以货币出资51.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9%。

2011年5月17日,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南设验(2011)第47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5月17日止,拓山有限已收到股东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缴纳的666.00万元注册资本,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5月23日,拓山有限取得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41822000080775的《营业执照》。

拓山有限成立时,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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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1徐杨顺512.3576.93%
2徐建风102.4315.38%
3游亦云51.227.69%
合计666.00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12月,注册资本666万元)2019年12月25日,拓山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徐杨顺将其持有公司

2.31%的股权(对应15.37万元出资)以15.3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建风将其持有公司0.46%的股权(对应3.07万元出资)以3.0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游亦云将其持有公司0.23%的股权(对应1.54万元出资)以1.5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12月27日,拓山有限已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拓山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徐杨顺496.9874.62%
2徐建风99.3614.92%
3游亦云49.687.46%
4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83.00%
合计666.00100.00%

3、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注册资本5,600万元)2020年2月28日,经拓山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按照整体变更方式,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拓山有限以经审计的公司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15,462.91万元为基础,以扣除专项储备490.24万元后的14,972.66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9,372.66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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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出具天健验〔2020〕7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9年10月31日,拓山有限已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后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3月26日,拓山有限完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822575705511N。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徐杨顺4,178.8474.62%
2徐建风835.4414.92%
3游亦云417.727.46%
4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003.00%
合计5,600.00100.00%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12月,发行人为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优化治理结构、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收购了浙江拓山全部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序号报告出具日期验资机构验资报告编号验资事项出资方式
12011年5月17日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皖南设验(2011)第474号拓山有限设立货币出资
22020年11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745号拓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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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1、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序号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证券部负责公司“三会”筹备、组织、会务相关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证券事务等相关工作。负责保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及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及时、规范、准确披露有关信息;负责或参与公司拟投资项目的方案初拟,汇报或申报工作;负责或参与董事会决定的有关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资产出售、证券投资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监督等工作。
2审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审计政策、程序和方法;制定

1-1-6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任用标准;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审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过程及相关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任用标准;编制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审查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过程及相关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3行政人事中心下设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门。行政部负责统筹公司形象宣传工作,完善企业文化管理相关的制度、标准、流程,推动公司信息化管理,构建和督导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人事管理、薪酬管理、人员招聘及配置、员工培训、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公司的后勤、保卫工作。
4采购中心

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根据生产计划和公司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预算,选取合格供应商,负责重大合同的招标及评审。

5营销中心负责制定营销方案并落实销售计划,建立销售合同及客户资料管理,做好产品市场调研、业务开拓、订单跟踪、客户授信、货款回收等管理工作。
6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数据分析、预算管理和会计稽查等财务工作,控制与评价财务风险,负责向董事会反馈公司资金的运营预警与提示及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及投融资决策提供服务与支持。
7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与研发项目管理,公司产品试制、制造过程技术工艺服务,做好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服务、技术储备、技术文件管理、质量控制等管理工作。
8质量中心负责各类产品制定相关的检验规范、作业规程及工艺卡;负责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及分析,促进质量改进与提升。
9制造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对产品的品种、产量、质量、成本、交期等要求组织生产,持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工艺和生产效率,负责生产现场管理,负责对物料、成品、设备的日常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管理程序。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全资子公司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3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6.00万元

实收资本:1,266.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徐杨顺

成立时间:198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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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1148340490R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零部件制造及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技术研发及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股权结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拓山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022.29
净资产8,248.52
营业收入24,483.14
净利润1,175.7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浙江拓山历史沿革

(1)1989年11月,浙江拓山前身陈屿机械设立

徐杨顺从1987年开始以个体户形式经营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销售,积累了一定的设备、原材料、存货及货币资金。随着积累的增加和业务开展需要,徐杨顺拟将个体户转变为企业形式继续经营业务,因此徐杨顺将其个体户经营期间积累的设备、原材料、存货及货币资金并向游露天借款于1989年投入创办了陈屿机械。

1989年8月24日,玉环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田马橡胶厂等10家企业开业经营的通知》[玉乡企(1989)110号],同意玉环县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开业经营,负责人为徐杨顺,住所为陈屿镇大麦屿村,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配件、塑胶制品。

1989年11月20日,玉环县陈屿镇工业办公室及玉环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批准确认陈屿机械厂的《企业章程》,企业名称为玉环县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是隶属于乡镇系统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性质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形式的经济组织,注册资金为50,000.00元。

1989年11月20日,玉环县陈屿镇工业办公室批准及银行验资的《资金信用证明》,确认陈屿机械设立时的投入资金57,800.00元,资金来源为个人投资基金35,000.00元,长期借款15,000.00元,企业发展基金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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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杨顺出具声明确认,《资金信用证明》所述的个人投资基金35,000.00元,长期借款15,000.00元,企业发展基金7,800.00元,是徐杨顺个体户形式经营中的资金投入、借款及经营积累在财务报表上的体现,陈屿机械系其个人出资设立经营的企业,不存在其他自然人或者法人以任何形式参与设立该企业,不存在因登记为集体企业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形,未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陈屿机械经办会计郑瑞芬确认,陈屿机械创办是徐杨顺个人以其积累的设备、原材料、存货及货币资金并从游露天借款筹集了部分货币资金投入创办,根据当时主管部门财务报表制作规范要求按其各自所属会计科目记载为“个人投资基金”、“长期借款”、“企业发展基金”。其中:个人投资基金为徐杨顺个人出资投入;长期借款系徐杨顺从游露天借入;企业发展基金系企业的经营积累,陈屿机械在1989年创办前已存在徐杨顺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且有一定经营积累。

验资部门中国农业银行玉环县支行陈屿营业厅的经办人员颜杰确认,《资金信用证明》记载的各项资金来源系根据当时验资要求,以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提供的1989年9月(份)《玉环县乡镇工业企业财务月报表》为基础进行验资,符合当时的验资要求。

陈屿机械创办时徐杨顺的债权人游露天确认,徐杨顺创办陈屿机械前向其借款15,000.00元,后来徐杨顺企业发展较为良好,归还了该15,000.00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至今,徐杨顺不存在尚未偿还其债务的情形。

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大麦屿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玉环县陈屿镇大麦屿村)出具声明函确认,浙江拓山设立时系徐杨顺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本社区(原系玉环县陈屿镇大麦屿村)自1989年11月浙江拓山设立至今未向浙江拓山实际投入过资金,亦未实际参与浙江拓山的经营管理。

陈屿机械设立的企业审批主管机关大麦屿街道办事处(玉环县陈屿镇工业办公室职能工作承接机关)出具声明函确认,浙江拓山设立时系徐杨顺个人出资经营的企业,本街道自1989年11月浙江拓山设立至今未向浙江拓山实际投入过资金,亦未实际参与浙江拓山的经营管理。

(2)1993年3月,陈屿机械第一次更名及第一次增资

1993年2月23日,玉环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县巨龙化工实业公司等13家企业开业经营和环城五金厂等12家企业变更厂名的批复》[玉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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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23号],同意陈屿机械更名为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注册资金变更为50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推土机配件及五金。

1993年3月6日,玉环县审计事务所出具《工商企业注册资金验证报告书》[玉审事字(1993)第232号],确认的企业实有资金为512,559.88元,资金来源为个人投资基金420,000.00元,企业发展基金36,542.00元,专用基金56,017.88元。其中个人投资基金出资情况如下:徐杨顺出资150,000.00元,李志锋出资75,000.00元,张兴田出资75,000.00元,游亦忠出资120,000.00元。徐杨顺出具声明确认,张兴田、李志锋、游亦忠曾与本人合作经营过浙江拓山,至1996年10月前,张兴田、李志锋已退出浙江拓山相关投资及经营;至2007年11月前,游亦忠已退出浙江拓山相关投资及经营,上述人员不享有浙江拓山任何权益,与浙江拓山及其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李志锋、张兴田出具声明确认,本人曾与徐杨顺合作经营过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至1996年10月前,本人已退出该企业相关投资及经营,与该企业及其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游亦忠出具声明确认,本人因看好浙江拓山发展前景,曾与徐杨顺合作经营过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至2007年11月前,本人已退出该企业相关投资及经营,与该企业及其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3)1996年9月,兴港机械第一次增资

1996年10月17日,玉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玉会师验字(96)第246号],确认兴港机械截止1996年9月30日的实有可注册资本为1,602,673.60元,其中实收投资人徐杨顺902,673.60元,徐建风350,000.00元,游亦忠350,000.00元。

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及企业管理办公室批准确认兴港机械的《企业章程》,注册资本为160万元,股东出资登记为徐杨顺出资902,700.00元,徐建风出资350,000.00元,游亦忠出资350,000.00元。

徐建风出具声明确认,本人因看好浙江拓山发展前景,故与徐杨顺合作经营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本人持有浙江拓山的股权于2017年12月被拓山重工收购,与浙江拓山及其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4)2002年6月,兴港机械改制及兴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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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18日,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玉工商)名称变核内[2002]第020138号,核准使用的企业名称为: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02年6月20日,兴港机械提交了《改组申请报告》,申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6月26日,玉环县经济贸易局及企业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兴港机械提交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企业类型从股份合作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6月26日,徐建风、游亦忠与徐杨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徐建风、游亦忠将其持有兴港有限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徐杨顺。转让完成后,徐杨顺出资114.28万元,占注册资本71.43%;徐建风出资22.86万元,占注册资本

14.29%;游亦忠出资22.86万元,占注册资本14.29%。

2002年8月23日,台州天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盛验字(2002)第506号],确认截至2002年8月23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万元,实收资本为16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兴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徐杨顺114.2871.42%
2徐建风22.8614.29%
3游亦忠22.8614.29%
合计160.00100.00%

徐杨顺出具声明确认,如因浙江拓山历史上股权不清晰、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并因此致使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代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020年9月8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玉政函[2020]55号),确认:①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玉环县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后更名为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因工商登记需要,在登记注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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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后续变更时,企业经济性质先后被登记为“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集体(合作经营)”、“股份合作制”以及“股份合作企业”等,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情形。其实质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并经营的企业,存续期间未有任何国家或集体资金投入;②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玉环县陈屿交通机械塑胶厂(后更名为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及改制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因登记为集体企业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形;

③2002年6月,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厂改制为玉环县兴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时,已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已请示当时的玉环县经济贸易局及企业管理办公室并取得批准同意,已进行验资、工商登记变更等程序。其产权归属于徐杨顺(出资比例71.42%)、徐建风(出资比例14.29%)和游亦忠(出资比例14.29%),其股权结构合法、有效、清晰,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权属争议或潜在争议,其改制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合法、有效。目前,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5)2007年10月,兴港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10月22日,兴港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游亦忠将其持有兴港有限14.2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2.86万元)以22.8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游亦云。

2007年10月25日,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玉)登记内变字[2007]第1368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兴港机械此次股权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兴港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徐杨顺114.2871.43%
2徐建风22.8614.29%
3游亦云22.8614.29%
合计160.00100.00%

(6)2010年7月,兴港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0年7月2日,兴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66.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06.00万元,其中徐杨顺认购859.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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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徐建风认购171.85万元,游亦云认购74.5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年7月6日,台州鸿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台鸿瑞会验字(2010)第179号],验证截至2010年7月5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6.00万元,实收资本1,266.00万元。

2010年7月8日,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玉)登记内变字[2010]第813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此次变更。

本次增资后,兴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徐杨顺973.9376.93%
2徐建风194.7115.38%
3游亦云97.367.69%
合计1,266.00100.00%

(7)2010年8月,兴港有限第一次更名

2010年8月2日,兴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年8月2日,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玉)登记内变字[2010]第948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此次变更。

(8)2017年12月,浙江拓山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浙江拓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将持有浙江拓山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拓山有限。

2017年12月28日,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玉)登记内变字[2017]第4329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浙江拓山此次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拓山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拓山有限1,266.00100.00%
合计1,266.00100.00%

①本次收购的目的

2017年,发行人着手筹备首发上市,考虑到浙江拓山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以及产品目标市场均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程度的类似,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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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业务协同优势、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作,拓山有限对浙江拓山进行收购。

发行人收购浙江拓山后,有利于发行人完整产品体系,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研发实力。发行人和浙江拓山生产产品同属于工程机械零部件,收购后可以有效地集中企业的研发实力,提高生产互补能力,整合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体系,保持主营业务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②本次交易定价及依据

徐杨顺、徐建风及游亦云三人与拓山有限签署的《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3,727.23万元,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主要系参考浙江拓山账面净资产以及浙江拓山的经营情况确定,截至2017年底,浙江拓山账面净资产为3,600.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定价与浙江拓山账面净资产接近,具有公允性。

徐杨顺、徐建风及游亦云已收到拓山有限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实际履行了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66.00万元

实收资本:566.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五一路26号42幢、27-1幢1号

法定代表人:徐杨顺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日

注销日期:2021年9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FDX6U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空压机零部件加工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衢州拓山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因经营策略调整,公司决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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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拓山重工发起人为自然人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及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1、徐杨顺

徐杨顺,男,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262719680409****,住所: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

2、徐建风

徐建风先生,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262719700406****,住所: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

3、游亦云

游亦云先生,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262719720809****,住所: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

4、广德广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660万元
实缴出资19.98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杨顺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住所广德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33号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伙人构成情况

广德广和的合伙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出资比例
1徐杨顺普通合伙人428.1912.9664.88%
2包敦峰有限合伙人110.003.3316.67%
3徐建风有限合伙人81.212.4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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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游亦云有限合伙人40.601.236.15%
合计660.0019.98100.00%

(3)主营业务

广德广和自设立以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业务。

(4)主要财务数据

广德广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6.10
净资产19.70
营业收入-
净利润-0.2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杨顺先生,其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徐杨顺先生,除发行人及持股平台广德广和之外,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6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66.67万股且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转让老股的情形,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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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徐杨顺4,178.8474.62%4,178.8455.97%
2徐建风835.4414.92%835.4411.19%
3游亦云417.727.46%417.725.59%
4广德广和168.003.00%168.002.25%
本次发行股份--1,866.6725.00%
合计5,600.00100.00%7,466.67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四名股东,详情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徐杨顺4,178.8474.62%
2徐建风835.4414.92%
3游亦云417.727.46%
4广德广和168.003.00%
合计5,600.00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徐杨顺、徐建风及游亦云为公司自然人股东,其中徐杨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建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部长,游亦云担任公司董事、浙江拓山采购部经理。

(四)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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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杨顺徐建风的哥哥;游亦云姐姐的配偶;广德广和实际控制人。4,178.8474.62%
2徐建风徐杨顺的弟弟835.4414.92%
3游亦云徐杨顺配偶的弟弟417.727.46%
4广德广和徐杨顺为广德广和实际控制人;徐杨顺持有广德广和64.88%的份额;徐建风持有广德广和12.30%的份额;游亦云持有广德广和6.15%的份额。168.003.00%

除上述关系外,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和亲属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就所持股份均作出了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未曾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形。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日期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720680597

注:员工人数=当期期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当期期末公司在册员工人员。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构成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及行政人员689.44%
生产人员55977.64%
销售人员172.36%

1-1-75

研发技术人员

研发技术人员7610.56%
合计720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学历情况如下表所示:

学历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233.19%
大专7210.00%
高中、中专及以下62586.81%
合计720100.00%

4、员工年龄结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龄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以下20228.06%
30-39岁11315.69%
40-49岁21429.72%
50岁及以上19126.53%
合计720100.00%

(二)员工薪酬制度及薪酬状况

1、薪酬制度情况

(1)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资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同工同酬、公平公正、按劳分配、按效分配,共同发展的原则,采用岗薪制体系设计,员工薪酬标准与职级和职等相挂钩,具体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助组成。

(2)管理层薪酬制度

公司管理层薪酬制度除适用上述员工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外,主要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1-76

2、收入水平

(1)管理层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月平均收入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月平均收入

月平均收入22,092.4511.43%19,826.99-24.92%26,407.81

注:管理层指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公司管理层人员收入水平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3月,公司完成改制,为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新设监事会并聘任三名监事,上述人员薪酬水平较低从而使得公司管理层月平均收入水平下降。

(2)公司分地区各类岗位人均薪酬和变化情况,以及与当地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

①安徽地区

年度类别月平均收入(元)安徽制造业私营单位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2021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11,749.94-
生产人员7,950.37
销售人员5,698.88
研发技术人员7,029.79
总体8,023.01
2020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11,736.684,530
生产人员7,571.28
销售人员7,344.81
研发技术人员6,055.06
总体7,650.98
2019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11,120.224,228
生产人员6,828.67
销售人员7,069.05
研发技术人员6,297.84
总体7,054.70

注:安徽制造业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系根据《安徽统计年鉴》公布相关数据测算的月

度平均数。公司各类别员工月平均收入系根据公司各类别员工薪酬除以同类别年度平均

人数测算的月度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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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浙江地区

年度类别月平均收入(元)浙江制造业私营单位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2021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11,011.93-
生产人员6,849.84
销售人员11,802.42
研发技术人员5,294.06
总体7,505.66
2020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8,700.774,945
生产人员6,048.01
销售人员16,161.50
研发技术人员6,673.20
总体6,784.12
2019年度管理及行政人员7,015.664,589
生产人员5,597.83
销售人员4,689.51
研发技术人员6,699.74
总体5,914.33

注:浙江制造业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系根据《浙江统计年鉴》公布相关数据测算的月

度平均数。公司各类别员工月平均收入系根据公司各类别员工薪酬除以同类别年度平均人数测算的月度平均数。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人均工资逐年递增,公司安徽地区与浙江地区的月平均收入均高于当地同期社会平均水平。2020年浙江地区销售人员月平均工资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为推动浙江拓山销售业务拓展,公司新聘任了中层销售人员,相应提高了2020年度浙江地区销售人员的整体工资水平。公司总体员工待遇均高于当地同期社会平均水平,薪酬待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与行业工资水平的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恒润股份16.7112.8711.47
宝鼎科技11.539.609.68
派克新材16.5615.4314.34
通裕重工14.5713.1812.29
中环海陆14.3714.7713.22

1-1-78

平均值

平均值14.7513.1712.20
拓山重工10.039.819.05

注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WIND;注2:年度人均薪酬=经审计的年报中披露的员工费用(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增加额)/该期工资发放总人次*当期月份数。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而呈逐年增加,略低于可比公司员工年平均薪酬,主要系发行人所在区域差异所致。综上,公司人均薪酬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水平、当地工资水平比较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公司与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为大部分员工办理并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员工社保执行情况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员工 人数缴纳 人数缴纳比例(%)员工 人数缴纳 人数缴纳比例(%)员工 人数缴纳 人数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72061785.6968053879.1259750885.09
医疗保险72061785.6968053879.1259750885.09
生育保险72061785.6968053879.1259750885.09
失业保险72061785.6968053879.1259750885.09
工伤保险72061785.6968062091.1859753589.61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720680597
实际缴纳人数620542402
缴纳比例(%)86.1179.7167.34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规范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社会

1-1-79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与应缴纳人数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已缴纳人数未缴纳人数未缴纳原因
退休返聘新入职已于别处缴纳或 购买新农合等自愿放弃
养老保险617103341950-
医疗保险617103341950-
生育保险617103341950-
失业保险617103341950-
工伤保险617103341950-
住房公积金6201003419-47

3、发行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比例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各自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比例及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未缴纳的情形
退休返聘344.72%294.26%132.18%
新入职192.64%314.56%183.02%
已于别处缴纳或购买新农合、新农保等情形506.94%202.94%213.52%
自愿放弃--629.12%376.20%
合计10314.31%14220.88%8914.91%
工伤保险未缴纳的情形
退休返聘344.72%294.26%132.18%
新入职192.64%162.35%101.68%
已于别处缴纳或购买新农合、新农保等情形506.94%--81.34%
自愿放弃--152.21%315.19%
合计10314.31%608.82%6210.39%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情形
退休返聘344.72%294.26%132.18%
新入职192.64%314.56%183.02%
自愿放弃476.53%7811.47%16427.47%

1-1-80

合计

合计10013.89%13820.29%19532.66%

注:新农合、新农保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简称。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1)部分退休返聘员工无需办理社会保险;(2)部分期末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社保缴纳手续;(3)部分员工为外来务工人员,已于别处缴纳了社会保险或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农合、新农保;(4)部分员工人员流动性大,且大多已在农村拥有住房,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异地提取和使用较为困难,同时农民工因在城市购房而实际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农民工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强。此外,发行人以提供员工宿舍等形式保障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住房方面的福利待遇。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先生出具了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1)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追索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引起诉讼、仲裁,或者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以前年度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同意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补缴责任。

(3)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因此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同意无偿代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相应补缴及赔偿责任。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根据安徽省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1-1-81

根据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德分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环分中心出具的《证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有关规定而予以处罚。

(五)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部分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发行人各年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如下:

日期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人数1139
用工总人数720680597
比例1.53%0.44%1.51%

注:用工总人数=当期期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当期期末公司在册员工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劳务派遣的人员较少,岗位均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相关内容。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相关内容。

1-1-82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相关内容。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相关内容。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相关内容。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及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及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承诺”相关内容。

(九)关于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相关内容。

(十)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1-8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在工程机械领域多年地深耕和积累,在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和探伤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可加工普通碳素钢、合金钢等各类钢材,具备大批量、多规格、高品质的工业锻件产品生产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对工程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和行动性能具有关键作用。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锻造行业,公司已掌握金属锻件的核心制造工艺,在工程机械领域掌握从产品开发设计、模具设计及模具加工与制作,到产品联合开发和制样、规模化生产及产品检验等全流程技术,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深耕工程机械领域,不断通过对新工艺和新技术投入研发和加大引进、加强对旧工艺的改进,公司已从起始阶段的单一履带零部件加工企业,逐步发展成能够独立研发和生产工程机械“四轮一带”总成和制动装置系列产品等行走机构核心部件及斗齿等工作装置部件的大型工程机械企业核心供应商。

近年来,公司凭借突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较强的成本管理能力及快速响应能力等优势,定位大客户市场,不断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先、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水平具有较强竞争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成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及战略合作伙伴,多年来已为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中国龙工、山推股份、泰坦国际、柳工和中联重科等国内外工程机械龙头企业提供高质量产品和稳定的服务,并连续多年获得三一重工认定的“优秀供应商”称号且成为其战略合作伙伴。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是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市场口碑良好,公司于2021年7月被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授予“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于2020年被评为“2020年安徽省商标品

1-1-84

牌示范企业”,在公司所在地广德市,公司亦连续多年被广德市人民政府评为“功勋企业”、“规模效益企业”,被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授予“明星工业企业”称号。

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已成为国内工程机械龙头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之一。公司致力于打造成为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提供产品规格齐全、产品质量优异、供应稳定的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为我国大型工程机械企业走向全球、参与全球化竞争提供稳定的供应保障。

(二)主要产品概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主要应用于挖掘机、推土机等履带式工程机械设备的行走机构。以履带式挖掘机为例,其总体结构分为工作装置、上部转台和行走机构三部分,其中行走机构是工程机械整机的支承件,用来支承整机的重量,承受机构在作业过程中产生作用力,并完成整机行进、后退、转移和作业移动,其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1-1-85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行走机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1-1-86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用途、功能等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二、行业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为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属的行业为“C33 金属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金属制品业(33)”大类,“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中类,“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3393)”小类。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与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产品图例功能用途
链轨节用于连接履带板进行传动,同时作为驱动轮前进的轨道。应用于挖掘机、推土机等履带式工程机械的行走机构
销套用于链轨节之间的连接部件,是定位套孔的连接件
销轴用于销套内孔的间隙配合件,是定位轴孔的连接件
制动装置系列用于辅助推土机转向时单边制动实现推土机转向
转向离合器系列用于推土机转向时单边离合,以实现推土机转向或恢复直线行走
支重轮用来支撑履带的重量、定位,并防止横向滑脱
斗齿总成工程机械工作装置的坚硬装置,用于挖掘、推铲等应用于挖掘机、推土机等工程机械的工作装置。
其它产品(张紧装置、螺丝配件等)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领域

1-1-87

锻造行业的监管采取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锻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锻压协会和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国锻压协会旨在促进行业交流,推动和引导行业进步与繁荣,为行业的共同利益服务,其基本任务是提供技术及咨询服务;举办大型国际展览会、技术交流、国际交流与考察;促进中外合作、进出口贸易;编制行规行约,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研究,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协助政府实行行业管理,为政府、行业、会员、用户服务,成为政府和企业、用户的桥梁和纽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自律行业行为;促进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不断发展,业务范围主要有:研究探讨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方向、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为政府制定行业重大决策提供预案和建议;总结交流企业的管理经验;探索企业深化改革的新途径;推广企业管理的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诊断咨询服务等,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并提出建议,为用户的采购、项目招标提供推荐性意见;受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参与制修订有关工程机械的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2、主要行业政策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时间发文部门相关内容
1《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7月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到2025年,工程机械行业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其中,挖掘机行业2-3家企业进入全球前十行列,1-2家零部件供应商进入全球前十行列;国产品牌在国内占有率维持60%以上。基础零部件行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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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锻造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2021年7月中国锻压协会对未来五年锻压行业发展目标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了规划,引领锻压行业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
3《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 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年3月国务院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等领域短板。推进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5《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2020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并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实施管理。
6《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发展辅助设计、系统仿真、智能控制等高端工业软件,建设铸造、锻造、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基础工艺中心。用好强大国内市场资源,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配套、专业服务等产业协同发展。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列为鼓励类项目。
8《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2019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解决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工业软件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弥补质量短板。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按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规划,梳理产业质量升级亟需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目录,积极引导产业基金及社会资金支持,提高装备制造业的质量水平。
9《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污染2018年2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新生产机械在下线、入库及出厂前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将结果信息公开。自2020年1月1

1-1-89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日起,凡不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
10《促进装备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指南》201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防科工局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健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完善有利于扶优限劣的采购制度。
11《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整机、主机升级改造需求,制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研发生产计划,形成上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组织新模式。
12《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经过5-10年的努力,部分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达到国际领先,产业技术基础体系较为完备,“四基”发展基本满足整机和系统的需求,形成整机牵引与基础支撑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夯实制造强国建设基础。
13《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十三五”期间,实现工程机械产业结构和产品水平迈向中高端,完成“走出去”战略目标,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的步伐。
14《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2016年1月环境保护部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农用机械延迟至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15《中国制造2025》2015年5月国务院支持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钢铁、石化、工程机械、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16《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2010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机械基础零部件(主要指:齿轮、模具、液压件、气动元件、密封件、紧固件等)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

1-1-90决定着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

决定着重大装备和主机产品的性能、水平、质量和可靠性,是实现我国装备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
17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5月国务院引导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形成一批参与国际分工的“专、精、特”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对重点基础配套企业的投入力度,引导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向基础零部件、加工辅具等领域,发展一批高起点、大规模、专业化企业,健全产业配套体系。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走进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壮大研发队伍。
18《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5年12月国务院重点研究开发重大装备所需的关键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和批量生产的关键技术,开发大型及特殊零部件成形及加工技术、通用部件设计制造技术。

(二)行业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

1、锻造行业的基本概念

锻造是指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坯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成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锻件的加工方法。锻造能够改善金属坯料的组织结构和力学性能。钢锭经过锻造加工,将坯料内原有的偏析、疏松、气孔、夹渣等压实和焊合,使组织变得更加紧密,提高了金属的塑性和力学性能。此外,锻造加工能保证金属纤维组织的连续性,使锻件的纤维组织与锻件外形保持一致,金属流线完整,可保证锻件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使用寿命,锻件的机械性能一般优于同样材料的铸件,具有较强的金属塑性和力学性能,各类机械中负载高、工作条件复杂的重要零件主要采用锻件。锻造按所锻锻件的尺寸和形状、采用的工装模具结构和锻造设备的不同,主要可分为自由锻、辗环和模锻。自由锻是指利用冲击力或压力使锻件坯料在各个方向自由变形,以获得一定尺寸和机械性能的锻件的加工方法;该类锻造方法通常适用于单件、小批量及重型锻件的生产之中。辗环又称为环件轧制成形,是通过回转塑性变形来成形轴承环、齿轮环、法兰环等各类无缝环件的先进制造技术,此类锻造方法具有过程可自动测量控制、能耗低、材料利用率高等特点,主要用于轴承环、回转支承、法兰环等环类锻件生产。模锻是指在专用设备上利用模具使坯料成型而获得锻件的锻造方法。在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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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通过模具的形状来使坯料成型,坯料用量基本固定,且其金属性能不会发生显著变化,主要适用于大批量、重量较轻、形状比较复杂的产品,如工程机械链轨节、驱动齿轮、小型曲轴等。模锻按锻造温度又分为热锻、温锻和冷锻,公司产品主要属于热模锻工艺。热锻时,首先要对模具进行预热,加热到预定温度后保温直至整个模具热透、温度均匀。热模锻造模具温度高于普通锻造的模具温度,但低于温锻的模具温度。典型的热模锻造模具温度在200-300℃,低于坯料温度低110~225℃,锻造过程坯料温度虽有降低,但仍处于锻造温度范围,其变形抗力上升不似常规锻造那样急剧,能有效减少加工硬化现象,从而提高了材料的可锻能力;且热锻技术可大幅提高锻件精度,对于有较小圆角半径、较小拔模斜度和较小锻造余量等特殊要求的锻件产品,均可通过热锻实现。

2、锻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上百年的现代锻造业基础,德国、日本、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长期垄断着先进的锻造工艺和锻造技术。我国锻造业起步较发达国家晚,许多关键自由锻件产品大多依赖进口,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与国外交流机会的增多,我国锻造技术和工艺水平进步很快,很多产品已实现国产化,部分产品已出口国外,并且能与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相竞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装备制造业的进步,我国锻件制造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近年来国家对装备制造业日益重视,在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多行业联合攻关,有针对性地开展特殊材料、专用锻件的国产化研发,在很多方面打破了国外的垄断和封锁。“提升大型铸锻件、基础部件、加工辅具、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已纳入了《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中,为国内锻造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随着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锻件产量持续保持高位,2020年,我国锻件产量达近1千万吨,并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锻件的第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我国锻件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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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资讯

3、我国锻造行业发展趋势

(1)产品复杂化、精密化和优质化

科技的发展和制造业的进步使得人们对锻造产品的种类和精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较其他工艺而言,锻造工艺成本低廉、生产周期短和环境污染小等优点使得越来越多复杂精密产品加工制造的厂商趋向于采用锻造方式生产,如微小齿轮、形状复杂的螺旋伞齿轮等。

(2)设备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

丰富的产品种类和行业飞速的新旧更替导致市场竞争激烈化。传统的加工单一品种的刚性生产线已不适应目前市场发展的需要,高柔性和高效率的自动化锻压设备,已成为锻造冲压技术及装备发展的主要潮流。

(3)技术多元化、精细化

随着塑性加工成形技术逐渐趋于科学化和可控化,以经验和知识为依据、以“试错”为基本方法的传统工艺技术已不能满足锻造业发展的需求,虚拟仿真技术已逐渐成为锻造新产品开发时必不可少的工艺。例如坯料组织性能变化的仿真技术日臻成熟,即通过模拟来优化工艺,从而实现在锻造过程中通过变形就可改变坯料的微观组织,使锻件成形后的力学性能达到所规定的要求。随着精密锻造产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针对某些特种领域的要求,复合成形技术、低温高速超塑性成形、板料成形技术、粉末特种锻造、旋压成形和液态模锻等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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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锻造成形工艺绿色化、环保化

国际金属成形领域提出了“绿色锻造”、“绿色工厂”等新概念,主要是利用已有的现代数字技术和实验技术,改善加热、热处理、冷却、工艺,减少变形,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达到减少工序、降低消耗和排放,达到节约企业成本和社会成本的目的。

(三)行业下游市场需求状况和趋势

1、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概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机械企业数量从几百家发展到2,000余家,企业规模从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小企业发展到在国际上拥有重要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销售收入从几十亿元发展到超5,000亿元。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产业,如今,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包括20大类、109组、450种机型、1,090个系列、上万个型号的产品设备。我国已成为工程机械产品类别、产品品种最齐全的国家之一。同时市场销售量与销售额也赶超美、日,成为世界最大的市场。

工程机械零部件是工程机械的基础行业,零部件的质量水平关系工程机械的质量水平。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工程机械零部件绝大多数已实现自给,并已出口,但部分关键液压元件和传动元件等仍依赖进口。发行人目前给工程机械行业配套零部件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

近十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历经了发展低潮以及随后的快速恢复和增长后,于2019年迎来了全面发展。面对更加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局面,工程机械行业借助稳定向好的宏观经济和持续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行业转型升级的成果进一步显现,二手设备的加快更新、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政策对市场产生的积极作用、“一带一路”建设拉动出口增长,以及建设施工领域新技术、新工法的推广应用等众多因素叠加影响下,工程机械市场再现高速增长。根据工程机械协会统计显示,在扣除不可比因素、重复数据和非工程机械产业营业收入之后,2020年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7,751亿元,比2019年增长16%。同时,据央视调研后的公开报道,2021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8,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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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协会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工程机械行业整体研发投入的增加,我国工程机械企业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国产工程机械以其较高的性价比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并抢占中高端市场,国内工程机械市场进口替代效应明显。国内涌现出如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知名工程机械企业,同时,国内大型工程机械企业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国内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和完善,充分发挥出我国的“全球供应链”优势,亦使国产工程机械的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上下游的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共同推动着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方面,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销售的带动,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贸易顺差持续扩大,中国工程机械设备亦积极参与到各类国际大型工程建设之中,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雅万高铁等国际大通道的开工建设中已频现中国工程机械设备的身影。此外,以印度、越南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城镇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其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工程机械提出了大量的需求,但其国内工程机械产业薄弱,远无法满足城镇化建设所需,为我国工程机械的出海创造了大量机会。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工程机械出口金额达242.9亿美元,进口金额为40.4亿美元,贸易顺差达202.5亿美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进出口额均有所下降。顺差规模的继续扩大,巩固了我国作为全球最大工程机械出口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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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十四五”规划,预计2021-2025年,行业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5%,出口额年均增长率达6%。其中,对于挖掘机行业,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产品牌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维持在60%以上,70%以上零部件具备市场竞争优势,25%零部件具备进口替代能力,出口占国内产销总量比例超过15%,市场集中度CR4≥60%、CR8≥80%;对于基础零部件,“十四五”期间,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出口量不断增长及进口替代的深化,带动上游零部件行业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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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及政府的逆周期调控政策

工程机械行业的景气度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逆周期财政政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经济增长时期,经济活跃度高,工程机械需求随之增长;在经济衰退时期,基建投资回落,工程机械的销量下降。在宏观经济下行时,政府通常会采取一些积极的财政政策,工程机械的销量亦能得到提振。如我国政府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从2008年第4季度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两年多时间内增加4万亿元投资,大量投资于基础建设,带动生产和就业规模快速扩大,使得我国经济快速回升,工程机械销量不降反增,工程机械行业维持了较高的景气度。

如上图所示,工程机械行业与GDP存在联动增长关系。近年来,因国家主动调整经济结构、降低经济杠杆等原因,我国经济增长承压,GDP增速下行,为应对经济减速,国家再次使用财政政策逆周期调控,使得工程机械销售额反而持续逆势上升。

(2)存量设备加速更新换代

存量设备更新换代是工程机械行业的消费主力之一。据Leading IndustryResearch测算,2019年中国工程机械主要品种保有量已达886万台,有大概两百多万台老旧设备需要淘汰,这为新机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可大大拉动行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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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环保监管趋严也推动了产品的更新换代。一般而言,环保对于工程机械有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即工程开工的环保限制,以及对高排放设备的管理加强。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环保规定,对工程机械的排放要求做了更加严格规定,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出台细则加速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的执行并制定国四标准执行计划。目前我国大多数工程机械设备主要以国二排放为主,即使使用寿命尚未结束,也可能因为环保新政的实施被强制要求提前报废,故环保的趋严和新政的实施也会推动新机销售的增长。

(3)“一带一路”倡议带来新机遇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已与近16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涵盖基础设施、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等合作领域。“一带一路”为中国工程机械企业“走出去”搭建了重要平台,通过借船出海、海外并购、海外投资建厂等方式,让越来越多的工程机械企业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全球竞争,为唱响工程机械民族品牌,推动中国工程机械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在国家战略的带动下,“一带一路”已成为中国工程机械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工程机械企业海外出口的70%以上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市场,为企业顺利实现转型升级,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舞台。以徐工集团、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在“欧亚论坛”主旨演讲中的预测,未来10年“一带一路”相关重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至少需要8,000亿美元,为我国工程机械企业全面开拓海外市场创造了新机遇。

3、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集中度持续上升

“十三五”期间,在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工业强基”等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引导下,以及国家高质量发展理念的确定,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实现稳步发展,在自主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企业管理得到较大的提升,优胜劣汰效应显现,市场份额集中度呈不断提高,行业资源逐步向行业头部企业聚拢。根据前瞻研究院统计,在2015-2019年期间,工程机械行业CR3的集中度从13.3%到26.67%,C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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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集中度从17.22%到33.99%,同时,根据《工程机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工程机械市场集中度达到CR3≥60%,CR8≥80%”,市场集中度有望持续加速提升。

(2)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将继续稳步提升

2018年7月及10月,我国国务院会议和政治局会议分别提出了关于“保基建促投资”的发展基调,后续更出台了《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强调基础设施建设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对一些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和方向进行规划,并落实责任主体,以确保基建投资能够稳步推进落实。同时,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务院出台《“新基建”政策白皮书》,各地陆续出台新基建政策,强调推动基础设施与互联网、大数据等结合,进行升级,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PPP项目投资回暖,并配以宽松的货币政策,将全方位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随着基础建设项目的大力开展、存量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市场的开拓。2022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及中央政治局会议均明确提出,要适量超前开展基础建设投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将进一步提速,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将继续稳步提升。

(3)工程机械智能化时代到来

2019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国内“5G+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并启动了众多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如今,5G商用大幕逐步拉开,开启了“百行千业竞智能”的万物互联时代,直接带动了其在工程机械领域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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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不断加快,将进一步加快提升行业智能化水平,迎来技术创新的浪潮。在工程机械领域,5G预计将多种不可能的应用成为可能。如三一重工正联合华为、中兴通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相关大型通信企业,共同开展更多的5G实验类项目,积极推动中国5G产业与“中国智造”发展。三一重工已建立起全球协同的工业互联网,在远程实时操控、AR协同、无人驾驶、高精度定位等前沿技术上均有探索和研究。工程机械企业扎堆尝试将5G运用到设备研发和测试的各个环节,工程机械智能化时代即将到来,对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工程机械行业而言,冲满了机遇。

(4)线上交易成为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外贸转型新趋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知名的线下工程机械展被暂停举办。国际买家转而在线上了解厂商的研发、制造和售后能力,线上交易渐成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外贸转型新趋势。在2020年7月27日在湖南长沙举行的“中国重工新外贸峰会”上,阿里巴巴国际站线上工业展正式启动,该展会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形式,让全球买家直击中国机械产品和车间。阿里巴巴国际站当天发布的《工程机械行业跨境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1-6月,工程机械类产品在国际站的订单数月均增速达119%,最低为3月份的75%,此后触底反弹,6月份增速升至175%。随着工程机械行业数字化程度的提高,支付、物流等均可在线上走完程序,行业“不见面”的线上外贸将成为常态。

4、国内挖掘机行业发展历程及趋势

挖掘机被广泛用于建筑物的拆卸作业、建筑施工、果园、城市建设、电缆铺设施工、农田利用、管道埋设作业以及铁路抢险、矿山等领域之中。我国挖掘机市场起步较晚,整体发展历程呈现出先慢后快的态势,至近几年,国产挖掘机已具备全球竞争力,国内挖掘机龙头也进入全球工程机械巨头之列。

(1)国内挖掘机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测绘仿制前苏联20世纪30~40年代的机械式单斗挖掘机为主,开始了我国的挖掘机生产历史。由于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先后建立起十多家挖掘机生产厂,主要为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为我国液压挖掘机行业的形成和发展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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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挖掘机生产厂已有30多家,生产机型达40余种。中、小型液压挖掘机已形成系列,有20多种型号,还能生产大型矿用机械传动单斗挖掘机、隧道挖掘机、长臂挖掘机、水陆两用挖掘机等。但总体来说,我国挖掘机生产的批量小、分散,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改革开放之后至2008年前后,国内工程机械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以促进我国挖掘机行业的发展。国内巨大的需求吸引下,日本小松、卡特彼勒、斗山等国际知名工程机械企业亦纷纷在国内建厂。国内厂商上海建筑机械厂、合肥矿山机器厂、长江挖掘机厂、北京建筑机械厂、山东推土机总厂等企业也积极引进德国德玛、日本小松制作所的全套制造技术。这些国内厂商通过数年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移植,使国产液压挖掘机产品性能指标全面提高到20世纪末的国际水平,产量也逐年提高。由于国内对液压挖掘机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且多样化,以及挖掘机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国内工程机械产业链逐步完善,吸引了其他机械行业的制造厂纷纷加入液压挖掘机行业,如中国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广西玉柴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工程机械厂、三一重工等。但相比起海外品牌,仍竞争力较低,性价比不足,整个国内挖掘机市场仍以海外进口和外资境内生产为主,国内挖掘机厂商竞争激烈并开始出现分化。

至2008年前后,随着国产核心零部件企业逐渐崛起,如国产液压缸等核心零部件已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而价格却较进口核心零部件大幅降低,使得国产挖掘机产品成本大幅降低但性能却大幅提高,国产挖掘机的性价比不断提升,同时,国内挖掘机厂商也不断改进生产和管理,提升生产自动化率,部分企业抓住了国产化大浪潮下产业分工带来的成本优势和技术突破契机,不断提高装配效率,如三一重工、徐工集团、柳工等国内挖掘机企业实现跳跃式发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也逐渐高于卡特彼勒、小松等国外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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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内资挖掘机品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资料来源:中信证券研究所图:三一重工在国内挖掘机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资料来源:中信证券研究所

(2)国内挖掘机的发展趋势

①挖掘机产业链分工不断强化,国产零部件竞争力不断提高

随着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充分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国内挖掘机产业链上下游逐个突破。在国内强大的需求下,产业分工不断得到强化,行走装置、机身结构和机身覆盖件等零部件企业,在保持成本优势的情况下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已全面实现国产化,部分企业竞争力已超海外厂商。而占据挖掘机成本50%左右的液压系统和动力系统,则在近些年来专业化分工的大背景下,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液压企业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打破国外垄断,逐渐掌握了核心技术,国产核心零部件企业的全球竞争力不断提高。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十四五”规划》,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产挖掘机品牌国内总体市场占有率维持在60%以上,70%以上零部件具备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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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25%零部件具备进口替代能力;对于基础零部件,“十四五”期间,核心基础零部件可靠性、耐久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自给率达到90%。

②国产挖掘机厂成本不断下降,整机厂商生产效率不断提升,集中度不断提升在挖掘机零部件逐步实现国产化的过程中,零部件成本有效下降,挖掘机整机成本也不断降低,国产挖掘机的性价比大幅提升,竞争力也得到大幅提高。同时,随着产业链分工的加剧,国内挖掘机整机企业纷纷加大装配力度,引进自动化装配线,提高整机生产效率。根据前瞻研究院统计,在2015-2020年期间,工程机械行业CR3的集中度从

13.3%到31.17%,CR5的集中度从15.7%到37.26%,同时,根据《工程机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工程机械市场集中度达到CR4≥60%,CR8≥80%”,市场集中度有望持续加速提升。

③国产挖掘机出口量不断增加

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设备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海外销售的带动,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贸易顺差持续扩大,中国工程机械设备亦积极参与到各类国际大型工程建设之中,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雅万高铁等国际大通道的开工建设中已频现中国工程机械设备的身影。此外,以印度、越南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城镇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其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工程机械提出了大量的需求,但其国内工程机械产业薄弱,远无法满足城镇化建设所需,为我国工程机械的出海创造了大量机会。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挖掘机出口数量达6.84万台,同比增长97%。国产挖掘机以其高性价比等特征,从原来的依赖进口向开始大规模出口转变已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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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挖掘机行业供需变化及竞争格局

①挖掘机行业的供需变化情况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大国都推出经济刺激政策,国内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之下,各地大型基建兴起,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剧增,至2011年左右达到阶段顶峰,随后国内基建新增投资趋缓,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产品需求有所回落。但随着“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经济带动效应逐渐释放完毕,国内工程机械行业进入常规增长阶段,即靠常规化基建投资、矿山开采、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进程等需求带动行业稳步发展,挖掘机行业需求稳步增长,周期性逐渐减弱。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2年国内挖掘机销量为11.56万台,至2021年挖掘机销量达34.28万台,近十年挖掘机复合增长率约7.53%,国内挖掘机市场发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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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伴随着国内挖掘机市场需求的变化,国内挖掘机市场供给量也随之变动。随着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加速,国内工程机械厂商竞争力大幅提高,其供给量也显著增加,在国产挖掘机行业步入稳步增长阶段,国内挖掘机产量略高于国内销量,主要系因国内挖掘机厂商全球竞争力提高,出口量增加所致。

②挖掘机行业的竞争格局

随着国内挖掘机行业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国内挖掘机整机厂商快速崛起,三一重工、徐工集团、柳工等国产挖掘机企业已成为全球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其中,2021年三一重工挖掘机销量已问鼎全球挖掘机销量冠军。

随着国产挖掘机技术不断提升,并已达世界领先水平,国内挖掘机厂商竞争格局也逐渐稳定,经过多轮行业洗牌,国内挖掘机市场以大型工程机械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还在不断提升,根据“十四五”规划,至2025年,工程机械前八名厂商市场占有率有望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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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下游行业关联性分析

发行人所属锻造行业,上游主要为钢铁冶炼行业,下游主要为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具体的上下游行业关系如下图所示: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关系

发行人所属锻造行业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口径圆钢、棒钢等,从材质上看主要有碳钢和合金钢。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65%左右,因此上游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价格影响较大。2015年至2020年中期,我国钢铁去产能计划不断推进,全国钢铁价格持续回升后趋于相对稳定;2020年四季度到2021年上半年,钢材价格持续走高,2021年下半年以来,钢材价格有所企稳,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钢材价格总体趋势如下:

炼钢企业锻造锻件

锻造锻件
工程机械制造
锻件总成

上游行业

上游行业发行人所属行业下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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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2、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关系

发行人主营产品主要用于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基建的投入和扶持,工程机械行业持续景气且快速增长。同时,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推出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和规划大力鼓励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国内越来越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程机械产品性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不仅满足国内高端需求,实现部分工程机械的“进口替代”,更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国内工程机械企业不断扩大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优势,并将市场拓展至欧洲等发达地区。工程机械行业持续景气带动对上游零部件锻造行业的需求快速增长。在发行人产品主要使用的挖掘机细分领域,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2年国内挖掘机销量为11.56万台,至2021年挖掘机销量达36.86万台,近十年挖掘机复合增长率约7.53%,国内挖掘机市场发展较快。

假设未来三年,国内挖掘机市场仍按照7.53%的复合增长率增长,2022年至2024年,国内挖掘机销量分别约为39.63万台、42.62万台和45.83万台。

以三一重工的公开数据对挖掘机市场进行估算,三一重工2020年年报显示,其挖掘机销售收入为375.28亿元,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0年三一重工的国内挖掘机市场占有率为30.13%,2020年国内挖掘机市场销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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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约为1,245.57亿元;取已上市的三一重工、山河智能及中联重科的年报数据,挖掘机加权平均毛利率约30%;同时,根据公司多年从事工程机械的行业经验,挖掘机的底盘行走机构约占挖掘机成本的20%左右。以此估算2020年国内挖掘机底盘市场规模为174.22亿元,若按照7.53%的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3年,挖掘机底盘市场规模约达216.61亿元。

(五)行业进入壁垒

1、客户认证壁垒

锻造企业的发展依赖下游行业的需求,需要与主要客户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而该种稳定关系则建立在锻造企业产品质量稳定、交货期有保证等基础之上,且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检验。随着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大型工程机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规模不断扩大,与上游大型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保证企业稳步发展重要保证,但与大型客户建立稳定供应链关系的门槛较高,其对供应商有着严苛的认证和审查过程。新进入企业要成为大型工程机械零部件供应商,首先需要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取得该认证耗用时间较长,且对于工程机械零部件企业来说,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大型工程机械客户还会进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生产组织能力以及企业管理能力等,包括现场审核、样品试用、竞品比对等多个阶段。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产品的精密度、可靠度、供货速度以及供货稳定性直接影响下游客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更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导致合格供应商审核的过程较长。因此,行业内企业不但需要有足够长时间的技术、工艺积累,稳定的生产组织能力,以及营销团队进行客户维护,更需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研发能力,从硬件及软件方面满足下游客户的认证要求以及后续的信任和口碑,新进企业较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大客户的认可和认证。

2、设备和资金壁垒

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建设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生产企业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且建设周期和投产周期相对较长。在日常经营中,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处于强势地位,有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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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期,对生产厂商流动资金占用较大,而上游供应商多为大型钢铁企业,向其采购钢材通常需要“款到发货”,如果厂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很难持续高效的完成稳定供货任务。

3、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

锻件产品具有典型的多品种、多规格、非标准化的特点,产品结构差异较大。生产品质优良、性能稳定、符合不同客户要求的产品需要在生产过程中精确控制各类技术参数,这对企业工艺积累、专业化技术工人配置和现场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六)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实现了持续的增长,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稳步推进,推动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工程建设投资保持稳步发展。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主要经济体大部分出现负增长,中国一季度出现负增长,但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在二季度之后开始转正,并重新回到了稳步增长的轨道上。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给全球带来的需求骤减,国家积极拉动内需,提高赤字率,增加地方专项债,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带动工程机械行业逆势快速增长。

(2)国家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作为国家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产业之一,工程机械行业一直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息息相关。近年来,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家出台了许多支持与鼓励政策。2010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提出要突破一批基础零部件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关键基础零部件,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从《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机械基础零部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中国制造2025》、《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到《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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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产业发展规划和纲要始终将工程机械行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实现核心基础零部件自给率达到90%;绿色制造工艺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可靠性及其评价,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宜人化设计等关键共性技术取得突破。

(3)“一带一路”的建设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

从长期来看,从内向型向外向型产业转型是大国崛起的必经之路,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之一。外向型产业机构不仅可以利用市场多样化,抵御单一市场萎缩风险,更能够向外转移部分产能,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建立协作和共赢机制。自“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共商共建共享朋友圈,截至2022年3月,中国政府已先后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互联互通、投资、贸易、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领域。大量的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的发展盛宴之中,“中泰铁路”、“敦格铁路”、“肯尼亚蒙内铁路”、“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苏丹上阿特巴拉水利枢纽工程”等国际大型工程项目均由中资企业承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徐工集团等国内大型工程机械厂商也积极参与其中,极大带动了上下游企业的海外需求,也提高了国内工程机械龙头企业的国际知名度。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以及加入的国家和组织不断增多,将为我国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新冠”疫情的冲击

2020年初,新冠疫情开始席卷全球,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出现严重疫情,大量工厂关停、工程建设停工或推迟,对全球经济和产业链带来冲击,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在此背景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和新订单的获取受到一定影响,但因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扎实到位,国内疫情很快得到控制,大量工厂复工、工程重新开工,国内需求得到快速恢复,工程机械行业及上游零部件锻件行业企业得以恢复到正常水平。但因“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以及海外大量国家和地区仍存未控制住疫情,工程机械行业海外需求大幅回落,若未来全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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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疫情仍无法得到控制,将对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2)发达国家制造业回流及东南亚制造业崛起

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以及其他各项成本的走高,中国制造单纯的低成本加工优势已不断减弱。近年来,部分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土地、财税、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效吸引了跨国企业的回流和全球制造业投资。此外,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劳动力低廉且其本国的基础设施也不断完善,助推了制造业基地从中国向东南亚转移。我国金属制造业行业如若不注重产业转型、产品研发创新以及生产线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改造,行业发展将受到较大影响。

(七)行业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的经营模式

锻造行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一般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模具开模、工艺制定并组织生产制造,因此,锻件行业一般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经营,由客户按自身实际需求来“定制”一定数量的某类型或某规格的锻件产品,且在一定时期内供货。

在锻件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行业内企业通常会将工艺简单或表面处理等无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交期的目的。

2、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公司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受国家基建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基建投资规模的变化通过主机厂而影响工程机械零部件行业的景气度。此外。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与主机进行装配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开发、矿产资源开采等领域,下游的周期性变化对本行业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行业的周期性与整体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顺周期特征。

(2)行业的区域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锻造行业地域性日益明显。国内锻造企业主要分布在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上述地区集中了全国80%左右的锻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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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业聚集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上述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域,主要的下游企业也大量聚集于此,故这些地区成为了国内最重要的锻件消费区域;另一方面,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的需求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冶炼及建筑业开发等工程的规模影响,上述工程规模较大的地区对工程机械产品的需求相对较大。

(3)行业的季节性

一般而言,受夏季高温及春节假期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会有所减缓甚至停工,工程机械行业处于相对淡季,公司一季度和三季度产量及收入会略低于其他季度,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八)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总体而言,原材料是锻件产品成本占比最高的因素,而锻造行业定价大都采取“原材料成本加成定价”模式,所以锻件产品售价受原材料价格影响较大。

由于生产规模、生产成本、技术水平、产品结构及管理等方面的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区别。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较高工艺及技术水平、先进装备且能够生产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并可规模化经营的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而盈利能力较强,利润水平较高。中小规模企业必须走专业化和精细化道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才能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在产品结构上,技术门槛高、准入门槛高、应用于附加值高的高端锻件产品,相对利润水平往往较高;能够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专用产品且又有一定规模优势的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而以低端产品生产为主且又缺乏研发能力和规模优势的企业,利润水平则相对较低。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的竞争格局

我国金属零部件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根据同花顺IFind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3月末,金属制品行业企业数量约3.16万家。行业内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和交通较为发达的地区,上述区域集中了全国超过80%的金属制品制造企业。行业内专业从事金属制品零部件的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其整体资金实力、技术装备及生产工艺等综合实力偏弱,行业集中度较低,我国国内尚未形成金属锻件制品的绝对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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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普通金属制品市场属于完全竞争市场,但因适用的范围广,服务于不同下游行业领域的金属制造企业间竞争较少,此外,服务同一领域的金属制造企业的竞争程度也随着金属零部件的工艺要求的提高而降低。发行人的产品主要运用在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之上,在行业内能够生产单一零部件的金属制品企业较多,但能够同时生产多类别、多型号和多规格,且工艺成熟、产品产量和质量均稳定的企业有限,而下游行业对于金属制品的需求逐年提升,因此,市场竞争随着产品综合要求的提高而降低。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

1、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行业。公司在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时,主要依据主营业务及产品构成、所属行业及业务模式、制造工艺等因素,经公开资料查询,剔除多元化经营、主营产品等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上市公司之后,选取了恒润股份、宝鼎科技、派克新材、通裕重工和中环海陆五家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上述五家企业与公司可比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及产品主要客户所属行业及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主要工艺
恒润股份 (603985)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真空腔体及其配件泰胜风能、天顺风能、上海电气、金风科技、明阳智能、通用电气、西门子歌美飒、艾默生、三星重工、韩国重山等金属制品业,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设备制造业。原料加热后进行锻造、热处理及再加工
宝鼎科技 (002552)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电力配套大型铸锻件、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锻件、海工平台配套大型铸锻件ABB、天马轴承、东舟船舶、中船瓦锡兰、新扬子造船等装备制造业中的大型铸锻件行业。其产品主要应用在船舶制造等领域原料加热后,进行模锻、热处理
派克新材 (605123)航空锻件、船舶锻件、电力锻件、石化锻件中国航发集团、上海电气、航天科工集团等金属制品业。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航空航天等领域原料加热后进行锻压或辗压、热处理后进行再加工
通裕重工 (300185)风电设备锻件、船用轴系锻件、矿山设备锻件、冶金设备锻件、水泥设备锻件、造纸设备锻件三一重能、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通用电气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设备制造、火电设备制造等领域原料加热后进行锻压、热处理后进行再加工
中环海陆轴承锻件、法兰锻件、中船澄西、南高金属制品业。其产原料加热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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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0)齿圈锻件等工业金属锻件,主要用于风电等领域齿、天顺风能、航发科技、东方电气、中国铁建、中国电建等品主要用于风电设备制造行锻压、热处理后进行再加工

2、主要竞争对手

针对公司目前主要的技术、产品和客户而言,公司的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辽鞍机械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锻件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履带板、链轨节、支重轮等。

(2)昆山市宏飞机械厂

昆山市宏飞机械厂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1,700万元,专业从事四轮一带产品生产和加工,主要产品包括支重轮、引导轮、托链轮、驱动轮、浮封环等产品。

(3)大连升隆机械有限公司

大连升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要从事履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支重轮、驱动轮、托链轮、引导轮、齿块、履带板等。

(4)浙江信立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信立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要从事锻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履带铁齿、履带板、斗齿等。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一家集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在生产组织能力、工艺水平及加工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在工艺水平方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拥有53项专利,掌握链轨节精切技术、复合切边冲孔技术、销套模架技术等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并获得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在组织生产方面,发行人拥有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并拥有热模锻、电动螺旋、摩擦压力机18条锻造生产线,吨位从400吨到4,000吨,6条网带调质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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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线、20余台热处理设备、150余台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发行人拥有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发行人已经进入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中国龙工、山推股份、日本小松、泰坦国际等国内外主要工程机械龙头合格供应商体系,并连续多年获得三一重工“优秀供应商”称号且与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随着公司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研发投入、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进步和提高,下游行业对公司各类产品的需求加大,公司将继续加大各产品线对现有客户的渗透程度,并逐步开拓新客户,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和研发优势、优质的客户群体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及行业品牌优势、行业经验优势、高效负责的服务优势等众多方面,凭借上述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在工程机械底盘零部件领域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制,公司围绕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不断投入研发,提高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在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型锻件行业,锻造企业通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直接进行锻造和加工,而公司因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且重视研发创新,技术部门在取得客户图纸后会除了对模具进行设计外,还会对客户图纸进行研究分析,并对生产工装、技术流程等方面进行改进,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共拥有53项专利,并取得国家工信部授予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对研发创新的重视以及对研发的持续投入,使得公司能够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创造新工装新工艺,以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2、优质的客户群体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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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大型工程机械企业均采取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经营能力、生产能力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优质的客户群体也是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之一。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中联重科、柳工、中国龙工、泰坦国际等国内外大型工程机械企业,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客户均为公司多年合作伙伴,客户具有一定粘性。

3、产品质量和行业品牌

为了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保障,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发行人以高性能、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产品质量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发行人依托于产品的卓越性能以及服务的优良品质,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且建立起了良好口碑和品牌。公司已连续多年被三一重工授予“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并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来自产业龙头企业的认可体现出公司已建立了工程机械底盘零部件行业的知名品牌。

(五)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产能规模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链轨节、销轴、支重轮、销套、制动装置系列等,公司拥有热模锻、电动螺旋、摩擦压力机18条锻造生产线,吨位从400吨到4,000吨,6条网带调质炉生产线、20余台热处理设备、150余台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规模化生产为公司带来了显著的规模效应,有效地降低了公司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公司稳定的生产能力为大客户的供应链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够稳定且大规模地生产是下游大客户选定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

2、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控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并设立了理化检测实验室,可独立完成光谱检测、金像检测、理化检测及机械性能检测。公司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个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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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流程的始终,在过程质量控制、产品验收、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并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外协厂商进行严格要求。公司通过高效的质量管理保证公司产品的良率,降低产品成本、提升生产效率。

3、客户及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国锻压协会理事单位,于2021年7月获得工信部授予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并连续多年被当地政府评为纳税大户和综合效益实力前十强企业,并在2018年9月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代表大会当选为理事单位。公司主要为全球各大工程机械主机制造企业专业配套生产零部件产品,客户主要有三一重工、日本小松、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泰坦国际、双威大昌等知名企业,产品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以及出口印度、欧洲部分国家。多年来,公司因产品质量较好、供应稳定等特点一直倍受客户好评,并连续多年被三一重工授予“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产业龙头企业的认可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奠定了较好市场基础。

4、快速响应的开发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销售人员已实现对大客户的一对一服务,能够对客户新产品的需求及时进行响应,公司收到反馈后可迅速组织技术中心、制造中心、质量控制等部门人员对客户新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艺、模具等方面进行快速开发、调整,在对新产品试制、测试后及时送往客户处验证,产品工艺参数、质量指标等取得客户认可后即可进行批量化、大规模生产。新产品快速开发能力在公司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也为公司保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5、产业集群优势

广德市是安徽省直管试点县级市之一,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高,且地处皖浙苏三省交界处,交通便利,毗邻中国重要的钢材销售基地。广德市经过多年发展,包括锻压、热处理等环节在内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逐渐形成并辐射周边区域,为公司原料采购和外协加工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在生产成本、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为企业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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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产能瓶颈

受到土地、厂房、生产线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品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15%、104.43%和101.07%,因下游工程机械行业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高位,公司满负荷生产依然供不应求,现有产能已远无法满足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长,因此公司亟须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及产能进行扩张。

2、营销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但尚未建立起全国性市场营销体系,随着公司的规模化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公司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以满足各项产品产业化推广的需要。

3、融资渠道单一

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主要依靠公司股东投入和自身积累来实现滚动发展。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扩张时期,投资项目的实施、研究开发的投入、国内外市场的拓展均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公司急需改变以往主要靠自有资金的发展模式。

因此,公司需要利用各种融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实现扩大产能和自主创新。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链轨节、销套、销轴、支重轮、制动装置系列等。

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请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主要产品概况”。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锻件产品主要生产流程包括下料、加热、锻压、热处理、机加工、性能检测等环节。根据客户对产品交付形态、尺寸、性能指标等不同要求,不同产品所需生产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各类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1、链轨节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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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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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重轮系列

4、销轴系列

5、制动装置系列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发行人的生产模式

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发行人生产的工程机械“四轮一带”产品具有多品种、多规格、定制化的特征,客户对产品的材料、规格、性能、加工精度等要求各有不同,个性化需求较高,一般为非标准产品,从生产设备来看,公司的生产设备属于通用设备,可以在不同规格、不同类型产品之间进行灵活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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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主要产品的生产计划,因此,发行人需要按照客户订单及图纸要求组织生产。根据当期排产计划、客户交货期、产品技术要求等不同情况,发行人生产分为自行生产和外协生产两种情况。

(1)自行生产

自行生产是指发行人取得订单后,产品的全部工序均在发行人生产车间进行的生产方式。

发行人营销中心取得订单后,将产品需求发给制造中心和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根据产品要求进行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并制作《工序流转卡》,制造中心收到产品需求后则根据客户交货期、原材料供应及储备情况编制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将生产计划和《工序流转卡》下发给各生产车间。各生产按照生产计划和《工序流转卡》确定的工序流程进行产品的生产加工,并编制生产日报汇报生产进度。待加工完成后,质量中心对加工完成品检测并进行质量评审,质量评审合格后,再与仓库交接入库,产成品由最后完工的车间转运至成品库。

发行人严格按照下游大型客户资格认证要求、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等要求指定质量控制标准,对产品加工进行全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保证产品质量。

发行人自行生产的基本流程如下:

(2)外协加工

为应对订单突发增长、缩短交货周期并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利用广德市和玉环市当地及周边区域机加工行业的产业发达及专业化分工优势,将部分工序或配件委托外部企业加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将机加工、锻造、热处理等工序委外加工。

对于外协生产,生产部门及各车间提出《外协申请单》,明确需外协的工序、产品类型及交货期,并经生产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审核,确认内部产能无法满足需求且价格合适的情形下,同意外协申请。

发行人对外协供应方采用合格供应商体系管理,在外协申请提出后,采购中心依据《合格外协供应商名录》中依据评价结果及绩效考核结果,优先选择评级等级高的外协方;同一种外协产品或服务必须保证至少2家以上外协供应方,以优化其竞争格局,并保证外协供应产能满足发行人需求。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确

客户订单订单分析工艺编制工序流转卡

生产计划编排

质量检测各车间组织生产生产计划编排

包装入库

包装入库合格

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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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格框架,采购部门负责向外协单位询价,编制综合比较选择表,汇总各外协单位的报价、交货时间等信息,并经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审核确定。

发行人外协加工的流程如下:

2、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工程机械设备厂商,这些客户在选择配套供应商时,均有一套严格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发行人在通过客户的研发、制造、管理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后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在合作过程中需要持续达到工艺、质量、技术、交付等高要求,方能成为客户的核心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发行人通过客户介绍、参加专业性展会、招投标等渠道挖掘潜在客户,并通过介绍成功案例、邀请客户现场考察、送样经客户检验等步骤,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之后则根据客户需求批量供货。此外,发行人积极维护与老客户关系,做好售后服务的同时,不断开发客户新需求。此外,公司存在少量受托加工业务,即客户作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公司作为受托方根据客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并向客户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2020年四季度至2021年上半年,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徐工集团等客户为降低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以受托加工方式承接上述客户的部分订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受托加工业务模式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不存在配比关系,客户自身设有工厂生产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零部件产品,同时也向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其他零部件厂

生产部提出委托加工需求多部门联合审批挑选合格供应商

采购中心与供应商议价

签订外协服务协议价格审批通过采购中心与供应商议价

外协商收到原料并加工

外协商收到原料并加工合格质量部检核合格并验收入库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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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进行采购,各家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及供应产品不一,故客户下达订单时,不存在按照工程机械底盘组装所需零部件比例执行下单采购的情形。从采购频次来看,报告期内,客户通常按月向发行人下达采购计划。

3、发行人的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发行人取得订单需求后,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当期的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于发行人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客户对主要原材料牌号、质量、规格等有具体特定的要求,且发行人原材料主要是钢材,为大宗商品,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快,且订货周期较短,因而发行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大量储备原材料;对于一些常用的铺料,发行人则根据订单状况和生产计划,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对于定制零部件,如机加工件,公司根据客户实际订单进行定制化采购。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公司技术中心负责采购原材料规格审核,质量中心负责原材料出入库的质量检查,采购中心、技术中心和质量中心的多部门合作保证每一批次的原材料都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管理制度,为保证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发行人对供应商采用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根据采购作业流程,组织采购中心、技术中心、质量中心及营销中心等多部门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交付条件、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合格后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管理,实施动态调整。此外,为保证原材料供应及时,发行人对同一种原材料设置多家供应商,并定期进行考核。

(四)发行人主要生产及销售情况

1、产能利用率、产量及销售情况

发行人生产的锻件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一般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技术图纸进行加工生产。同一设备、同一生产工序,针对不同的产品,产能亦存在较大的差异。发行人产品还存在多种类、多规格的特征,发行人组织生产时需要在不同的产品之间频繁切换,对公司的实际产能影响较大。

公司最终产品一般须经过一系列关键工序,最终产品的产能由前述关键工序的产能决定。如果其中某道工序的产能不能与其他工序产能相匹配,则会形成制约公司最终产品产能的“短板”。锻造环节是公司锻件产品的重要生产工序,也是制约公司整体产能的最关键因素,故以锻造环节的产品下料重量来衡量公司的

1-1-123

产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量以及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项目链轨节支重轮销套其他锻件合计
2021年度产能(吨)70,000.00
产量(吨)50,747.533,250.8614,182.102,567.1370,747.61
产能利用率101.07%
销量(吨)49,585.112,995.4113,790.382,273.7368,644.64
产销率97.71%92.14%97.24%88.57%97.03%
2020年度产能(吨)58,000.00
产量(吨)40,459.382,449.2512,852.804,805.2260,566.65
产能利用率104.43%
销量(吨)40,525.792,480.3612,710.374,688.5560,405.07
产销率100.16%101.27%98.89%97.57%99.73%
2019年度产能(吨)50,000.00
产量(吨)33,617.902,765.019,516.742,675.6248,575.27
产能利用率97.15%
销量(吨)33,244.992,723.729,264.632,875.6948,109.03
产销率99.07%98.51%97.35%107.48%99.04%

注1:产量以发行人当期实际下料重量为统计标准,而非最终交付客户的产成品重量;注2:发行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各锻件产品的生产计划,各年度具体锻件的产能并不能精确估算,且发行人的生产装备属于通用设备,可以在不同品种之间进行灵活调节,因此此处仅估算总体产能,而不估算细分产品的产能;注3:上表统计数据仅包括经过自有锻造工艺环节形成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注4:销轴、制动装置系列工艺流程一般不涉及锻造,故未纳入统计。

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按照产品应用领域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链轨节42,073.0151.16%34,575.6548.29%26,182.7349.21%
销套17,882.3321.74%14,181.3719.81%10,404.4919.55%
支重轮9,433.7811.47%11,343.3415.84%8,373.1915.74%
销轴2,497.503.04%2,398.523.35%776.201.46%
制动装置系列2,491.123.03%2,033.462.84%1,754.053.30%
其他7,861.189.56%7,061.409.86%5,717.6010.75%

1-1-124合计

合计82,238.92100.00%71,593.74100.00%53,208.24100.00%

(2)按照产品销售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81,865.7999.54%71,508.6599.88%53,208.24100.00%
华东70,919.5786.24%62,722.8387.61%49,041.9392.17%
华北8,229.6310.01%5,557.777.76%2,424.464.56%
华中1,567.151.91%2,476.483.46%314.020.59%
华南831.841.01%512.830.72%563.631.06%
其他地区317.610.39%238.740.33%864.201.62%
境外373.120.45%85.090.12%--
合计82,238.92100.00%71,593.74100.00%53,208.24100.00%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均价增长率均价增长率均价增长率
链轨节8,247.3517.30%7,030.83-3.71%7,301.96-3.82%
销套8,698.856.47%8,170.58-2.78%8,404.23-1.08%
支重轮8,842.1318.43%7,466.07-2.00%7,618.48-2.49%
销轴9,572.99-4.44%10,017.72-2.39%10,263.42-2.25%
制动装置系列13,994.1711.30%12,573.6415.44%10,891.69-15.58%

注:销售价格统计口径对应的重量以发行人当期实际下料重量为统计标准,而非最终交付客

户的产成品重量。

4、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期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收入比重
2021年度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9,768.3244.85%
2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20,222.4222.81%
3Titan International,Inc.8,531.699.62%
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797.645.41%
5珍晟工程机械(常州)有限公司1,600.711.81%

1-1-125

合计

合计74,920.7884.50%
2020年度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6,112.1748.03%
2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13,476.3917.92%
3Titan International,Inc.5,571.397.41%
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416.965.87%
5湖北省三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392.093.18%
合计61,969.0182.41%
2019年度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7,669.1949.47%
2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11,840.7121.18%
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57.505.47%
4Titan International,Inc.2,302.314.12%
5昆山林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254.734.03%
合计47,124.4484.27%

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中: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中国龙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包括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龙工(上海)精工液压有限公司和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山东山推欧亚陀机械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履带底盘分公司;Titan International,Inc.包括泰坦爱迪姆机械制造(天津)有限公司、ITM DOZCO(INDIA)PVT.LTD、PYRSA PIRZASY RODAJES s.a。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均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2)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业务拓展方式、销售产品类别与金额、销售模式等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产品类别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业务拓展方式销售模式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链轨节22,573.9117,863.8013,590.2513,081.54行业协会介绍直销
销轴133.52--2.26
支重轮6,001.999,522.287,103.064,983.09
销套8,066.156,143.595,326.965,281.54
制动装置系列1,223.80938.08631.29650.89
其他1,768.961,644.421,017.621,250.35

1-1-126合计

合计39,768.3236,112.1727,669.1925,249.67
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链轨节11,119.107,647.487,757.143,742.28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827.50990.37119.60-
支重轮779.13639.75868.32711.15
销套5,962.493,949.563,057.441,718.93
制动装置系列----
其他1,534.20249.2338.21450.10
合计20,222.4213,476.3911,840.716,622.45
中国龙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链轨节30.15134.19580.391,473.62自主开发直销
销轴711.12722.42623.85919.27
支重轮-14.30-0.09
销套108.90--20.59
制动装置系列112.52293.47361.22262.34
其他555.87739.56370.30344.16
合计1,518.551,903.951,935.763,020.08
TitanInternational,Inc.链轨节4,417.273,033.15656.83946.26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269.57251.0923.0710.50
支重轮1,956.92650.60401.80573.64
销套1,118.611,014.51545.89612.85
制动装置系列----
其他769.32622.05674.71683.24
合计8,531.695,571.392,302.312,826.4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链轨节317.60495.78206.33602.01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8.447.546.008.37
支重轮695.74509.69-48.86
销套487.01779.38617.841,051.64
制动装置系列724.02484.82416.11409.99
其他2,564.832,139.761,811.232,154.30
合计4,797.644,416.963,057.504,275.17
昆山林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链轨节674.651,420.021,826.832,782.34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
支重轮----
销套15.10176.64427.90741.82
制动装置系列----

1-1-127

其他

其他---19.32
合计689.751,596.662,254.733,543.48
湖北省三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链轨节399.161,393.00272.08-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436.66361.601.31-
支重轮----
销套735.38627.1238.28-
制动装置系列----
其他10.3510.371.68-
合计1,581.542,392.09313.34-
珍晟工程机械(常州)有限公司链轨节1,206.17140.13--客户主动联系直销
销轴11.78---
支重轮----
销套206.1340.02--
制动装置系列----
其他176.6437.20--
合计1,600.71217.36--

注:上述收入金额已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其他包括其他产品及其他业务收入。

如上表所示,公司成为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知名工程机械生产企业“四轮一带”零部件产品的重要供应商后,主动与公司联系采购的客户也逐渐增多。但受产能限制,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向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战略大客户倾斜,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战略大客户的销售金额逐年上升,与其他客户的销售额则受公司产能情况以及客户回款条件等因素影响,存在一些波动。

(3)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合作历史

发行人为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及长期合作伙伴,与其2015年以来交易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交易金额(万元)注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三一重工4,789.637,121.9913,394.6425,249.6727,669.1936,112.1739,768.32
徐工集团44.671,129.334,498.676,622.4511,840.7113,476.3920,222.42

注:2015年-2017年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一重工与发行人在2010年开始合作,主要合作主体为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常熟华威履带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业务由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承接),

1-1-128

交易产品类别逐步从链轨节、销套拓展至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等“四轮一带”产品,发行人为三一重工重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在供应产品质量及供应能力上表现突出,交易金额逐步上升,还获得三一重工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称号并成为其认可的“战略合作伙伴”。徐工集团与发行人在2014年开始合作,主要合作主体为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交易产品类别逐步从链轨节、销套拓展至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等“四轮一带”产品,发行人为徐工集团重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在供应产品质量及供应能力上表现突出,交易金额逐步上升。综上,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合作时间较长,合作关系稳定,交易产品类别逐步拓展,交易金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也是发行人成为保障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凭借自身优秀的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以及优秀的生产组织能力不断开拓了新客户,发行人主要客户已覆盖国内前十大工程机械厂商中的主要客户,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中联重科、柳工、山推股份、厦工等均为发行人客户,且国际知名厂商日本小松、泰坦国际等亦为发行人客户,因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为国内工程机械龙头,其挖掘机市场占有率更领先于其他厂商,且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合作历史较长,产能优先向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的采购需求倾斜,故向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的销售占比最高。目前,发行人客户已覆盖国内外主要工程机械厂商,若三一重工、徐工集团需求减少,发行人即可进一步扩大其他客户的销售规模,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4)疫情因素及内外销变化情况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经营的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①疫情因素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影响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经济活动受到影响,各地大型工程出现暂缓等情形。但国内疫情很快得到控制,各地大型工程项目快速复工,同时,为了缓解全球需求影响对国内经济带来的不利冲击,主要大国纷纷抛出经济刺激计划,中国亦加快推出新的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反而对工程机械行业带来了一些更大的需求。

1-1-129

2019年以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三一重工营业收入7,566,576.0010,005,428.3010,687,339.40
同比%35.5531.256.82%
净利润1,149,444.801,586,068.901,232,568.10
同比%82.3536.49-22.31%
徐工集团 (徐工机械)营业收入5,917,599.897,396,814.868,432,757.92
同比%33.2525.0014.01%
净利润364,537.67374,568.34564,772.25
同比%77.332.7550.77%

如上表所示,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在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和2021年,收入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未受到疫情带来的显著不利影响,2021年因受原材料大幅上涨、研发投入加大、销售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三一重工净利润有所下降。

2019年至2021年,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市场占有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注
三一重工25.42%27.97%31%
徐工集团14.66%15.87%-

注:2021年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官方数据尚未公告,此处为媒体报道数据。

如上表所示,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在受疫情影响的2020年和2021年,其挖掘机市场占有率不降反升,未受到疫情带来的显著不利影响。

综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经营业绩及挖掘机市场占有率均稳中有升,未受到疫情带来的显著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内外销变化情况,是否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以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主要产品内销和外销金额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结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三一重工内销4,070,954.305,975,902.608,272,025.808,059,180.80

1-1-130外销

外销1,362,692.601,416,682.701,410,440.602,468,099.10
徐工机械内销3,851,571.265,173,120.036,785,876.417,138,730.96
外销589,429.30744,479.86610,938.451,294,026.97

数据来源:三一重工和徐工机械公开披露年报。

如上表所示,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主要以内销为主,外销占比较低。2018年以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在保持内销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其外销规模亦稳步增长,尤其是2020年疫情以来,东南亚等国家加大基建投资,国内工程机械以其较高的性价比在海外打开销路,并实现较快增长。综上,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均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其外销规模亦逐渐扩大,有利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5)公司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重大依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一重工和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的销售占比合计分别为70.65%、65.95%和67.66%,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发行人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构成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原因如下:

① 发行人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且客户集中,系由行业特征决定

发行人产品主要用于挖掘机等履带式工程机械之中,国内工程机械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徐工集团和三一重工为中国排名前两名,全球工程机械企业中规模排名前五名的大型工程机械制造商。根据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数据显示,2021年,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挖掘机销量分别排名全国第一和第二,三一重工挖掘机市占率达31%,两者挖掘机市占率远高于国内其他竞争对手,集中度较高。

同时,根据东吴证券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挖掘机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前三大厂商的行业集中度已从2011年的33%,升至2020年的56%;根据《工程机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工程机械市场集中度达到,CR4≥60%,CR8≥80%”。根据YellowTable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工程机械企业三一重工、徐工集团和中联重科进入全球工程机械制造榜单前十名,三者合计市场份额占全球份额13%,全球前十大工程机械厂商占有全球63.7%的市场份额。故无论全球市场,还是在中国市场,工程机械领域的行业集中度均较高。

此外,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长龄液压(605389.SH)主营工程机械的液压产品,其下游与发行人一样,亦为工程机械制造商,主要客户为三一重工、徐工集

1-1-131

团、柳工等。根据长龄液压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1-6月,长龄液压向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销售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7.14%、53.65%和54.80%,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9.00%、78.70%和80.01%,客户集中度亦较高,同发行人一致,符合行业特征。

故报告期内,发行人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系由行业特征决定,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征。

②发行人大客户市场地位突出、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重要子公司徐工机械均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亦为全球工程机械排名前十的工程机械巨头,其中,在全球工程机械50强峰会组委会和《中国工程机械》杂志发布“2021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50强榜单”中,徐工集团和三一重工排名分别为全球第三和全球第四。三一重工2020年营业收入达993.42亿元,净利润达158.61亿元;徐工机械2020年营业收入达

739.68亿元,净利润达37.46亿元。

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市场地位突出、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③发行人与大客户长期稳定合作,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发行人与三一重工自2010年开始合作,发行人为三一重工“战略合作伙伴”并与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稳定;发行人与徐工集团自2014年开始合作,双方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同时,索特传动(三一重工全资子公司,为三一重工提供底盘零部件,为发行人单一最大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占其外购同类产品较高,以链轨节为例,三一重工向发行人采购链轨节产品占其同类采购比重在70%-80%。发行人与三一重工长期合作、互惠共赢;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徐工集团旗下底盘零部件子公司,发行人主要合作主体)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占其外购同类产品较高,以链轨节为例,徐工集团向发行人采购链轨节产品占其同类采购比重在60%左右,发行人与索特传动和徐工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在细分产品上相互合作。

④发行人与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拥有较强的市场获取能力

1-1-13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订单均通过市场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已覆盖国内前十大工程机械厂商中的主要客户,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中联重科、柳工、山推股份、厦工等均为发行人客户,且国际知名厂商日本小松、泰坦国际等亦为发行人客户,因三一重工为国内工程机械龙头,其挖掘机市场占有率更领先与其他厂商,且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合作历史较长,产能优先向其倾斜,故向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的销售占比最高。但因发行人客户已覆盖国内外主要工程机械厂商,若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需求减少,或自身产能扩大后,发行人可进一步扩大其他客户的销售规模,发行人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存在重大依赖,但对发行人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各主体负责的具体业务环节、相关内部交易情况

1、公司各主体负责的具体业务环节

主体名称具体业务环节
母公司生产方面:以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大批量产品为主; 销售方面:服务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客户为主。
浙江拓山生产方面:以制动装置系列等小批量产品为主; 销售方面:服务泰坦国际、山推股份、柳工、日本小松等客户为主。
衢州拓山已于2021年9月23日注销

报告期内,母公司与浙江拓山在生产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优势互补,故通过内部交易实现协同效应。

衢州拓山于2018年5月设立,设立之初,公司拟利用衢州拓山的区位优势,尝试大力拓展福建以及江西地区中国龙工的业务机会。2018年至2019年期间,衢州拓山主要负责向中国龙工等客户销售工程机械零部件等产品。后考虑到衢州地区生产成本较高,且衢州拓山订单不及预期,报告期内持续亏损,衢州拓山已于2021年9月23日注销。

2、公司各主体内部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方采购方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2019年

1-1-133

母公司

母公司浙江拓山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产品7,280.835,189.241,931.89
浙江拓山母公司销套、制动装置等产品6,837.556,615.805,039.18
浙江拓山衢州拓山链轨节、支重轮等产品--12.59
衢州拓山母公司支重轮、销套等产品--287.19
衢州拓山浙江拓山油缸等产品--195.77
母公司浙江拓山原材料427.33199.43167.83
母公司衢州拓山原材料--62.65
浙江拓山母公司原材料2,015.78918.7920.62
浙江拓山衢州拓山原材料--2.29
衢州拓山母公司原材料--15.06
衢州拓山母公司设备--72.07
衢州拓山浙江拓山设备--114.96

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合金钢、碳素钢等,原材料全部来源于国内,原材料采购不存在进口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及占比情况如下:

原材料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金钢金额(万元)46,918.2640,079.3927,041.59
数量(吨)92,459.54101,487.5269,382.76
占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96.92%97.60%98.11%
单价(元/吨)5,074.463,949.193,897.45
碳素钢金额(万元)1,490.67985.79522.32
数量(吨)2,922.132,550.471,391.00
占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3.08%2.40%1.89%
单价(元/吨)5,101.123,865.133,755.00
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万元)48,408.9441,065.1927,563.91

(二)能源供应及其价格变动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报告期内,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如下:

主要能源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采购量 (万度)金额(万元)采购量 (万度)金额(万元)采购量 (万度)金额(万元)

1-1-134电力

电力4,960.973,000.554,432.462,486.683,608.172,114.32

(三)主要原材料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5.33%、63.71%和

66.29%,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43,839.6366.29%35,373.0063.71%25,179.2465.33%
直接人工5,203.617.87%4,555.868.21%3,433.058.91%
制造费用5,844.658.84%4,961.358.94%4,481.4511.63%
外协加工费用10,014.2115.14%9,561.7317.22%5,445.6714.13%
运输及仓储费1,228.691.86%1,072.851.93%--
合计66,130.80100.00%55,524.79100.00%38,539.41100.00%

(四)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期序号供应商交易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注
2021年度1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金钢11,814.7022.48%
2杭州成钢物产有限公司注合金钢、碳素钢10,161.4319.34%
3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注合金钢8,974.4417.08%
4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合金钢4,227.198.04%
5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注合金钢2,962.035.64%
合计38,139.7972.57%
2020年度1杭州成钢物产有限公司合金钢、碳素钢13,779.9531.34%
2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合金钢9,440.9321.47%
3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金钢5,648.3012.85%
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金钢、碳素钢4,197.999.55%
5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合金钢2,902.616.60%
合计35,969.7881.81%
2019年度1杭州成钢物产有限公司合金钢、碳素钢7,182.4323.85%
2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合金钢5,026.9516.69%

1-1-135公司

公司
3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合金钢4,544.5615.09%
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金钢、碳素钢3,664.7312.17%
5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金钢3,378.4811.22%
合计23,797.1679.02%

注1: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中:杭州成钢物产有限公司包括杭州成钢

物产有限公司和浙江优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包括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建岳川实业有限公司,系钢贸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环都贸易有限公司。注2:原材料采购总额包括钢材、五金、配件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1、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及比重波动的原因

除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外,公司其他主要供应商合作均较为稳定,每年均发生采购合作。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各产品的金额及占比存在波动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钢、碳素钢等钢材,钢材作为大宗商品,且公司所需钢材的牌号、锭型较为常见,不属于特殊定制的特种钢材产品,国内生产厂商众多,包括杭州钢铁、南京钢铁、石家庄钢铁、宝武钢铁、新兴铸管等,市场供应充分,已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报价,公司会综合考虑各家供应商的报价、供货速度、货量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二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向钢铁制造企业或钢铁贸易公司采购,钢铁制造企业为自产直销,通常价格略低但一般要求款到提货,钢铁贸易公司代理各大钢铁制造企业品牌,可以为公司垫资发货且存在一定的信用期,公司也会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选择采购供应商。故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业务规模、原材料采购量持续增长,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公司主要原材料向钢铁贸易公司采购占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及比重波动的原因

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系代理杭州钢铁的钢铁贸易公司,主要股东陈小为持股99%和魏成龙持股1%,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1-136

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为缓解经营规模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公司将部分对杭州钢铁销售平台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直接采购转向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后因公司综合比较代理杭州钢铁的钢铁贸易公司的付款周期、供货速度、原材料报价等因素,公司深化与代理杭州钢铁的钢铁贸易公司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关系,并加大对其采购数量以及采购金额,且终止与浙江端阳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系钢材制造商,主要股东为张家港市永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9.70%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79%,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021年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进入三一重工供应商名录,由于其行业口碑较好且价格具有优势,公司2021年向其采购钢材4,227.19万元。

(五)发行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1)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发行人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了各生产工序的操作规程,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

②发行人根据不同设备、工种及工艺流程均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锻压机、热处理设备、抛丸设备、探伤设备、加工中心等安全操作规程;车工、锻工、钳工等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下料、锻造、加热、热处理、机加工、质量检验等工艺流程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为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发行人对新员工要求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

1-1-137

可上岗;发行人定期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需要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安全隐患防范

发行人每两周组织一次全厂区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由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人予以整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4)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广德市应急管理局、玉环市应急管理局、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安全应急和生态环境部、衢州智造新城应急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故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整体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工作,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废气、废水、噪声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发行人已申领了《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满足排污要求。发行人在进行项目建设时,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环保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情况

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弃物。

①废气

发行人的废气主要有两类:生产废气和生活废气。生产废气主要来源于产品加热、热处理、锻压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经专业设备净化处理后排入大气。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大气。

②废水

1-1-138

发行人的废水包括两类: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用冷却水,经污水处理设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冷却补充用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厨房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③噪音

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厂界噪音,发行人在车间建设时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厂界隔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进行防震处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音达标。

④固体废弃物

发行人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两类: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屑、金属氧化物和废乳化液、废油、废手套、废油桶等固体废弃物,发行人对生产固废进行分类管理、分区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固废主要为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发行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废气、废水、噪音等排放项目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处理装置运行有效,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监管要求。

(3)污染物处理设施实际运行运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

发行人的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良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能得到全面、妥善的处理,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同时,发行人与专业环保企业签订相关固废处置合同,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得以及时、妥善处置。另外,生产设备在运行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发行人已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厂界隔声、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进行防震处理等等方式,对噪声污染进行了有效的防治。

六、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情况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39项目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6,386.011,410.69-4,975.3277.91%
专用设备8,915.822,924.0014.275,977.5567.04%
通用设备346.42222.05-124.3735.90%
运输设备904.47655.41-249.0627.54%
合计16,552.725,212.1414.2711,326.3168.43%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证书编号面积用途共有情况土地坐落权利类型权利 期限他项权利登记
拓山 重工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8843号11,399.36㎡厂房单独 所有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至2056年09月28号止抵押
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8842号16,808.44㎡厂房、办公楼、食堂单独 所有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至2056年09月28号止抵押
苏(2020)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7255号114.32㎡宿舍单独 所有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98号东南世纪华庭10幢11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至2078年07月12日止-
浙江拓山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60007号4,263.22㎡厂房单独 所有玉环市大麦屿普青工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5月04日止抵押
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60008号2,045.62㎡厂房单独 所有玉环市大麦屿普青工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5月04日止抵押
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60009号780.89㎡厂房单独 所有玉环市大麦屿普青工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5月04日止抵押
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60010号5,977.56㎡办公楼、食堂单独 所有玉环市大麦屿普青工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05月04日止抵押

(2)租赁房屋建筑物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用途备案情况
1拓山河南晶茂仓上海悦展仓库40.002022.1.1-1,200元/月仓储未备案

1-1-140

重工

重工储服务有限公司2023.12.31
2侯爱莲安徽省广德市长安小区12栋2单元503124,068.142021.10.27- 2022.10.27175,000元/年宿舍未备案
3范传敏安徽省广德市君临府3栋2单元1602室125.662021.12.10- 2022.12.1018,000元/年宿舍未备案
4安徽傲旋箱包有限公司安徽省广德市桐汭路659号22间宿舍2022.3.1- 2023.2.28171,600元/年宿舍未备案
5浙江 拓山山东山推物流有限公司山推国际事业园履带三期仓库-2021.1.1- 2021.12.31根据实际入库数量而定注仓储未备案

注:月租金=月入库货物总价值*1.2%+月仓库费+其他服务收费(油缸组件7元/根)+税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正常使用上述租赁房屋,不存在第三方就房屋所有权提出异议的情况,亦未因租赁上述房屋受到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已出具承诺:若因他人主张权利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签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产生纠纷、被他人追索或需要搬迁的,或因有权部门行使职权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有权部门处罚的,本人愿意无条件地代发行人承担罚款及相应责任,并赔偿其由此可能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且自愿放弃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追偿的权利。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主要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1热模锻4000T1557.52529.6495.00%
2摩擦压力机1238.94238.94100.00%
3调质热处理生产线1176.99172.7997.63%
4压力机1173.5054.0031.12%
51250吨锻造压力机1159.39134.1584.17%
6电动螺旋压力机1146.02132.1590.50%
7电动螺旋压力机EP16001133.6296.6072.29%
8压力机1128.2173.4057.25%
9螺旋压力机1122.2256.4346.17%
10螺旋压力机1115.3859.6651.71%

1-1-141

11镗床3111.9738.3934.29%
12电动螺旋压力机1104.2725.0324.00%
13压力机1123.0874.9460.89%
14压力机170.0919.0427.17%
15压力机162.9345.0071.50%
16压力机262.9138.0160.42%
17双头车床161.9557.5392.87%
18电动螺旋压力机157.5252.5191.29%
19电动螺旋压力机157.2610.5718.46%
20数控车床1057.2634.1459.62%
21电动螺旋压力机156.9038.4367.54%
22电容柜156.6530.1953.29%
23数控车床1056.3613.9724.79%
24淬火炉150.8633.5565.96%
25网带式回火炉生产线150.4447.6594.46%
26网带式淬火炉149.4925.9852.50%
27电动螺旋压力机148.6740.5883.38%
28中频设备347.4137.2878.63%
29机床-加工中心244.6036.1381.00%
30数控卧式车床343.8140.6892.88%
31新型双梁起重机143.4839.3590.50%
32链轨节钻镗专机143.1031.5073.08%
33链轨节钻镗专机143.1031.8473.87%
34网带炉141.974.7611.33%
35冲床341.6913.3131.92%
36变压器140.9022.4454.87%
37数控车床640.3922.4855.67%
38数控车床640.0019.7349.33%
39钻镗一体复合机138.9438.94100.00%
406150硬轨机床638.4930.0878.14%
41压力机138.463.458.96%
42压力机138.469.5424.79%
43自动上料537.6133.7489.71%
44750KW中频炉137.5014.0537.46%

1-1-142

45压力机135.4033.7295.25%
46压力机133.6330.1789.71%
47压力机133.6332.0395.25%
48无心磨床333.4527.1081.00%
49数控车床432.9230.5792.88%
50压力机JH21-400T132.8325.0376.25%
51立式加工中心132.7429.3789.71%
52JHT210双面铣床232.5923.3071.50%
53加工中心131.8628.8390.50%
54压力机130.9729.5095.25%
55IGBT节能中频加热炉130.9728.0390.50%
56无心磨床330.3822.4473.87%
57抛丸清理机230.0927.7192.08%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权利人证书编号面积土地 用途共有情况土地坐落权利类型权利 期限他项权利登记
拓山 重工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8842号19,919.30㎡工矿仓储用地/工业单独 所有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056年9月28抵押
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8843号18,796.30㎡工矿仓储用地/工业单独 所有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056年9月28日抵押
皖(2020)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3734号15,527.60㎡工业用地单独 所有广德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6年9月28日-
苏(2020)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07255号分摊土地面积14.08㎡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单独 所有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98号东南世纪华庭10幢11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078年07月12日止-
皖(2021)广德市不动52,459.00㎡工业用地单独 所有广德市祠山岗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0年12月-

1-1-143产权第0008558号

产权第0008558号07日止
浙江 拓山浙(2020)玉环市不动产权第0013843号1,939.40㎡工业用地出让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区南部A-19-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8年01月27日-
玉国用(2014)第01746号7,708.00㎡工业用地出让玉环县大麦屿街道普青工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8年01月27日抵押

(2)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不存在使用或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房产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浙江拓山拥有一处坐落于玉环县大麦屿街道铁龙头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玉国用(2012)第01838号”,面积为1671.6㎡;该划拨地上建筑产权证号为“玉房权证玉环字第123453号”,建筑面积为

516.40㎡。

2020年,浙江拓山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签署《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铁龙头工业区房地产征收协议书》,浙江拓山已完成拆迁,根据协议已取得相应的征迁补偿款,未再继续使用该等划拨地。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情况,不存在使用或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房产的情况,发行人子公司浙江拓山曾存在使用划拨地一处,该等划拨地及地上建筑已经完成征迁,不存在法律风险。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尚在有效期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注册号商标有效期限申请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登记
112143436022015.07.14- 2025.07.13拓山重工受让取得
21297844502012.09.28- 2022.09.27拓山重工受让取得

1-1-144

312422202652020.08.21- 2030.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12517221852021.07.28- 2031.07.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1251722237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61251735714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712517966382021.07.28- 2031.07.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81251805090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91251806626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012518085022021.07.28- 2031.07.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11251813768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21251814148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312518141672021.07.21- 2031.07.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412518153972021.07.28- 2031.07.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5752303268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61251827749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71251827351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81251826549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91251818978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012518189632021.08.28- 2031.08.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11251818960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21251816898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31251815780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41251815750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51251815377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1-145

261251813758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71251812303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81251809448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291251808567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01251804327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11251804289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21251797626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3125179751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41251796630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51251796620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61251794903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7125179485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812517948372021.08.28- 2031.08.2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391251791898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01251786727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1125178651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2125178641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3125178539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41251783233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51251780519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61251780494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71251773623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1-1-146

481251773576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49125177109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01251770416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112517684952021.08.21- 2031.08.20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212517647352021.08.14- 2031.08.1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312517175572021.10.07- 2031.10.0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412517832062021.10.07- 2031.10.0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512517805792021.10.07- 2031.10.0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612517784982021.10.07- 2031.10.0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712517118042021.10.07- 2031.10.07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87526186752021.10.21- 2031.10.21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5912517831492021.10.21- 2031.10.21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6012518648702021.10.21- 2031.10.21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6112517736052021.12.21- 2031.12.21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62-1576134注2020.12.3- 2030.12.3拓山重工原始取得

注:该商标为西班牙马德里注册商标。

3、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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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53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取得方式保护 期限
1ZL201510256847.0工件高度分拣装置2015.05.18拓山重工发明专利受让取得20年
2ZL201811451978.4一种挖掘机斗齿2018.11.30拓山重工发明专利受让取得20年
3ZL201721390221.X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销套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ZL201721396093.X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切边冲孔复合工装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5ZL201721396079.X一种支重轮切边冲孔复合工装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6ZL201721396111.4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用支重轮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7ZL201721396091.0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组件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8ZL201721396113.3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结构2017.10.26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9ZL201420220121.2一种加热炉传送滑道2014.04.30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0ZL201420220112.3一种多模腔模具2014.04.30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1ZL201420220603.8一种螺杆锻压机防护装置2014.04.30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2ZL201420220140.5一种斗齿抛丸机的防护装置2014.04.30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3ZL201920839514.4一种推土机五齿齿块模具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4ZL201920839346.9一种推土机转向离合器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5ZL201920839513.X一种挖掘机链轨节结构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6ZL201920848108.4一种2500T压力计的模具输送台架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7ZL201920839349.2一种搅拌车托轮总成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8ZL201920839463.5一种装载机的锻造斗齿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9ZL201920839376.X一种装载机的锻造齿座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0ZL201920839379.3一种推土机销轴结构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1ZL202020307862.X一种销轴生产用夹具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2ZL201920839465.4一种锻造松土器斗齿结构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1-1-148

23ZL201920839348.8一种挖掘机履带链轨节模具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4ZL201920839377.4一种挖掘机销套结构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5ZL201921919406.4履带式挖掘机的链轮齿块2019.11.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6ZL202020307830.X一种使用寿命长的销轴销套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7ZL202020307826.3一种易于装配的履带链轨节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8ZL202020307889.9一种履带板链轨节片销套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29ZL201921919283.4装配机齿座2019.11.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0ZL202020307875.7一种链轨节生产用钻孔装置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1ZL202020307988.7一种销套生产用压装装置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2ZL201921919336.2松土器斗齿2019.11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3ZL201920839320.4一种推土机锻造支重轮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4ZL202020307985.3一种销套生产用加工工装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5ZL201920839461.6一种推土机齿块锻造结构2019.06.04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6ZL202020307888.4一种冷却效果好的锻造装置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7ZL202020307850.7一种强度高的链轨节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8ZL201921919338.1履带式工程机械的销轴结构2019.11.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39ZL202020307829.7一种耐用的斗齿齿座组件2020.03.12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0ZL201820401727.4一种挖掘机齿座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1ZL201820401726.X一种挖掘机大臂销轴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2ZL201820401719.X一种挖掘机斗齿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3ZL201820402714.9一种挖掘机多钩齿松土器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4ZL201820402517.7一种工程挖掘机履带销套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5ZL201820402990.5一种便于更换的挖掘机斗齿2018.03.23浙江拓山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6ZL202121834713.X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切边冲孔复合工装2021.08.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7ZL202121834712.5一种耐用型斗齿齿座组件2021.08.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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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ZL202121834711.0一种履带式链轨节高耐磨销套2021.08.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9ZL202121834709.3一种履带式工程机械链轨节检验工具2021.08.07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50ZL202121818443.3一种链轨节螺栓面钻孔防错工装2021.08.05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51ZL202121818441.4一种工程机械销套精加工装置2021.08.05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52ZL202121817530.7一种链轨节模具焊接装置2021.08.05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53ZL202121817526.0一种链轨节精切装置2021.08.05拓山重工实用新型原始取得10年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网站域名域名类型有效期ICP备案
1拓山重工tuoshangroup.com顶级国际域名至2022.07.15皖ICP备19022756号-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域名,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七、发行人经营许可情况

(一)生产经营许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许可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证书名称核发机构有效期限/备案日期注册人许可内容
1GR20213400369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1.11.18- 2024.11.17拓山重工-
211719QU0022-12R0M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海英格尔认证有限公司2019.12.03- 2022.12.02拓山重工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 /ISO9001:2015
391331021148340490R001Z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玉环市环境保护局2020.03.10- 2025.03.09浙江拓山废气、废水和工业固定废物排放
40344539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20.03.20浙江拓山-
50445505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2021.04.13拓山重工-
691341822575705511N00排污许可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08.19 -拓山重工废气,废水排放

1-1-1501U

1U2023.08.18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及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作为技术进步的发展方向,围绕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缩短产品生产周期等主体,不断深入金属成型工艺、产品检测工艺的研发,并已形成了包括模具开发、技术研究、产品设计、冲压、淬火、冷镦、机加工、检验检测、组装配送和技术支持等完整的流程业务体系。

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认定为2020年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本招股说明出具日,公司已经获得5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目。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表现如下:

1、链轨节精切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通过对模具型腔的精细设计,将腔体余量精度控制在0.1mm-0.5mm之间,有效降低了材料损耗,提高了材料的综合利用率;同时,对冲孔切边刃口设计进行改进,将精切工位的冲孔切边模具分体设计并增加喷水冷却装置,较传统工艺而言,减少了双面铣及推螺母面两道加工工序,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

2、复合切边冲孔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通过对切边冲孔工艺进行改进,设计出复合模具,将原有工艺的切边和冲孔两道工序在曲柄压力机的一次工序中完成,再采用自行设计的拉杆、U形板、模具和顶出器组成的顶出装置,保证锻件毛坯切边、冲孔后能够及时与冲头、凹模分离,大幅提高了操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生产效率显著提高。

3、销套模架的先进性

公司在保证原模架稳固性的同时,通过对销套模架进行技术改进,使模架具有了微调功能,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产品偏心量较大时,无需再拆开整个模架进行调整,使用微调功能即可,同时,改进后的模架上模芯亦可简易拆卸快速更换,

1-1-151

大幅节约了更换模芯的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储备和产品开发,目前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研发阶段
1高强度链轨节设计添加增强结构和增加环形油道,以达到提升链轨节强度和增强润滑效果中试阶段
2耐用型斗齿池座组件设计在斗齿齿座合适的位置镶嵌适当尺寸的橡胶块,达到减震、减小冲击力的作用,以提高斗齿寿命及耐用型初试阶段
3链轨节精切工艺将需精切的位置做过渡状R角,减少余量,且精切后不再产生毛刺中试阶段
4链轨节模具焊接工艺废旧模具进行焊接再加工,以达到延长模具使用寿命的目的初试阶段
5链轨节切边模具整合设计将链轨节的切边和冲孔两种工序模具合二为一,节约更换模具时间,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初试阶段

(三)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所投入的研发费用及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3,453.172,569.952,142.72
营业收入(万元)88,668.2375,198.4155,917.5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89%3.42%3.83%

(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发行人研发机构的设置安排

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本,效力为先”的原则,重视和鼓励对生产技术、工艺等进行创新和优化,公司一贯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资源,通过各类渠道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目前,公司已建立技术中心和质量中心,专门从事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创新优化、模具设计和开发、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2018年10月,发行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1月18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通过。2020年11月20日,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公布第29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20]134号),发行人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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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研发团队

优秀的人才是公司不断创新的基础,发行人注重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创新激励机制,涵盖了绩效考核、项目奖惩、员工晋升等各个方面。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发行人在后续培养、职位晋升、薪酬待遇等多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公司培养的核心技术人员刘桥因技术精湛,多次获得省市级荣誉,如2019年获得第二届“宣城工匠”称号、2019年获得9城总工会和G60科创走廊联席办公室主办的《助推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职工劳动技能竞赛数控加工赛项竞赛》大赛二等奖等。

此外,发行人积极通过公开招聘或业内人士推荐等方式引进相关高端技术人才,不断为研发团队注入新的活力。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通过的质量认证

公司以“严格管理、争创品牌”为质量方针,以“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共同发展”的经营宗旨,一直注重产品质量,始终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利用制度管理、信息化手段,监控企业生产加工过程,让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处于监管之下,为公司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奠定基础。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通过了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工程机械用四轮一带零部件生产(法规强制要求范围除外)。

(二)执行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目前使用的《质量手册》根据ISO9001:

2015标准制定。公司在与品牌主机厂商多年的合作中,综合了各个品牌主机厂商对于质量控制的先进经验,本着从严要求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控制程序,完全能够满足各类客户在质量上提出的最高要求。公司当前采用的主要质量标准控制文件如下:

序号标准编号质量控制标准文件名称备注
1GB/T 8541-2012锻压术语国家标准
2GB/T 7232-2012金属热处理工艺 术语国家标准
3GB/T 12362-2016钢质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国家标准

1-1-153

4GB/T 13320-2007钢质模锻件金相组织评级图及评定方法国家标准
5GB/T 5216-2014保证淬透性结构钢国家标准
6GB/T 12361-2016钢质模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7GB/T 3077-2015合金结构钢国家标准
8GB/T 20911-2007锻造用半成品尺寸、形状和质量公差国家标准
9GB/T 25135-2010锻造工艺质量控制规范国家标准
10GB/T 225-2006 /ISO 642:1999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国家标准
11GB/T 222-2006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国家标准
12GB/T 12306-2005锻件功能分类国家标准
13GB/T 1804-2000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国家标准
14JB/T 8467-2014锻钢件超声检测行业标准
15JB/T 8468-2014锻钢件磁粉检测行业标准
16JB/T 8466-2014锻钢件渗透检测行业标准
17JB/T 11805-2014非调质钢件表面热处理行业标准
18JB/T 4290-2011高速工具钢锻件 技术条件行业标准
19JB/T 4202-2008钢的锻造余热淬火回火处理行业标准
20JB/T 9177-2015钢质模锻件 结构要素行业标准

(三)质量控制措施

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行业的充分竞争现状,决定了零部件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来维护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企业对自身产品的严格管控,使其不断提升品质,是取得客户认可的首要选择。另外,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检测、分析,也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设立了质量中心负责统筹质量管理及质量监督考核相关事务,技术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制造中心等部门协同对原材料入库、模具制作、投料、锻造、热处理、粗加工、精加工、检测、包装和出库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公司配置了多种硬度计、光谱仪、金相显微镜、冲击试验机、折光仪、三坐标测量机等多种试验检测设备,从硬件层面保证产品的质量控制。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依据ISO9001:2015标准要求建立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了《质量手册》,对公司质量管理全过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工作的内容及执行标准。对于日常生产任务,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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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生产中加以规避。

(四)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控制标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重大责任纠纷。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出具证明,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也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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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是由拓山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拓山有限的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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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分权管理与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制动装置系列等。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存在对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依赖,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除控股本公司外,还持有广德广和64.88%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广德广和自成立以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除持有本公司及广德广和股权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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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除通过控股发行人以外)从事或参与发行人现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对自身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约束,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如发行人决议参与该等商业机会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优先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果由于发行人业务发展导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在不超过6个月内或发行人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停止竞争性业务或注销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实体,(2)在相关资产产权清晰、业务经营合法合规、盈利能力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等发行人认为可以注入的条件后6个月内,将竞争性业务及资产注入发行人,或(3)在不超过6个月内或发行人要求的其他期限内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及资产,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直至消除同业竞争;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对外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除经发行人同意外不可变更或撤销。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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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并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徐杨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74.62%的股权,通过担任广德广和普通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3.00%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77.62%的股权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杨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杨顺出资比例为64.88%,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德广和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三)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徐建风持有公司14.92%股份,持有广德广和12.30%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37%股份。
2游亦云持有公司7.46%股份,持有广德广和6.15%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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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参股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和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已注销),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
1徐杨顺董事长、总经理
2游亦云董事
3包敦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黄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陈六一独立董事
6叶斌斌独立董事
7席莹本独立董事
8陆玉明监事会主席、设备工程部部长
9汪涛监事、营销中心副部长
10林瑞豹监事
11闫晓军副总经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六)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徐前、司永国,徐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之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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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七)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玉环市盛恒机械厂持股5%以上股东游亦云兄弟游亦忠控制的企业
2杭州山未孤服饰有限公司公司前董事徐前持股2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衢州兆通管道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涛持有60%股权并控制的企业
4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六一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5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六一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6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六一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7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陈六一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8琦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叶斌斌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9广德县阮陈商贸经营部公司监事汪涛姐姐的配偶汤阮陈控制的企业

(八)视同为关联方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浙江拓山于1989年创办,长期从事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浙江拓山所在地玉环市大麦屿镇在机加工方面具有良好的产业配套,相关产业配套企业与浙江拓山存在外协加工的交易,且部分经营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存在远亲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等自然人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等自然人及其经营主体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故公司将实际控制人的堂弟徐风林、徐风余、表兄弟叶根平、姨父黄俊法;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姨父游亦虎、姨妈姜裕凤、舅舅姜裕等人及上述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1玉环太合机械厂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堂弟徐风林控制的企业
2玉环光合机械厂
3玉环爱合机械厂
4玉环拓峰汽配加工厂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堂弟徐风余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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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玉环平鼎机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表兄弟叶根平控制的企业
6玉环单锐机械厂
7玉环锐汇机械厂
8玉环元直机械厂
9玉环市双创机械厂(已注销)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姨父黄俊法控制的企业
10玉环市中洲阀门厂实际控制人徐杨顺配偶的姨父游亦虎控制的企业
11玉环裕满机械厂(已注销)实际控制人徐杨顺配偶的姨妈姜裕凤控制的企业
12玉环姜裕机械厂(已注销)实际控制人徐杨顺配偶的舅舅姜裕控制的企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必要所需,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其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关系。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外协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玉环拓峰汽配加工厂外协加工35.5962.1640.20
占营业成本比重0.05%0.11%0.10%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提供外协加工服务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外协加工定价是根据加工工艺、交付时间等因素并参考市场情况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利益输送的情形。

2、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津贴等,该等关联交易仍将持续进行,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48.67251.9192.43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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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方受让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玉环市盛恒机械厂衢州拓山料件--2.75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0.01%

玉环市盛恒机械厂曾长期为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拥有较强的加工能力,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同时考虑到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实际控制人游亦忠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杨顺配偶的弟弟,故为消除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也便于衢州拓山开展业务、释放产能,由衢州拓山收购玉环市盛恒机械厂部分设备、料件。

报告期内,衢州拓山向玉环市盛恒机械厂收购料件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比重较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定价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不存在与关联方之间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徐杨顺、游玺湖、徐建风、余海燕、游亦云、胡献君拓山重工1,000.002016年3月20日2019年3月20日
2,000.002018年5月20日2023年5月20日
徐杨顺5,200.002020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1日
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拓山500.002017年1月23日2019年1月23日
玉环县宏达眼镜有限公司、徐杨顺、游玺湖、游亦云、胡献君650.002017年11月7日2020年11月6日
游玺湖650.002017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27日
拓山重工、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500.002017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日
2,000.002018年2月5日2023年2月5日

1-1-163游玺湖

游玺湖3,500.002020年8月17日2023年8月17日

3、关联资金拆借

(1)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借入方 名称借出方 名称期初应付 余额累计借入 发生额累计付款 发生额期末应付 余额结算利息
2020年度
拓山重工游亦忠14.72-14.72--
拓山重工林素华8.68-8.68--
合计23.40-23.40-
2019年度
拓山重工游亦忠14.72--14.72-
拓山重工林素华47.68149.00188.008.68-
合计62.40149.00188.0023.40-

(2)资金拆出情况

单位:万元

借出方 名称借入方 名称期初应收 余额累计借出 发生额累计收款 发生额期末应收 余额结算利息
2020年度
拓山重工徐杨顺29.2175.64104.85-1.19
拓山重工徐建风-14.7214.72--
拓山重工游亦云-7.367.36--
拓山重工玉环市盛恒机械厂100.00-100.00-4.36
拓山重工玉环市盛恒机械厂-375.38375.38-9.42
合计129.21473.10602.32-14.97
2019年度
拓山重工徐杨顺758.76596.651,326.1929.2139.08
拓山重工玉环市盛恒机械厂100.00--100.006.10
合计858.76596.651,326.19129.2145.18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资金拆借利率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确定。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已全部清理完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

1-1-164

《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实际控制人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垫付公司款项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五、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之“(一)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完善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玉环市盛恒机械厂--9.65

2、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玉环市盛恒机械厂--125.70
徐杨顺--29.21
林瑞豹-1.00-
合计-1.00154.91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玉环拓峰汽配加工厂21.7047.0736.06
玉环双创机械厂--0.80
玉环市盛恒机械厂--210.73
合计21.7047.07247.60

4、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1-165徐建风

徐建风1.800.020.15
游亦忠-0.2816.06
林素华--10.49
游亦云0.540.96-
黄 涛0.18-0.10
包敦峰-0.38-
游玺湖-2.010.12
胡献君-0.26-
闫晓军-0.01-
徐 前--0.21
汪 涛0.720.27-
合计3.234.1827.13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公司未支付的报销款等。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影响较小。

五、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作出了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1、《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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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及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债务除外)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167

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以及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条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论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关联董事均应在该交易事项发生之前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关联程度。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可以出席会议,在会上关联董事应当说明其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关联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做出相关决议。

(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审核关联交易的权利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1、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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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等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3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8年至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平价格确定,交易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分别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了规定,并专门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交易,公司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对于减少和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具有有效性。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其主要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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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3、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4、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5、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6、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7、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影响,谋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8、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及相关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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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均由参加股东大会有投票权的股东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选任之日起计算,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现任全体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本届任期
1徐杨顺董事长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2游亦云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3包敦峰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4黄涛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5陈六一独立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6叶斌斌独立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7席莹本独立董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徐杨顺,男,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89年11月至今,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游亦云,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11月至今,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包敦峰,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到2011年9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1年10月到2012年9月,任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分析评价经理;2012年10月到2015年9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5年10月到2018年5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8年6月到2019年9月,任杭州中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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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黄涛,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到2017年4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四季路营业部理财经理、四季路营业部综合主管、衢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17年9月到2018年10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衢州营业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六一,男,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到1988年10月,任杭州市广播电视工业公司主办会计;1988年11月到1992年10月,任西湖电子集团公司音响设备厂财务科长;1992年11月到1993年11月,任浙江省台胞同源实业公司财务总监;1993年12月到2002年3月,历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师、诸暨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定安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2002年3月到2003年5月,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艺术总监;2003年5月至今,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斌斌,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6年8月到2015年4月,任玉环市人民法院科员;2015年5月至今,任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席莹本,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多次参与机械工业大型装备国产化项目,荣获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986年8月到2008年12月,历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过滤分离机械所所长,全国分离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通用机械分离机械协会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分离机械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1月到2014年12月,任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到2017年12月,任汩鸿(上海)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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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任全体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陆玉明监事会主席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汪涛监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林瑞豹监事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陆玉明,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9年10月到2011年8月,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1年9月到2020年3月,任公司车间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汪涛,男,199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月到2018年2月,任杭州鑫蜂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钉钉部署专家;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副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林瑞豹,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2年8月到1994年1月,任志刚阀门厂车床工;1994年2月到1998年7月,任玉环县仪器厂(现更名为: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铣工;1998年9月到2001年11月,任玉环县陈屿压力锅配件厂(现更名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氧化工;2002年3月到2003年12月,任浙江宁锚阀门有限公司销售专员;2003年12月至今,任浙江拓山采购专员;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产生,任期从聘选之日起计算,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本届任职起止日期
徐杨顺总经理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包敦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黄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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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军

闫晓军副总经理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3月15日

徐杨顺,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包敦峰,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黄涛,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闫晓军,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992年7月到2002年12月,任开封市纱厂会计科副科长;2003年3月到2004年12月,任浙江锦龙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1月到2007年10月,任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7年11月到2010年4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5月到2015年4月,任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到2020年5月,任王力安防科技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为公司生产、研发核心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徐杨顺,简历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刘桥,男,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9年3月到2010年10月,任玉环拿但业机械厂编程设计员;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部长;

邢利国,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2月到2012年3月,任玉环雄州工具有限公司技术员;2012年3月到2017年3月,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17年3月到2017年10月,任浙江汇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7年10月到2018年4月,任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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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经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和发起人游亦云提名、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徐杨顺、徐前、游亦云、司永国、包敦峰、黄涛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六一、叶斌斌、席莹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汪涛、林瑞豹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陆玉明为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徐杨顺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陆玉明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20年3月16日,经公司董事长徐杨顺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聘徐杨顺为公司总经理,选聘司永国为公司副总经理,选聘包敦峰为公司财务总监,选聘黄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0年11月5日,徐前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司永国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11月25日,经公司董事长徐杨顺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选聘闫晓军、包敦峰、黄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董事人数由9人调整到7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任职情况直接持股 (万股)间接持股 (万股)合计持股 (万股)合计持股 比例
徐杨顺董事长、总经理4,178.84108.994,287.8376.57%
游亦云董事417.7210.34428.067.64%
包敦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8.0028.000.50%
黄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六一独立董事----
叶斌斌独立董事----
席莹本独立董事----

1-1-175陆玉明

陆玉明监事会主席、设备工程部部长----
汪涛监事、营销中心副部长----
林瑞豹监事----
徐建风营销中心部长835.4420.67856.1115.29%

注:游亦云为徐杨顺配偶的弟弟,黄涛与徐杨顺为表连襟关系,徐建风为徐杨顺的弟弟。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委托持股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持股性质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徐杨顺直接持股74.62%74.62%74.62%
间接持股1.95%1.95%1.85%
游亦云直接持股7.46%7.46%7.46%
间接持股0.18%0.18%0.18%
徐建风直接持股14.92%14.92%14.92%
间接持股0.37%0.37%0.37%
包敦峰间接持股0.50%0.50%0.50%
司永国间接持股--0.10%

就包敦峰持有广德广和合伙份额事项,包敦峰取得广德广和合伙份额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持有合伙份额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替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人员代持拓山重工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拓山重工、保荐机构与包敦峰之间的利益安排。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对外投资情况持股/出资比例

1-1-176徐杨顺

徐杨顺董事长、总经理广德广和64.88%
游亦云董事广德广和6.15%
包敦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德广和16.67%
黄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衢州兆通管道服务有限公司60.00%
闫晓军副总经理永康市共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3%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1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薪酬/津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徐杨顺董事长、总经理34.18
游亦云董事24.00
包敦峰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9.58
黄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9.74
陈六一独立董事4.00
叶斌斌独立董事4.00
席莹本独立董事4.00
陆玉明监事会主席、设备工程部部长16.85
汪涛监事、营销中心副部长9.72
林瑞豹监事8.14
闫晓军副总经理39.87
刘桥技术中心副部长16.43
邢利国浙江拓山技术部经理14.85

除上表所列薪酬和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公司的内部董事和内部监事参加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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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徐杨顺董事长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全资子公司
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黄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衢州兆通管道服务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陈六一独立董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共关系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浙江泰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杭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斌斌独立董事海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琦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董事游亦云系徐杨顺配偶的弟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涛与徐杨顺系表连襟关系。除前述亲属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情况

公司已与同时为公司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与三名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明确了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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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利及义务。除上述协议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与公司签署其他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重要承诺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公司运行,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位,并新设监事会。公司选举聘任人员主要为原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公司管理层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形。报告期内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至股份公司设立之前,公司仅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徐杨顺任执行董事,期间未发生变动。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徐杨顺、徐前、游亦云、司永国、包敦峰、黄涛、陈六一、叶斌斌、席莹本成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2020年11月5日,司永国和徐前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徐前仍在公司证券部任投资经理职务。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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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监事变化情况

2019年至股份公司设立之前,公司未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为徐建风,期间未发生变动。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汪涛、林瑞豹为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陆玉明为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拓山有限总经理为徐杨顺,财务负责人为毛兴峰。

2019年1月,毛兴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2019年3月,公司聘任张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2019年6月,张明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2019年10月,公司聘任包敦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2020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徐杨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司永国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包敦峰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0年11月5日,司永国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聘任闫晓军、包敦峰、黄涛为公司副总经理。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是正常的工作变动,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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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自整体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各项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作了具体规定。2021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制订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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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并开始实施。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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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提案内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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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3、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与监事的任免、《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方面各项制度的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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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5)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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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或股东大会报告。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或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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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4、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审议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基本制度的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监事会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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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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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监事会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4、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

1、独立董事构成

公司董事会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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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在公司及时通知的情况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5)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6)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7)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将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将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将有力地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职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保证其准确性。(2)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它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做出任何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3)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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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4)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系。(5)准备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6)负责制订公司信息保密措施,公司上市过程中或上市后,有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证券交易所和证监监管机构。(7)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其设定的责任。(8)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公司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9)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接待股东、投资者来访。(10)负责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增发或配股等再融资、股权管理的组织工作。(11)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12)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资料和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记录;(13)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1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明确了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同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①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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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②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③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⑤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⑥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⑦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①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②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③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④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⑤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①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②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⑤提请董事会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①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②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③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④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⑤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陈六一董事包敦峰、独立董事叶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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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叶斌斌董事黄涛、独立董事陈六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席莹本董事游亦云、独立董事叶斌斌
战略委员会董事徐杨顺独立董事陈六一、独立董事席莹本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之日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计工作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提出建议与改善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2018年9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拓山曾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广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8月2日,广德市公安局因该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撤销此案。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完善情况

1、关联方代收代付及垫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实际控制人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垫付公司款项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代收代付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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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和2020年1-4月,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实际控制或指定的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款项,代收款项主要包括部分废料收入、部分房屋租赁收入、部分设备处置收入等,代付款项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代收款项--765.77
营业收入88,668.2375,198.4155,917.50
代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重--1.37%
代付款项-6.00210.21
营业成本71,535.6959,046.7441,220.04
代付款项占营业成本比重-0.01%0.51%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便利性考虑,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部分废料收入、部分房屋租赁收入、部分设备处置收入等,同时,通过个人账户支付部分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成本费用。

发行人已于2020年5月前停止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的情形,上述代收代付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清理。

(2)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垫付公司款项

2019年初,衢州拓山资金面较为紧张,由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垫付加工费和电费78.16万元。2019年7月至9月期间,衢州拓山资金面好转,衢州拓山向浙江衢州煤矿机械总厂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垫付款项,随后浙江衢州煤矿机械总厂股份有限公司向玉环市盛恒机械厂返还上述款项。

2、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公司曾存在实际控制人代收代付公司款项、玉环市盛恒机械厂垫付公司款项等情况,上述代收代付及垫付金额占公司当期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上述款项已纳入公司财务核算,公司与徐杨顺、游亦忠、玉环市盛恒机械厂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代收代付及垫付行为不存在争议或纠纷的情况,公司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广德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城监管分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因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因上述代收代付行为而被有权部门处罚或者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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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改措施

针对通过关联方代收代付及垫付款项的不规范行为,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

发行人已于2020年5月前停止关联方代收代付及垫付款项的不规范行为,自此发行人未再通过关联方代收代付及垫付款项;截至2020年12月,上述代收代付及垫付款项已全部清理。

自2020年3月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增加了三位独立董事,增设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账户的使用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出具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杜绝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结算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承诺: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要求拓山重工或者协助拓山重工通过本人或本人指定的其他主体名下银行账户收付公司款项。

经上述整改措施实施以来,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评价,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09号《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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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天健审〔2022〕1008号财务报告;非经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公司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847,962.8865,738,494.2612,838,629.16
交易性金融资产29,809,718.083,544,743.0018,056,516.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29,015,391.6392,326,561.2158,859,791.94
应收账款201,834,256.36188,578,340.90137,683,395.29
应收款项融资3,867,293.783,102,400.006,981,250.10
预付款项7,786,449.192,475,415.792,147,754.67
其他应收款1,552,371.25119,510.741,567,007.9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3,167,504.9482,675,681.8253,939,950.92
其他流动资产11,833.33--
流动资产合计528,892,781.44438,561,147.72292,074,296.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196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40,020.18
固定资产113,263,132.7574,649,440.3372,886,208.93
在建工程12,286,519.6220,636,171.991,765,049.07
无形资产20,182,813.5918,838,873.039,666,821.37
长期待摊费用-71,717.17243,838.38
递延所得税资产4,052,900.043,333,260.522,591,78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3,800.002,000,020.60902,7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0,819,166.00119,529,483.6488,096,436.88
资产总计679,711,947.44558,090,631.36380,170,733.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3,040,543.30105,659,196.7359,293,430.50
应付票据83,679,967.6651,730,582.2412,270,000.00
应付账款110,839,323.89114,288,031.1194,776,176.94
预收款项--1,221,564.71
合同负债183,732.49141,057.50-
应付职工薪酬10,644,757.6910,242,326.7412,782,331.21
应交税费19,606,928.7522,057,763.8412,299,621.04
其他应付款627,755.24638,498.87417,601.61
其他流动负债23,885.2218,337.47-
流动负债合计338,646,894.24304,775,794.50193,060,726.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143,798.64648,734.22458,918.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43,798.64648,734.22458,918.18
负债合计340,790,692.88305,424,528.72193,519,644.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56,000,000.0056,000,000.006,660,000.00
资本公积96,341,211.7996,341,211.792,614,582.80

1-1-197减:库存股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736,635.459,496,017.3213,803,446.6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9,843,407.3290,828,873.53163,573,060.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38,921,254.56252,666,102.64186,651,089.54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338,921,254.56252,666,102.64186,651,089.5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79,711,947.44558,090,631.36380,170,733.73

2、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86,682,307.12751,984,103.61559,175,035.51
其中:营业收入886,682,307.12751,984,103.61559,175,035.51
二、营业总成本790,633,219.10650,662,383.31471,724,132.44
其中:营业成本715,356,878.63590,467,383.79412,200,408.92
税金及附加4,065,148.343,575,479.903,616,723.54
销售费用5,200,062.547,883,305.0111,502,888.18
管理费用28,595,907.7921,984,341.5421,514,562.26
研发费用34,531,692.1925,699,455.9321,427,194.85
财务费用2,883,529.611,052,417.141,462,354.69
其中:利息费用3,291,136.801,246,862.272,211,445.21
利息收入572,851.24248,551.49176,822.94
加:其他收益7,510,208.504,538,713.851,473,589.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42,832.17-699,853.22-448,498.6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024.92-111,773.78156,516.7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804,830.84-3,797,484.94-2,779,882.7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16,064.94-822,538.41-975,903.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778.493,447,475.52-448,243.0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7,669,322.14103,876,259.3284,428,481.72
加:营业外收入155,294.80216,402.69102,481.64

1-1-198减:营业外支出

减:营业外支出649,625.72790,651.30666,152.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7,174,991.22103,302,010.7183,864,811.32
减:所得税费用10,919,839.3015,286,997.6111,440,415.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255,151.9288,015,013.1072,424,395.4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255,151.9288,015,013.1072,424,395.4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255,151.9288,015,013.1072,424,395.4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6,255,151.9288,015,013.1072,424,39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6,255,151.9288,015,013.1072,424,395.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41.5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41.5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2,555,000.43564,279,936.06400,815,161.88
收到的税费返还27,279.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426,811.9611,692,253.868,768,986.51

1-1-19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4,009,091.59575,972,189.92409,584,148.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15,433,213.89542,314,552.29359,900,832.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713,728.0167,179,906.6352,225,960.38
支付的各项税费36,875,154.5434,701,728.1745,107,135.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974,962.9364,183,372.5433,024,65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6,997,059.37708,379,559.63490,258,58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7,967.78-132,407,369.71-80,674,438.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8,230,000.00255,800,000.0064,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7,216.11424,435.504,871.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28,700.004,433,431.33251,637.2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6,993.1616,249,106.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9,225,916.11265,664,859.9980,805,615.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708,785.2734,416,278.4118,970,710.71
投资支付的现金284,530,000.00241,400,000.0076,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122,289.7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31,034.328,966,511.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238,785.27280,547,312.73116,259,512.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012,869.16-14,882,452.74-35,453,896.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2,120,627.49201,002,626.72174,278,452.5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120,627.49201,002,626.72175,768,452.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000,000.0019,800,000.0033,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24,126.4216,508,710.4021,376,375.3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0,000.00-1,8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184,126.4236,308,710.4057,056,375.33

1-1-2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36,501.07164,693,916.32118,712,077.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733.38188.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46,069.2517,404,282.852,583,741.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92,912.006,688,629.154,104,887.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46,842.7524,092,912.006,688,629.15

(二)报告期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9,518,476.0751,380,257.871,810,442.92
交易性金融资产19,804,153.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19,738,071.6380,343,603.3948,791,526.64
应收账款146,445,470.05148,610,385.04119,075,208.45
应收款项融资753,350.001,400,000.005,430,000.00
预付款项7,389,209.202,374,487.872,016,901.78
其他应收款1,504,572.9526,280.50303,387.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3,889,676.1646,986,160.8628,762,723.64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89,042,979.40331,121,175.53206,190,191.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6,300,828.9741,220,291.9741,220,291.9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6,794,782.3859,832,044.8156,815,656.47

1-1-20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12,286,519.6220,636,171.991,653,849.07
无形资产14,136,120.7913,514,580.024,198,594.48
长期待摊费用-71,717.17243,838.38
递延所得税资产2,499,833.051,977,228.651,486,24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3,800.001,650,020.60902,7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63,051,884.81138,902,055.21106,521,183.20
资产总计552,094,864.21470,023,230.74312,711,374.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6,676,984.7596,291,534.5839,842,967.33
应付票据45,779,967.6633,960,582.24-
应付账款94,660,143.0497,408,192.9279,660,553.70
预收款项--1,104,873.60
合同负债172,210.2339,045.31-
应付职工薪酬7,018,914.106,965,929.348,722,175.63
应交税费12,921,768.7414,459,438.559,625,401.54
其他应付款598,651.35550,840.6157,694.07
其他流动负债22,387.335,075.89-
流动负债合计257,851,027.20249,680,639.44139,013,665.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143,798.64648,734.22458,918.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143,798.64648,734.22458,918.18
负债合计259,994,825.84250,329,373.66139,472,584.0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56,000,000.0056,000,000.006,660,000.00
资本公积96,341,211.7996,341,211.792,614,58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1-20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16,736,635.459,496,017.3213,803,446.6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3,022,191.1357,856,627.97150,160,761.05
股东权益合计292,100,038.37219,693,857.08173,238,790.4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52,094,864.21470,023,230.74312,711,374.53

2、母公司利润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807,050,156.14688,510,176.35503,719,274.20
减:营业成本664,105,214.30561,277,280.66380,959,608.14
税金及附加2,894,875.662,854,320.412,660,989.06
销售费用3,241,462.465,324,996.638,020,372.21
管理费用22,006,115.8116,805,367.8815,951,984.24
研发费用33,245,155.8420,912,916.5617,063,657.35
财务费用2,650,972.86896,267.43383,517.84
其中:利息费用3,013,337.72950,088.151,009,611.10
利息收入453,120.3894,696.8358,658.96
加:其他收益7,286,377.472,836,653.251,164,402.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06,850.55-826,440.88-45,374.7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53.3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83,237.29-3,395,286.17-3,294,816.7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9,581.61-126,599.34-386,838.1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252.97257,888.43-448,243.0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033,967.6079,185,242.0775,668,274.67
加:营业外收入124,399.3383.19102,313.54
减:营业外支出617,344.66662,480.85493,193.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9,541,022.2778,522,844.4175,277,394.30
减:所得税费用7,134,840.9810,067,777.8110,158,727.1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406,181.2968,455,066.6065,118,667.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2,406,181.2968,455,066.6065,118,667.17

1-1-20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0,700,940.25528,272,588.35321,026,418.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367,354.583,330,356.981,237,961.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4,068,294.83531,602,945.33322,264,37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7,718,415.89507,807,108.60309,726,549.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355,856.7252,128,610.3738,163,553.40
支付的各项税费25,214,775.3129,349,540.0337,075,808.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625,065.6253,547,903.0819,909,20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8,914,113.54642,833,162.08404,875,12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845,818.71-111,230,216.75-82,610,740.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9,830,000.00178,700,000.0017,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2,042.91218,796.614,871.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7,700.00575,500.00247,861.9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470,433.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4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100,175.91179,494,296.6129,912,733.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5,927,622.1332,241,661.0514,310,843.66
投资支付的现金249,630,000.00178,700,000.0017,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5,041,752.7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7,195.205,186,852.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557,622.13211,918,856.2551,739,449.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57,446.22-32,424,559.64-21,826,715.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3,468,037.11185,645,147.98134,965,808.04

1-1-20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468,037.11185,645,147.98134,965,808.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414,616.3716,381,138.8820,541,688.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974,616.3726,381,138.8830,541,688.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493,420.74159,264,009.10104,424,119.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2,475.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852,319.6915,609,232.71-13,336.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419,675.631,810,442.921,823,779.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67,355.9417,419,675.631,810,442.92

1-1-205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2019年度

①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59,175,035.51元,其中工程机械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2,082,448.37元,占营业收入的95.15%。

公司存在不同的销售经营模式,公司管理层针对不同销售经营模式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国内销售,针对货到签收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对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获取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针对货到领用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客户领用并获取对账单据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1-1-206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B、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C、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D、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类似单据;

E、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F、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G、对主要客户实施现场走访等核查程序,以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H、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I、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2020年度和2021年度

①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51,984,103.61元、886,682,307.12元,其中工程机械零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5,937,395.96元、822,389,175.69元,占营业收入的95.21%、92.75%。

公司存在不同的销售经营模式,公司管理层针对不同销售经营模式制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国内销售,针对货到签收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对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获取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针对货到领用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客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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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并获取对账单据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公司主要采用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A、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B、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C、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D、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类似单据;E、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F、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G、对主要客户实施现场走访等核查程序,以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H、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I、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45,728,921.6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8,045,526.37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7,683,395.2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98,949,980.76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0,371,639.86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8,578,340.9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12,995,396.02

1-1-208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1,161,139.66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1,834,256.36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申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并对主要客户实施独立函证程序,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1-1-209

⑦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变化情况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浙江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玉环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前出资比例
衢州拓山机械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9月23日100%

四、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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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1-1-211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1-1-212

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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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1-1-214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1-1-215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20.00

1-1-216

2-3年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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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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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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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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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2054.75-31.67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4523.75-31.67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六)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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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软件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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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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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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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二)收入

1、2020年度及2021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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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国内销售的,针对货到签收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对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获取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针对货到领用的,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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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客户领用并获取对账单据后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的,公司主要采用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2、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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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的,针对货到签收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对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获取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针对货到领用的,公司负责发货并运输,产成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客户领用并获取对账单据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的,公司主要采用FOB(船上交货)方式出口,公司以产品完成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并以报关单、提单为依据确认收入。

3、公司制定相关的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如下:

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模式产品类型收入确认政策收入确认依据对应主要客户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国内销售客户验收入库链轨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出具发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发货计划装货并创建交货单,产成品发出到达对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获取签收单据后确认收入。客户签收单索特传动、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泰坦国际、双威大昌、昆山林克、湖北三胜
销套
支重轮索特传动、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泰坦国际
销轴索特传动、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湖北三胜、泰坦国际、双威大昌
制动装置系列索特传动、山推股份、中国龙工
其他索特传动、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湖北三胜、泰坦国际、昆山林克、双威大昌
客户签收领用链轨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开具发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发货计划装货并创建交货单,产成品发出到达客户指定第三方仓库,经客户领用并获取对账单据后确认收入。客户对账单山推股份
销套上海三一、山推股份
支重轮
销轴
制动装置系列
其他
国外销售FOB贸易方式链轨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销售部门开具发货计划,仓储部门根据发货计划装货并创建交货单,由第三方物流将货物发往港口装船并完成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报关单、提单泰坦国际
其他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适用收入准则销售地区收入确认政策
恒润股份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购货方,并由购货方对货物进行验货签收后确认收入。

1-1-228境外销售

境外销售采取 FOB、 FCA、 CIF、CFR 贸易方式的,公司以报关装船(即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出口收入确认的时点;采取 DDP、 DAP(目的地交货)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进行验货签收后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购货方,并由购货方对货物进行验货签收后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采取 FOB、 FCA、 CIF、CFR 贸易方式的,公司以报关装船(即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出口收入确认的时点;采取 DDP、 DAP(目的地交货)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进行验货签收后确认收入。
宝鼎科技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或客户上门提货,客户收到货物后签收,公司取得客户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以货物报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发给客户或客户上门提货,客户收到货物后签收,公司取得客户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以货物报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
派克新材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根据已确定销售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签收货物后,本公司已取得收款权利,与货物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因此本公司内销货物于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价格基本确定并经客户签收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境外销售主要采用 FOB 和 CIF 贸易方式,于产品报关出口并经海关放行后,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本公司根据报关单金额及报关单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根据已确定销售金额的销售合同,客户签收货物后,本公司已取得收款权利,与货物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因此本公司内销货物于与客户签订合同/订单、价格基本确定并经客户签收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境外销售主要采用 FOB 和 CIF 贸易方式,于产品报关出口并经海关放行后,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本公司根据报关单金额及报关单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通裕重工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发出货物并取得收到货物证明的当天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在商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信息时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发出货物并取得收到货物证明的当天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在商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信息时确认收入。
中环海陆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产品经客户验收合格并满足上述一般原则所列条件

1-1-229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境外销售产品完成报关手续并满足上述一般原则所列条件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境外销售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 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恒立液压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以产品已经发出并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以产品发运离境后,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以产品已经发出并送达购货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取得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送货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以产品发运离境后,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长龄液压旧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购货方的签收单据/入库资料(系统信息)等签收资料或客户已领用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少量零星客户在收到客户货款、发货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等资料时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境内销售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境外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等资料,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公司内销业务中同时存在按客户验收入库及客户签收领用确认收入情况,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是由于客户合同约定控制权转移(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不同,业务类型不存在差异。

4、不同收入确认政策对应的收入规模整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境内销售客户验收入库76,360.8967,746.2350,137.74
客户签收领用5,504.913,762.423,070.51
境外销售FOB贸易方式373.1285.09-

1-1-230

合 计

合 计82,238.9271,593.7453,208.2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中客户验收入库确认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23%、

94.63%和92.85%,公司销售收入以客户验收入库确认收入的模式为主。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1-231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四)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1、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3、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1-232

(二十六)租赁

1、2021年度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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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1-1-234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2019-2020年度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七)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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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八)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1,221,564.71-1,221,564.71-
合同负债-1,081,030.721,081,030.72
其他流动负债-140,533.99140,533.99

②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①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时发生的费用及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仓储费应当作为公司为履行合同从事的必要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因而2020年度及2021年度将实际发生的仓储运输费10,728,469.37元、12,286,916.65元分别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列报。

②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2020年度及2021年度提前收款对应的现金折扣210,793.04元、766,568.00元分别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将提前付款对应的现金

1-1-236

折扣735,872.40元、783,488.86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税依据税 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按16%、13%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退税率为1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公司15%15%1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25%25%

(二)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示安徽省201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18年至2020年。故2018年至2020年,公司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1-237

2021年11月18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通过,并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至2023年。故2021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及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对公司净利润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510.50703.92708.97
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占比5.92%8.00%9.79%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79%、8.00%和

5.92%,占净利润比重较小,公司对该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3、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公司自身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均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1月18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通过,并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至2023年,公司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可持续性较高。

六、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20%(含)的情形。

七、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1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依据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1-1-238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39344.75-55.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48.15444.78144.1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4.9749.6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6.7242.440.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50-11.1815.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2.40-5.98-12.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61.46
小计774.15829.78-119.44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157.27183.445.70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616.87646.35-125.1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008.648,155.157,367.59

最近三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125.15万元、646.35万元和616.8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3%、

7.34%和7.15%。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67.59万元和8,155.15万元和8,008.64万元。

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6,386.011,410.684,975.32-4,975.3220
通用设备346.42222.05124.37-124.373-20
专用设备8,915.822,924.005,991.8214.275,977.553-10
运输工具904.47655.41249.06-249.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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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合计16,552.725,212.1411,340.5814.2711,326.3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价值2,979.56万元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三)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2,131.00248.731,882.2736-50
软件使用权181.9745.96136.013
合计2,312.97294.692,018.2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账面价值517.56万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担保。

九、主要债项情况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票据贴现借款9,201.43
抵押及保证借款1,101.31
保证借款1,001.31
合 计11,304.05

(二)应付票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8,368.0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三)应付账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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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材料款3,961.15
加工费5,118.47
期间费用款951.59
设备工程款1,052.72
合 计11,083.93

(四)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为1,06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1,064.48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关联方的各负债科目合计余额为24.93万元,主要系玉环拓峰汽配加工厂的外协加工费和关联自然人的报销款。

公司对于关联方的负债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相关内容。

(五)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964.22
企业所得税763.4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22
城市维护建设税49.70
房产税28.95
土地使用税24.67
教育费附加21.30
地方教育附加14.20
水利基金4.55

1-1-241

印花税

印花税11.70
残保金67.74
环境保护税0.01
合 计1,960.69

(六)逾期未偿还款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款项。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股本5,600.005,600.00666.00
资本公积9,634.129,634.12261.46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73.66949.601,380.34
未分配利润16,984.349,082.8916,35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3,892.1325,266.6118,665.11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33,892.1325,266.6118,665.11

十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01.29-1,488.25-3,54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3.6516,469.3911,871.2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7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4.611,740.43258.3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9.29668.86410.4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4.682,409.296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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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对非“6+9”(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调整所致。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现金流量分析”之“(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十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19年12月以来,国内外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2020年春节假期后延期复工,但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疫情对公司生产、采购和销售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地主要集中在国内,受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取得积极成效的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复工复产良好,公司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总体较小。

1、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对公司复工的影响

2020年1月国内疫情爆发后,公司推迟复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复工推迟至2020年2月10日起陆续复工。得益于全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安徽广德市和浙江玉环市疫情防控到位,公司生产复工后当地未再发生疫情,公司未再出现因疫情停工现象。

(2)对公司采购的影响

1-1-243

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生产商位于华东地区,与公司地理位置接近,受物流管制的影响较小。2020年2月初,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有所延后,对当月采购有一定影响,由于国家及地方管控得当,随着2020年2月下旬之后,主要供应商陆续复工复产,新冠疫情未对公司原材料采购产生较大的影响,复工之后,未出现原材料短缺情形。

(3)对公司订单的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地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我国疫情防控得当,疫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疫情以来除2020年2月因疫情主要客户停工停产导致订单推迟外,公司销售整体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小。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华东地区,在2020年年初国内疫情爆发期间亦不属于疫情严重地区,大部分客户于2020年2月下旬复工复产。2020年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2020年挖掘机销量较2019年增长39%。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当年受疫情影响整体较小。

(4)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公司及其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已根据各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及自身实际情况,自2020年2月份起陆续全面复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公司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2020年产能、产量、销量等业务指标情况

年度项目链轨节支重轮销套其他锻件合计
2020年度产能(吨)58,000.00
产量(吨)40,459.382,449.2512,852.804,805.2260,566.65
销量(吨)40,525.792,480.3612,710.374,688.5560,405.07
2019年度产能(吨)50,000.00
产量(吨)33,617.902,765.019,516.742,675.6248,575.27
销量(吨)33,244.992,723.729,264.632,875.6948,109.03

注:上表中产能、产量和销量均指经自有锻造产线生产的产品。

1-1-244

由上表可知,与2019年相比,2020年公司产能提升16%,产量和销量分别提升24.69%和25.56%,产销数据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公司正常经营未因疫情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2)相应期间营业收入、扣非前后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变动率
营业收入75,198.4155,917.5034.48%
营业成本59,046.7441,220.0443.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1.507,242.442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5.157,367.5910.69%

发行人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75,198.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2.44万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34.48%、21.53%。

从上述发行人财务指标情况看,发行人2020年业绩较2019年同期水平有所增长,未因新冠病毒疫情而出现下滑的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561.441.51
速动比率(倍)1.291.171.2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09%53.26%44.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054.5128.0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0.40%0.01%0.02%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44.614.41
存货周转率(次)8.148.647.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190.9911,456.969,439.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625.528,801.507,24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8,008.648,155.157,367.59
利息保障倍数(倍)30.5383.8538.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4.34-2.36-12.11

1-1-245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50.310.39

注: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计提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16%1.54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08%1.431.43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16%1.57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36%1.461.46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05%--

注:2019年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不计算每股收益。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1-1-24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

1、2021年度比2020年度

单位:万元

1-1-247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12.312020.12.31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2,980.97354.477.41倍系公司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2,901.549,232.6639.74%

系公司客户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结算期有所增长且期末将已背书、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票据转回所致

预付款项778.64247.542.15倍系期末支付较多钢材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155.2411.9511.99倍系期末支付中介机构申报费用
固定资产11,326.317,464.9451.73%系公司二期厂房及行政办公楼装修工程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1,228.652,063.62-40.46%系公司二期厂房及行政办公楼装修工程转固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7.17-100.00%系2021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完毕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38200.00-48.31%系公司期末预付设备采购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8,368.005,173.0661.76%系公司期末对供应商的票据结算较多所致
合同负债18.3714.1130.19%系预收废料款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214.3864.872.30倍系公司收到大额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利润表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88,668.2375,198.4117.91%系2021年上半年工程机械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提升,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继续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71,535.6959,046.7421.15%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成本有所提升,同时,2021年度钢材全年采购价格较2020年度有所增加,相应也导致成本较收入的增加比例有所提升
销售费用520.01788.33-34.04%系公司2020年度索赔费用较高所致
管理费用2,859.592,198.4330.07%系公司2021年度疫情有所减缓,公司增加业务人员的出差及业务招待费,同时公司部分管理人员去年招聘入职,今年全职在岗,相应管理人员总体薪酬上升所致
研发费用3,453.172,569.9534.37%系公司为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适应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持续扩大产品研发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288.35105.241.74倍系公司2021年度借款较多导致贷款利息支付较高

1-1-248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751.02453.8765.47%系2021年度收到较多政府补助款所致
投资收益-164.28-69.991.35倍系公司2021年度票据贴现较多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41.61-82.2572.17%系2021年度存货跌价计提较多所致
资产处置损益0.88344.75-99.75%系公司2021年度处置设备损益较少

2、2020年度比2019年度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0.12.312019.12.31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6,573.851,283.864.12倍系公司开具较多票据导致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354.471,805.65-80.37%理财产品在本期赎回
应收票据9,232.665,885.9856.86%系公司主要采用商票结算客户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8,857.8313,768.3436.97%受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310.24698.13-55.56%系公司主要客户主要采用商票结算导致公司收到银票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11.95156.70-92.37%系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归还所致
存货8,267.575,394.0053.27%系公司年底产品供货供不应求,且钢铁价格持续上涨,加强备货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4.00-100.00%系公司出租用房产被收储所致
在建工程2,063.62176.5010.69倍系公司新建厂房所致
无形资产1,883.89966.6894.88%系公司新购建设用地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7.1724.38-70.59%系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90.271.22倍系公司持续扩充产能,陆续预付设备款但对应设备尚未到货,账务转列所致
短期借款10,565.925,929.3478.20%系公司质押票据借款及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5,173.061,227.003.22倍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普遍与外协加工商采用票据结算导致期末票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22.16-100.00%系新收入准则实施,将预收款转列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14.11-100.00%系新收入准则实施,将不含税预收款转列合同负债所致
应交税费2,205.781,229.9679.34%系疫情期间,公司缓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63.8541.7652.90%系期末存在应付未付股利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83-100.00%系新收入准则实施,将预收款税金部分转列合同负债所致
递延收益64.8745.8941.36%系公司收到大额与资产相关政府

1-1-249补助

补助
实收资本(或股本)5,600.00666.007.41倍系公司2020年股改增加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9,634.12261.4635.85倍系公司2020年股改将净资产扣除股本剩余部分计入本科目所致
盈余公积949.601,380.34-31.21%系公司2020年股改将结存盈余公积结转所致
未分配利润9,082.8916,357.31-44.47%系公司2020年股改将结存净利润结转所致
利润表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75,198.4155,917.5034.48%受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增加,公司产销量继续提升所致
营业成本59,046.7441,220.0443.25%
销售费用788.331,150.29-31.47%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及仓储费转列所致
财务费用105.24146.24-28.03%系公司平均借款金额较上年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453.87147.462.08倍系收到政府拆迁补助所致
投资收益-69.99-44.8556.04%系票据贴现较多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379.75-277.9936.61%系坏帐计提较多所致
资产处置损益344.75-44.82-8.69倍系公司老厂房拆迁,收到政府土地征收以及建筑物的补偿款
营业外收入21.6410.251.11倍系存在较多无法支付款项核销所致
所得税费用1,528.701,144.0433.62%系公司业绩增加相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十四、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五、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由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2020年2月28日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716号《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1-250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27,410.8332,245.354,834.5217.64
其中:流动资产16,929.6717,056.28126.610.75
非流动资产10,481.1615,189.074,707.9144.92
负债总额11,947.9211,947.92--
净资产15,462.9120,297.434,834.5231.27

(二)公司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徐杨顺、徐建风、游亦云将其在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给包敦峰、司永国等2位公司员工,转让后公司员工通过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针对上述股份支付事项,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份支付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124号)。本次评估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5,200.00万元,与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18,665.11万元,评估增值36,534.89万元,增值率为195.74%。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1-1-25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进行如下讨论与分析。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节数据除特别指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84.809.10%6,573.8511.78%1,283.863.38%
交易性金融资产2,980.974.39%354.470.64%1,805.654.75%
应收票据12,901.5418.98%9,232.6616.54%5,885.9815.48%
应收账款20,183.4329.69%18,857.8333.79%13,768.3436.22%
应收账款融资386.730.57%310.240.56%698.131.84%
预付款项778.641.15%247.540.44%214.780.56%
其他应收款155.240.23%11.950.02%156.700.41%
存货9,316.7513.71%8,267.5714.81%5,394.0014.19%
其他流动资产1.180.002%----
流动资产合计52,889.2877.81%43,856.1178.58%29,207.4376.8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4.000.01%
固定资产11,326.3116.66%7,464.9413.38%7,288.6219.17%
在建工程1,228.651.81%2,063.623.70%176.500.46%
无形资产2,018.282.97%1,883.893.38%966.682.54%
长期待摊费用--7.170.01%24.38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405.290.60%333.330.60%259.180.68%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380.15%200.000.36%90.27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15,081.9222.19%11,952.9521.42%8,809.6423.17%

1-1-252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67,971.19100.00%55,809.06100.00%38,017.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017.07万元、55,809.06万元和67,971.19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76.83%、78.58%和

77.81%,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3.17%、21.42%和22.19%,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361.810.86
银行存款994.322,407.48668.01
其他货币资金5,190.114,164.56615.00
合计6,184.806,573.851,283.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1,283.86万元、6,573.85万元和6,184.80万元,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均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73.85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5,289.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比例上升,应付票据大幅增加,从而使得用于期末票据保证金的其他货币资金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980.97354.471,805.65
其中:理财产品2,980.97354.471,805.65
合计2,980.97354.471,805.65

2019年末,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1,805.65万元、354.47万元和2,980.97万元。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1-1-253

应收票据主要为收到客户用以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及其种类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13,580.57679.0312,901.54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580.57679.0312,901.5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3,714.56185.733,528.83
商业承兑汇票9,866.01493.309,372.71
应收款项融资:386.73-386.73
合计13,967.30679.0313,288.2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9,718.59485.939,232.66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718.59485.939,232.6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3,543.36177.173,366.20
商业承兑汇票6,175.22308.765,866.46
应收款项融资:310.24-310.24
合计10,028.83485.939,542.9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6,195.77309.795,885.98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95.77309.795,885.9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4,798.42239.924,558.50
商业承兑汇票1,397.3569.871,327.48
应收款项融资:698.13-698.13
合计6,893.89309.796,584.10

注: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票据中以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

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为承兑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1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1-254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6,893.89万元、10,028.83万元和13,967.30万元,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584.10万元、9,542.90万元和13,288.27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4%、21.76%和25.12%。

2019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1,397.35万元全部为三一重工及其下属企业作为承兑人的承兑汇票;2020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为6,175.22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4,777.87万元,其中承兑人为三一重工及其下属企业的票据账面余额为4,675.22万元,承兑人为徐工集团下属企业的票据账面余额为1,500.00万元;2021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为9,866.01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3,690.79万元,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均为三一重工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两家国内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作为承兑人的商票,其业绩优异、信誉较高,该类商业承兑票据承兑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091.44354.096,742.303,322.966,580.244,234.89
商业承兑汇票-736.45-6,174.95-1,397.35
合计1,091.441,090.546,742.309,497.916,580.245,632.2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票据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关联方单位的票据,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1,299.5419,895.0014,572.89
营业收入88,668.2375,198.4155,917.50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24.02%26.46%26.06%

1-1-2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572.89万元、19,895.00万元和21,299.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06%、26.46%和24.02%。应收账款余额在2019年至2021年逐年上升,一方面,公司销售规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上升;另一方面,2019年4季度开始,主要客户徐工集团账期由开具发票后2个月内结算延长为3个月内结算,也使得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升。

(2)应收账款减值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组合种类变化情况如下: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299.541,116.1120,183.43
合计21,299.541,116.1120,183.43
种类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895.001,037.1618,857.83
合计19,895.001,037.1618,857.83
种类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572.89804.5513,768.34
合计14,572.89804.5513,768.34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均系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应收账款中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账龄2021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21,131.3099.21%1,056.56
1-2年134.970.63%26.99

1-1-256

2-3年

2-3年1.440.01%0.72
3年以上31.830.15%31.83
合计21,299.54100.00%1,116.11
账龄2020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19,783.4099.44%989.17
1-2年79.50.40%15.9
2-3年---
3年以上32.090.16%32.09
合计19,895.00100.00%1,037.16
账龄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14,413.3198.90%720.67
1-2年77.950.53%15.59
2-3年26.670.18%13.33
3年以上54.960.38%54.96
合计14,572.89100.00%804.55

发行人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5.00%5.00%5.00%
1-2年20.00%20.00%20.00%
2-3年50.00%50.00%50.00%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均在98.90%以上,账龄结构合理,历史回款情况良好,已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3)应收账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余额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账龄结构
账龄占比
1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7,744.7936.36%1年以内100.00%
2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832.8222.69%1年以内99.95%

1-1-2573年以上

3年以上0.05%
3Titan International, Inc.2,946.8313.84%1年以内100.00%
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723.268.09%1年以内99.91%
1-2年0.09%
5珍晟工程机械(常州)有限公司800.703.76%1年以内100.00%
合计18,048.4084.74%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余额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账龄结构
账龄占比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5,786.1429.08%1年以内99.96%
3年以上0.04%
2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5,567.3927.98%1年以内100.00%
3Titan International,Inc.2,338.5511.76%1年以内100.00%
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727.408.68%1年以内99.92%
1-2年0.08%
5湖北省三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145.765.76%1年以内100.00%
合计16,565.2483.26%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余额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账龄结构
账龄占比
1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5,304.6036.40%1年以内100.00%
2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582.6831.45%1年以内99.94%
3年以上0.06%
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08.078.98%1年以内99.44%
1-2年0.01%
2-3年0.54%
4Titan International,Inc.813.425.58%1年以内100.00%
5中国龙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534.963.67%1年以内100.00%
合计12,543.7386.08%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比分别为86.08%、83.26%和84.74%。公司客户主要为工程机械行业大型知名公司,该类客户信誉良好且账龄时间较短,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低。

5、预付款项

1-1-258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

214.78万元、247.54万元和778.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74%、0.56%和1.47%,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表: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1年以内753.7996.81%233.0494.14%207.1796.46%
1-2年23.803.06%14.515.86%7.613.54%
2-3年1.060.14%---
合计778.64100.00%247.54100.00%214.78100.00%

公司预付款项账龄绝大部分都在1年以内,账龄较短,不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预付金额占预付账款比例性质
1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76.1222.62%采购-钢材
2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153.6919.74%采购-钢材
3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30.8816.81%采购-钢材
4广州市易工品贸易有限公司112.0314.39%采购-钢材
5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60.997.83%预付天然气款
合计633.7281.39%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预付金额占预付账款比例性质
1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104.3542.16%采购-钢材
2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43.6917.65%采购-钢材
3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37.6815.22%采购-钢材
4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10.004.04%商标预付款
5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7.783.14%采购-五金
合计203.5182.21%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供应商名称预付金额占预付账款比例性质
1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79.5537.05%采购-钢材
2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73.1834.07%采购-钢材

1-1-259

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注7.113.31%采购-钢材
4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4.562.12%预付展览费
5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4.522.10%采购-钢材
合计168.9378.65%

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中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德清杭钢金属

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钢铁有限公司。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大多为与公司常年合作的企业,合作关系稳定。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性质及变动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应收款:
中介服务费147.1789.23%----
保证金及押金9.956.03%2.0015.14%12.806.81%
拆借款----140.7574.86%
应收暂付款4.882.96%11.2184.86%20.2910.79%
备用金2.941.78%----
房租----14.177.54%
账面余额164.93100.00%13.21100.00%188.01100.00%
减:坏账准备9.691.2631.31
账面价值155.2411.95156.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156.70万元、11.95万元和

155.2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4%、0.03%和0.29%,占比较低。

2019年末拆借款余额140.75万元,其中111.53万元为对盛恒机械的借出款及占用利息,29.21万元为对实际控制人徐杨顺的借出款及利息,上述拆借款项均于2020年度被全部收回。

(2)其他应收款减值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1-1-260

账龄

账龄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坏账准备余额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162.158.1111.410.5770.313.52
1-2年1.190.240.700.14103.5320.71
2-3年0.500.251.100.5514.177.08
3年以上1.101.10----
合计164.939.6913.211.26188.0131.31

(3)其他应收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109.431年以内66.355.4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介服务费37.741年以内22.881.89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保证金5.001年以内3.030.25
付小玉应收暂付款2.541年以内1.540.13
焦坤备用金2.441年以内1.480.12
合计157.1595.287.86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个人公积金公积金3.271年以内24.780.16
付小玉应收暂付款2.541年以内19.240.13
玉环骨伤医院应收暂付款1.411年以内10.650.07
广德县桃州镇向阳工业气体销售中心押金保证金1.102-3年8.330.55
林瑞豹应收暂付款1.001年以内7.570.05
合计9.3270.570.96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玉环县盛恒机械厂房租、拆借款及拆借款利息11.531年以内6.130.58
100.001-2年53.1920.00
14.172-3年7.547.08

1-1-261徐杨顺

徐杨顺拆借款29.211年以内15.541.46
山东山推欧亚陀机械与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1年以内5.320.50
林仁宝租金、水电费9.541年以内5.070.48
付小玉应收暂付款2.001年以内1.060.10
2.231-2年1.190.45
合计178.6895.0430.64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54.4479.181,275.26
委托加工物资1,723.95-1,723.95
在产品2,366.6064.532,302.07
库存商品4,149.42133.954,015.47
合计9,594.41277.669,316.75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83.1574.741,308.41
委托加工物资2,400.61-2,400.61
在产品1,480.0338.071,441.97
库存商品3,270.24153.653,116.59
合计8,534.03266.468,267.57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61.8585.76776.09
委托加工物资1,148.81-1,148.81
在产品1,145.1934.851,110.35
库存商品2,517.02158.282,358.74
合计5,672.88278.885,394.00

(1)存货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394.00万元、8,267.57万元和9,316.75万元,占流动

1-1-262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47%、18.85%和17.62%,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99次、8.64次和8.14次。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的规模相应增加。

各存货构成及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① 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碳素钢、合金钢等钢材,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制定周生产计划,并结合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额分别为861.85万元、1,383.15万元和1,354.44万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为15.19%、16.21%和

14.12%。

2020年末原材料余额增加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年底订单量增加,并且钢价持续上涨,公司提前备货,相应增加了原材料储备数量。

② 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采用自行生产为主、部分工序委托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在产能紧张的时候,将部分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加工,从而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1,148.81万元、2,400.61万元和1,723.95万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为20.25%、28.13%和17.97%。

③ 在产品、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余额合计分别为3,662.21万元、4,750.27万元和6,516.02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相应增加。

(2)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发行人期末存货的库龄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占存货余额比例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恒润股份 (603985)存货余额41,845.1659,233.4543,157.33
跌价准备1,375.485,832.675,945.00
跌价计提比例3.29%9.85%13.78%
宝鼎科技存货余额13,974.679,064.6112,410.90

1-1-263(002552)

(002552)跌价准备733.36518.16447.30
跌价计提比例5.25%5.72%3.60%
派克新材 (605123)存货余额53,944.9730,341.5817,308.05
跌价准备4,035.172,147.191,402.42
跌价计提比例7.48%7.08%8.10%
通裕重工 (300185)存货余额242,919.77235,217.26230,365.30
跌价准备126.361,918.74485.88
跌价计提比例0.05%0.82%0.21%
中环海陆 (301040)存货余额15,421.0217,503.1710,132.43
跌价准备294.5222.50472.02
跌价计提比例1.91%1.27%4.66%
平均值跌价计提比例3.60%4.95%6.07%
拓山重工存货余额9,594.418,534.035,672.88
跌价准备277.66266.46278.88
跌价计提比例2.89%3.12%4.92%

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比例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公司产品结构不同,各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计提所致。公司产品以模锻工艺为主,生产周期和产品交付时间相对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期末存货库龄较短,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摊费用1.18--
合计1.18--

9、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44.04
合计--44.0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40.04

1-1-264

合计

合计--40.04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00
合计--4.00

2019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05%,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位于大麦屿街道铁龙头工业区的一处厂房,该用地及其附属房屋已于2020年被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

10、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386.014,277.114,227.63
通用设备346.42296.14206.10
专用设备8,915.826,393.225,657.34
运输工具904.47738.11797.04
合计16,552.7211,704.5910,888.12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410.681,184.06977.70
通用设备222.05169.56136.02
专用设备2,924.002,303.131,950.18
运输工具655.41568.63535.59
合计5,212.144,225.383,599.49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14.2714.27-
运输工具---
合计14.2714.27-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1-265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4,975.323,093.063,249.93
通用设备124.37126.5970.07
专用设备5,977.554,075.823,707.16
运输工具249.06169.48261.46
合计11,326.317,464.947,288.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288.62万元、7,464.94万元和11,326.31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20年末增长4,848.13万元,主要原因系新厂房工程、办公楼装修工程及热模锻项目等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以及公司购置部分用于生产的专用设备所致。

2021年末公司存在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已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46.8426.1414.276.43
合计46.8426.1414.276.43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35kV变电站及35kV外部电源线路工程631.18--
智能化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57.92--
新厂房工程-888.27-
热模锻项目-557.52-
行政办公楼装修工程-288.83127.04
宿舍楼---
4号厂房---
零星工程39.56329.0049.47
合计1,228.652,063.62176.50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76.50万元、2,063.62万元和1,228.65万元,2020年末在建工程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为扩大产能,公司投入了新厂房及热模锻项目的建设。2021年末在建工程大幅下降主要系由于新厂房工程、热模锻项目及行政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

1-1-266

1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无形资产原值
土地使用权2,131.002,075.521,123.66
软件使用权181.975.365.36
合计2,312.972,080.881,129.02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248.73192.94160.08
软件使用权45.964.052.26
合计294.69197.00162.34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882.271,882.58963.58
软件使用权136.011.313.10
合计2,018.281,883.89966.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66.68万元、1,883.89万元和2,018.28万元,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2020年新增的土地使用权系为筹备本次募集投资项目所购,其期末账面价值为943.04万元。2021年末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投入使用了ERP系统及配套财务软件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装修工程--7.17100%24.38100%
合计--7.17100%24.38100%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24.38万元和7.1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8%和0.06%,主要为办公楼及厂区的装修等。截至2021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已摊销完毕。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1-1-267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072.80373.131,776.83323.601,379.16252.30
递延收益214.3832.1664.879.7345.896.88
合计2,287.18405.291,841.71333.331,425.05259.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259.18万元、333.33万元和405.2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4%、2.79%和2.69%。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的设备款和软件款,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付设备款103.38143.4090.27
预付软件款-56.60-
合计103.38200.0090.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90.27万元、200.00万元和103.3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1.67%和0.69%。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304.0533.17%10,565.9234.59%5,929.3430.64%
应付票据8,368.0024.55%5,173.0616.94%1,227.006.34%
应付账款11,083.9332.52%11,428.8037.42%9,477.6248.97%
预收款项----122.160.63%
合同负债18.370.05%14.110.05%--
应付职工薪酬1,064.483.12%1,024.233.35%1,278.236.61%
应交税费1,960.695.75%2,205.787.22%1,229.966.36%
其他应付款62.780.18%63.850.21%41.760.22%

1-1-268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90.01%1.830.01%--
流动负债合计33,864.6999.37%30,477.5899.79%19,306.0799.7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14.380.63%64.870.21%45.890.24%
非流动负债合计214.380.63%64.870.21%45.890.24%
负债合计34,079.07100.00%30,542.45100.00%19,351.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9,351.96万元、30,542.45万元和34,079.07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是99.76%、99.79%和99.37%,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由递延收益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是0.24%、0.21%和0.63%。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票据贴现借款9,201.438,463.683,946.91
抵押及保证借款1,101.312,002.111,001.48
保证借款1,001.31--
抵押借款-100.13980.96
合计11,304.0510,565.925,929.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5,929.34万元、10,565.92万元和11,304.05万元,公司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满足业务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金额及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8,368.005,173.061,227.00
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24.71%16.97%6.36%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及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是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采购量也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比例所致。

1-1-269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材料款、加工费、期间费用款、设备工程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款3,961.1535.74%4,201.0036.76%5,154.1454.38%
加工费5,118.4746.18%5,978.3652.31%3,200.0233.76%
期间费用款951.598.59%1,072.659.39%737.797.78%
设备工程款1,052.729.50%176.791.55%385.674.07%
合计11,083.93100.00%11,428.80100.00%9,477.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9,477.62万元、11,428.80万元和11,083.93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09%、37.50%和32.7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订单数量上升而公司产能不足,委托外协加工生产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应付材料款金额和比例下降,主要原因系2020年第四季度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为保障原材料供应,公司缩短付款周期。

4、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及预收废料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余额合计分别为122.16万元、14.11万元和18.37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3%、0.05%和0.05%,占比较低。

5、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期末已计提暂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78.23万元、1,024.23万元和1,064.48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2%、3.36%和3.14%。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具体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增值税964.22362.93573.71
企业所得税763.411,284.12543.26

1-1-27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22435.047.19
城市维护建设税49.708.5424.16
房产税28.9520.3615.87
土地使用税24.6716.446.45
教育费附加21.303.665.04
地方教育附加14.202.443.36
水利基金4.555.063.77
印花税11.702.752.18
残保金67.7464.4444.98
环境保护税0.01--
合计1,960.692,205.781,229.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229.96万元、2,205.78万元和1,960.69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7%、7.24%和5.79%。

7、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含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9.5929.59-
其他应付款33.1834.2641.76
合计62.7863.8541.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1.76万元、63.85万元和62.78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2%、0.21%和0.19%。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2.391.83-
合计2.391.83-

9、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均为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1-271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214.3864.8745.89
合计214.3864.8745.8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将收到的以下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09%53.26%44.60%
流动比率(倍)1.561.441.51
速动比率(倍)1.291.171.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190.9911,456.969,439.39
利息保障倍数(倍)30.5383.8538.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1、1.44和1.56,速动比率分别为

1.23、1.17和1.29,较为平稳,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92倍、83.85倍和30.53倍。2021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影响,公司周转压力较大导致利息支出上升。

2、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
恒润股份 (60398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1%41.08%29.55%
流动比率(倍)5.191.461.76
速动比率(倍)4.440.951.20
宝鼎科技 (00255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9.18%10.30%9.00%
流动比率(倍)5.256.246.28
速动比率(倍)3.714.844.05
派克新材 (60512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1.75%33.76%47.20%
流动比率(倍)2.122.591.73

1-1-272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1.662.191.43
通裕重工 (30018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62%47.44%49.21%
流动比率(倍)1.131.161.17
速动比率(倍)0.750.740.76
中环海陆 (30104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32%40.46%38.96%
流动比率(倍)2.221.862.07
速动比率(倍)1.891.451.76
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88%34.61%34.79%
流动比率(倍)3.182.662.60
速动比率(倍)2.492.031.84
拓山重工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7.09%53.26%44.60%
流动比率(倍)1.561.441.51
速动比率(倍)1.291.171.23

注: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偏低,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整体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途径单一,以银行短期借款为主,随着营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需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544.614.41
存货周转率(次)8.148.647.9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1次、4.61次和4.54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回款速度较快。

2、同行业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恒润股份6.637.164.18
宝鼎科技4.073.983.71

1-1-273

派克新材

派克新材3.212.723.49
通裕重工3.663.662.74
中环海陆3.383.742.76
行业平均4.194.253.38
拓山重工4.544.614.41

注: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恒润股份3.703.682.83
宝鼎科技2.813.012.50
派克新材3.153.293.33
通裕重工1.991.871.37
中环海陆5.686.486.71
行业平均3.473.673.35
拓山重工8.148.647.99

注: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以模锻工艺为主,产品体积较小,生产周期和产品交付时间相对较短,而可比公司产品以大型铸锻件为主,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88,668.2375,198.4155,917.50
营业毛利17,132.5416,151.6714,697.46
营业利润9,766.9310,387.638,442.85
利润总额9,717.5010,330.208,386.48
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008.648,155.157,367.59

1-1-27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55,917.50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88,668.2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92%;营业利润由2019年的8,442.85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9,766.9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56%;净利润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由2019年的7,242.44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8,625.5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13%,公司盈利能力呈现出良好的稳定增长态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总体变化情况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82,238.9292.75%71,593.7495.21%53,208.2495.15%
其他业务收入6,429.317.25%3,604.674.79%2,709.264.85%
合计88,668.23100.00%75,198.41100.00%55,917.50100.00%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较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保持在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处置收入。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上升,主要原因系除废料处置收入外,其他业务收入还包括受托加工业务收入,2021年上半年,为缓解钢材价格上涨压力,公司与徐工集团等客户的部分订单以受托加工方式结算,导致受托加工业务规模上升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工程机械行业需求驱动,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发行人所属的锻造行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履带式工程机械设备。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政策的实施以及《加快淘汰老旧工程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标准等环保规定的执行,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迎来需求增长上行阶段,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

巨大的工程机械保有量带来的设备更新需求、GDP的稳定增长带来的设备增量需求、我国工程机械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带动出口需求,共同驱动工程机械行业快速增长,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大幅增加,同时也为未来工程机械的销量提供了强力支撑。

1-1-275

从公司下游工程机械行业来看,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呈现较快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营业收入
三一重工1061.136.82%993.4231.29%756.66
中联重科671.313.11%651.0950.34%433.07
徐工机械843.2814.01%739.6825.00%591.76
柳工287.0124.77%230.0319.95%191.77
山河智能114.0821.66%93.7726.25%74.27
平均595.3614.07%541.6030.57%409.51
发行人8.8723.88%7.1634.58%5.3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泰坦国际等知名工程机械企业深化合作,凭借稳定的供给和过硬的质量,在下游行业内累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紧跟下游行业的快速扩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化情况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上市公司增速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其中,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存在较长的合作历史,发行人向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的销售金额与其自身的规模变动如下图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三一重工与发行人交易规模4,789.637121.9913,394.6425,249.6727,669.1936,112.17
挖掘机产品成本443,330.90504,829.00811,696.601,180,559.101,695,104.602,451,575.00
占比1.08%1.41%1.65%2.14%1.63%1.47%
徐工机械与发行人交易规模44.671,129.334,498.676,622.4511,840.7113,476.39
零配件成本227,025.21243,522.79473,265.46799,460.911,203,625.901,593,203.92
占比0.02%0.46%0.95%0.83%0.98%0.85%

注:因徐工集团的挖掘机整机业务在2015年-2020年期间尚未置入上市公司,

无公开数据,但徐工机械向徐工集团出售零备件产品,故选取徐工机械零配

件产品成本来对比其挖掘机销售规模变化情况。

1-1-276

如上图所示,自2015年以来,发行人一方面受益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设备持续增长,发行人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发行人深化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的合作关系,逐步成为其“四轮一带”零部件产品的重要供应商。发行人向三一重工和徐工集团销量大幅增加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自身的规模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2)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是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在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具有工艺优势、规模优势、质量优势。

受益于下游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依靠严格的质量控制、有效的品牌建设、优质的客户资源等,使得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实现显著增长。

①与客户加深业务合作,拓展公司产品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供应服务,不断提升在主要客户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供应体系中的份额,逐步扩大配套销量。

②积极开拓新客户,拓展公司销售渠道

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长期稳定合作的同时,也与其他大型企业保持沟通交流,接受意向企业的考察和论证,在技术与管理上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提高沟通效率和合作效果,不断开发市场资源,接受新的客户与订单。下一步公司将

1-1-277

继续扩大销售网络,针对有合作意向客户进行及时的信息反馈,并将该客户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市场进行开拓。

(3)同行业市场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锻件产量持续保持高位。2020年,我国锻件产量达近1千万吨,并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锻件的第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公司所处行业处于蓬勃发展的状态。从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来看,恒润股份、中环海陆等国内知名金属锻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呈现较快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营业收入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营业收入
恒润股份22.93-3.86%23.8566.67%14.31
宝鼎科技3.53-3.81%3.677.94%3.40
派克新材17.3368.58%10.2816.29%8.84
通裕重工57.491.07%56.8841.25%40.27
中环海陆10.69-2.55%10.9737.13%8.00
平均22.3911.89%21.1333.85%14.96
发行人8.2214.87%7.1634.58%5.32

报告期内,随着锻件产品在工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呈现上涨趋势,具有合理性。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类别分析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链轨节42,073.0151.16%34,575.6548.29%26,182.7349.21%
销套17,882.3321.74%14,181.3719.81%10,404.4919.55%
支重轮9,433.7811.47%11,343.3415.84%8,373.1915.74%
销轴2,497.503.04%2,398.523.35%776.201.46%
制动装置系列2,491.123.03%2,033.462.84%1,754.053.30%
其他7,861.189.56%7,061.409.86%5,717.6010.75%
合计82,238.92100.00%71,593.74100.00%53,208.24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工程机械零部件,其中主要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和制动装置系列。报告期内,该五类产品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1-1-278

别为89.25%、90.14%和90.44%,其中链轨节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49.21%、48.29%和51.16%。从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类型结构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地区70,919.5786.24%62,722.8387.61%49,041.9392.17%
华北地区8,229.6310.01%5,557.777.76%2,424.464.56%
华中地区1,567.151.91%2,476.483.46%314.020.59%
华南地区831.841.01%512.830.72%563.631.06%
其他地区317.610.39%238.740.33%864.201.62%
内销小计81,865.7999.54%71,508.6599.88%53,208.24100.00%
境外地区373.120.45%85.090.12%--
合计82,238.92100.00%71,593.74100.00%53,208.24100.00%

从产品销售区域分布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销,仅在2020年及2021年度存在少量外销。

内销业务中,公司在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华东地区收入金额分别为49,041.93万元、62,722.83万元和70,919.5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7%、87.61%和86.24%,主要原因系华东地区具有优越的工程机械产业配套,公司与华东地区主要合作客户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上升。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季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24,099.1629.30%13,380.7918.69%11,841.6322.26%
二季度18,505.7322.50%17,824.1624.90%11,979.7522.51%
三季度18,766.3122.92%17,398.5124.30%11,153.4520.96%
四季度20,867.7225.28%22,990.2932.11%18,233.4134.27%

1-1-279

合计

合计82,238.92100.00%71,593.74100.00%53,208.2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四季度为旺季,一季度和三季度相对为相对淡季,主要原因系一季度存在春节放假影响,而6月、7月和8月则因天气炎热,基建行业施工量减少,工程机械需求减少,且夏季气温较高,公司锻造生产线和热处理生产线白天开工时间亦会缩短,故公司在一季度和三季度产量相对较低,主营业务收入低于二季度和四季度。2020年一季度因受疫情影响春假假期延长,一季度产量相对较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低于其他年度。2021年一季度因各地鼓励就地过年,公司及下游客户的春节假期缩短、开工时间延长,使得2021年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相对较高。

5、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废料4,969.2577.29%3,485.7596.86%2,688.7498.69%
其他1,460.0622.71%118.923.14%20.521.31%
合计6,429.31100.00%3,604.67100.00%2,709.26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废料销售收入,废料主要包括刨花、料头、切边料、废品等,公司废料收入分别为2,688.74万元、3,485.75万元和4,969.25万元,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9%、96.86%和77.29%。2021年,由于与徐工集团等客户签订了受托加工协议,公司加工费收入增加,从而使得其他业务收入中其他占比提高。

6、现金交易

(1)现金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销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销售现金收款1.24-32.83
收入总额88,668.2375,198.4155,917.50
销售现金收款占收入总额 比重0.001%-0.06%

1-1-280

公司现金销售主要为向部分废品回收商销售废料等,产生现金收款的主要原因系相关客户较为零星,交易金额较小,且习惯使用现金交易,符合行业特性和相关规则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减少现金销售收款情况,要求公司客户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替代。

(2)现金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采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采购现金付款--0.26
营业成本71,535.6959,046.7441,220.04
采购现金付款占营业成本 比重--0.001%

公司现金采购主要为修理服务、运输服务、材料款、保洁费用等,主要原因系相关采购属于零星交易,该等采购使用现金支付较为方便,符合行业特性和相关规则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重较低。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并减少现金采购付款情况,要求公司付款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替代,自2020年以来,公司已不存在用现金形式采购付款的情形。

(3)现金发放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发放工资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现金发放工资47.091.3123.24
职工薪酬发放总额7,971.376,717.995,222.60
现金发放工资占职工薪酬发放总额比重0.59%0.02%0.44%

公司现金发放工资主要为员工奖励金、节日礼金、疫情补助等,主要原因系公司员工中以生产工人为主,为激励员工士气,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通常会在员工表彰会、春节过节前后以及疫情期间以现金形式向发放员工奖励金、节日礼

1-1-281

金、疫情补助等,能够在激发员工士气、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方面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特征,亦符合行业特性和相关规则要求。2021年,公司现金发放工资金额较以往年度高,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鼓励员工2021年春节在工作地过年,以现金方式向员工发放疫情补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发放工资金额占各年度职工薪酬发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4%、0.02%和0.59%,金额及占比较低。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报告期内现金发放工资的情况,公司已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66,130.8092.44%55,524.7994.04%38,539.4193.50%
其他业务成本5,404.897.56%3,521.945.96%2,680.636.50%
合计71,535.69100.00%59,046.74100.00%41,220.04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产品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分类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链轨节32,868.0849.70%25,545.4146.01%17,934.0746.53%
销套14,811.2422.40%10,947.6219.72%7,479.7519.41%
支重轮8,066.0112.20%10,201.2918.37%6,833.7617.73%
销轴2,024.663.06%1,792.503.23%608.981.58%
制动装置系列1,893.532.86%1,434.642.58%1,276.123.31%
其他6,467.299.78%5,603.3410.09%4,406.7211.43%
合计66,130.80100.00%55,524.79100.00%38,539.41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要素结构分析

1-1-2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分类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43,839.6366.29%35,373.0063.71%25,179.2465.33%
直接人工5,203.617.87%4,555.868.21%3,433.058.91%
制造费用5,844.658.84%4,961.358.94%4,481.4511.63%
外协加工费用10,014.2115.14%9,561.7317.22%5,445.6714.13%
运输及仓储费1,228.691.86%1,072.851.93%--
合计66,130.80100.00%55,524.79100.00%38,539.41100.00%

注: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成

本,在营业成本科目列示;将提前收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将提前付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如无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在对毛利、毛利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时,均采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费等。公司主营产品为工程机械金属锻件,锻造业具有直接材料投入占比高的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超过60%。

① 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包括合金钢、碳素钢等,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5.33%、63.71%和66.29%,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比2019年增加了10,193.77万元,涨幅为40.48%,主要是由于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55%,对应的原材料消耗量增加所致。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比2020年增加了8,466.63万元,涨幅为23.94%。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钢材采购价格增长28.58%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② 直接人工

1-1-283

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金额分别为3,433.05万元、4,555.86万元和5,203.61万元,逐年上升。直接人工为生产人员薪酬,随着产量的逐年增加,生产人员的薪酬也随之增加。

③ 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由能源动力、机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1.63%、8.94%和8.84%,2020年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订单数量和收入规模快速增加,受制于产能瓶颈,公司通过外协方式来实现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导致2020年加工费金额及占比提高,降低了制造费用的占比。

④ 外协加工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形,外协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13%、17.22%和15.14%,2020年外协加工费用占比提升主要是由于产能不足,公司提高外协采购所致,2021年随着公司自产产能有所提升,外协比例下降,故外协加工费占比较2020年有所下降。

3、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各项营业成本占比变动原因

(1)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各项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各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直接材料43,892.5535,420.8125,179.24
直接人工5,209.904,562.023,433.05
制造费用5,851.714,968.064,481.45
外协加工费用10,026.309,574.665,445.67
合计64,980.4654,525.5438,539.4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占比(%)变动(%)占比(%)变动(%)占比(%)
直接材料67.552.5964.96-0.3765.33
直接人工8.02-0.358.37-0.548.91
制造费用9.01-0.109.11-2.5211.63
外协加工费用15.43-2.1317.563.4314.13

1-1-284合计

合计100.00-100.00-100.00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各项目占比整体较为稳定。

①直接材料占比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 2020年度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因受钢材市场价格上涨,2021年直接材料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回升,直接材料占比变动趋势与钢材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具体来看,公司产品直接材料构成均为钢材,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的具体内容及金额、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钢材金额43,892.5535,420.8125,179.24
钢材数量93,489.0291,257.7566,673.33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4,694.943,881.403,776.51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25,179.24万元、35,420.81万元及43,892.55万元,直接材料数量分别为66,673.33吨、91,257.75吨及93,489.02吨,对应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3,776.51元/吨、3,881.40元/吨及4,694.94元/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与钢材市场价格走势保持一致。

②直接人工占比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逐年下降,2020年,因公司产能紧张,外协加工费用上升显著,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下降,2021年公司直接人工占比下降主要系由于钢材价格快速上涨原材料占比提升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③制造费用占比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公司外协加工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所致。

④加工费占比波动分析

2020年外协加工费占比较2019年提高3.43%,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自有产能已达到饱和状态,故外协加工量逐年增加,2021年受钢材价格上涨影响,使得外协加工费用占比有所下滑。

4、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大幅提升的原因

1-1-28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
主营业务成本64,980.4610,454.9219.1754,525.5415,986.1341.4838,539.41
主营业务收入82,315.5710,700.7614.9471,614.8218,385.4934.5553,208.24

注:发行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计入

成本,在营业成本科目列示;将提前收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将提前付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成本。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在对毛利、毛利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时,均采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的数据。由上表可知,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所致。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0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2019年度增加15,986.13万元,增长幅度41.48%,主营业务成本增长幅度会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幅度,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外协加工量大幅上升,2020年度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的加工费金额较2019年度增加4,128.99万元,增长幅度75.82%,公司在核心技术、工艺流程方面优于外协加工厂商,自产成本一般会低于外协加工厂商,故外协加工量的大幅上升会推高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另一方面,为顺应公司下游客户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公司产品单价有所下滑,也使得主营业务成本增长幅度会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幅度。综上,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大幅提升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同时受到外协加工量上升和公司产品单价下滑的影响,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增长幅度要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额毛利占比毛利额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6,108.1194.02%17,335.1194.42%
其他业务毛利1,024.435.64%1,024.435.28%
合计17,132.54100.00%18,359.5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1-1-286(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额毛利占比毛利额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6,068.9499.49%17,089.2899.52%
其他业务毛利82.730.51%82.730.48%
合计16,151.67100.00%17,172.01100.00%
项目
2019年度
毛利额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4,668.8499.81%
其他业务毛利28.630.19%
合计14,697.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4,668.84万元、17,089.28万元和17,335.11万元,是公司毛利贡献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构成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额毛利占比毛利额毛利占比
链轨节9,204.9257.14%9,770.3456.36%
销套3,071.0919.07%3,367.9419.43%
支重轮1,367.778.49%1,509.378.71%
销轴472.842.94%511.092.95%
制动装置系列597.593.71%652.403.76%
其他1,393.898.65%1,523.968.79%
合计16,108.11100.00%17,335.11100.00%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额毛利占比毛利额毛利占比
链轨节9,030.2556.20%9,532.8055.78%
销套3,233.7620.12%3,432.1120.08%
支重轮1,142.057.11%1,299.627.60%
销轴606.023.77%639.533.74%
制动装置系列598.823.73%627.893.67%
其他1,458.069.07%1,557.349.11%
合计16,068.94100.00%17,089.28100.00%

1-1-287项目

项目2019年度
毛利额毛利占比
链轨节8,248.6656.23%
销套2,924.7319.94%
支重轮1,539.4210.49%
销轴167.221.14%
制动装置系列477.933.26%
其他1,310.888.94%
合计14,668.84100.00%

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链轨节、销套、支重轮。该三类产品的毛利占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6.67%、83.47%和84.50%。

(1)链轨节、销套销售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且占比较高原因

报告期内,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链轨节产品收入分别为26,182.73万元、34,596.71万元和42,117.75万元,毛利分别为8,248.66万元、9,532.80万元和9,770.34万元,毛利占比分别为56.23%、55.78%和56.36%,链轨节产品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且占比较高。由于公司链轨节产品质量稳定、品质优异,在耐磨、抗压等核心性能指标上具有竞争优势,受到客户广泛好评,故作为核心产品较早进入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国内知名工程机械厂商的供应链体系,链轨节产品销量持续上升。同时,在公司产能持续紧张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链轨节产品工艺优势明显,毛利率相对较高,故公司优先保障链轨节产品的自产产能,在成本管控方面也会优于其他产品。

报告期内,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销套产品收入分别为10,404.49万元、14,181.37万元和17,906.32万元,毛利分别为2,924.74万元、3,432.10万元和3,367.94万元,毛利占比分别为19.94%、20.08%和19.43%,销套产品收入及毛利持续增长且占比较高。由于公司销套产品在金相、芯部硬度等核心参数上具有竞争优势,也是公司优先保障三一重工、徐工集团、泰坦国际等知名工程机械厂商的产品之一,销套产品销量持续上升。同时,在公司产能持续紧张的情况下,考虑到销套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故公司在充分保障链轨节产品的自产能力后,会优先向销套产品分配自产产能,从而使得销套产品管控会优于支重轮产品。

(2)支重轮收入大幅上涨但2020年毛利下滑的原因

1-1-288

报告期内,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支重轮产品收入分别为8,373.19万元、11,343.34万元和9,436.91万元,毛利分别为1,539.43万元、1,299.63万元和1,509.37万元,毛利占比分别为10.49%、7.60%和8.71%,支重轮产品收入大幅上涨但2020年毛利下滑。由于2020年,公司在与客户深入合作的前提下,加大支重轮产品供应的一体化程度,新增了焊接等工艺,新增工艺在人工投入、成本管控方面存在经验不足,故2020年毛利下滑。2021年,随着公司对支重轮产品新增工艺在成本管控方面的优化,支重轮毛利逐步回升。

3、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19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19.59%21.06%22.44%23.86%27.57%
其他业务毛利率15.93%15.93%2.30%2.30%1.06%
综合毛利率19.32%20.69%21.48%22.83%26.28%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7%、23.86%和21.06%,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28%、22.83%和20.69%。由于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0%,因此,综合毛利率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率决定。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7%、23.86%和21.06%,整体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如下:

①下游行业趋势影响

2019年至2021年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排放标准的执行带来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存量设备的更新需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政策的实施激发下游工程机械行业增量需求,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工程机械主机厂为紧抓市场机遇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特别是国产品牌工程机械主机厂,采取“降本提效”的经营策略,推动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国产化,三一重工、徐工集团等国产品牌开始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1-1-289

在此背景下,公司顺应市场趋势,配合主机厂商经营策略,深化与主机厂商的合作关系,在保持毛利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销售价格,努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②外协加工采购量影响

报告期内,工程机械行业持续景气,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能利用率已达饱和状态。为缓解生产压力,保证客户的产品供应稳定,公司将部分工序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故外协加工采购量上升对公司成本存在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分产品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幅度
链轨节21.88%23.20%-4.35%
销套17.17%18.81%-5.39%
支重轮14.50%15.99%4.53%
销轴18.93%20.44%-6.22%
制动装置系列23.99%26.19%-4.69%
其他17.73%19.38%-2.67%
合计19.59%21.06%-2.80%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幅度
链轨节26.12%27.55%-3.95%
销套22.80%24.20%-3.91%
支重轮10.07%11.46%-6.93%
销轴25.27%26.66%5.12%
制动装置系列29.45%30.88%3.63%
其他20.65%22.05%-0.87%
合计22.44%23.86%-3.71%
项目
2019年度
毛利率
链轨节31.50%
销套28.11%
支重轮18.39%
销轴21.54%

1-1-290制动装置系列

制动装置系列27.25%
其他22.93%
合计27.57%

①链轨节

报告期内,公司链轨节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8,247.358,256.121,221.01
单位成本6,442.956,340.891,244.24
毛利率21.88%23.20%-4.35%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7,030.837,035.11-266.84
单位成本5,194.565,096.6595.12
毛利率26.12%27.55%-3.95%
项目2019年度
数值
单位售价7,301.96
单位成本5,001.54
毛利率31.50%

报告期内,公司链轨节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1.50%、27.55%和23.20%,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9年至2020年期间,链轨节单位成本较为稳定,下游工程机械行业整体向好,但主机厂间竞争压力较大,整个挖掘机行业均采取“降本提效”战略,降低成本以支持其产品的价格优势,在此背景下,公司出于顺应下游市场趋势及维护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考虑,在销售量大幅提升的前提下,对产品单价进行了下调,导致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2021年,由于钢材采购价格快速上升,公司对链轨节产品调价幅度不及钢材价格涨幅,链轨节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4.35%。

②销套

报告期内,公司销套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1-1-291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8,698.858,710.52539.94
单位成本7,204.927,072.19879.02
毛利率17.17%18.81%-5.39%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8,170.588,170.58-233.65
单位成本6,307.456,193.17151.40
毛利率22.80%24.20%-3.91%
项目2019年度
数值
单位售价8,404.23
单位成本6,041.77
毛利率28.11%

报告期内,公司销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8.11%、24.20%和18.81%,2020年度公司销套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3.9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销售单价下降的同时外协采购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所致。2021年,由于钢材采购价格快速上升,公司对销套产品调价幅度不及钢材价格涨幅,导致公司销套产品毛利率下滑。

③支重轮

报告期内,公司支重轮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8,842.138,845.061,378.99
单位成本7,560.147,430.36819.68
毛利率14.50%15.99%4.53%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1-1-292单位售价

单位售价7,466.077,466.07-152.40
单位成本6,714.396,610.68392.87
毛利率10.07%11.46%-6.93%
项目2019年度
数值
单位售价7,618.48
单位成本6,217.81
毛利率18.39%

报告期内,公司支重轮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8.39%、11.46%和15.99%,2020年,公司在与客户深入合作的前提下,加大支重轮产品供应的一体化程度,新增了焊接等工艺,新增工艺在人工投入、成本管控方面存在经验不足,故2020年毛利下滑。2021年,随着公司对支重轮产品新增工艺在成本管控方面的优化,支重轮毛利逐步回升。

④销轴

报告期内,公司销轴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9,572.999,585.75-431.97
单位成本7,760.577,626.72280.08
毛利率18.93%20.44%-6.22%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10,017.7210,017.72-245.70
单位成本7,486.617,346.64-705.71
毛利率25.27%26.66%5.12%
项目2019年度
数值
单位售价10,263.42
单位成本8,052.36
毛利率21.54%

1-1-293

报告期内,公司销轴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1.54%、26.66%和20.44%, 2020年以前公司销轴产品规格种类繁多,每种产品生产量较小,2020年公司为徐工集团、湖北三胜提供了多款新型号的销轴产品,上述新产品需求量大且型号规格数量较少,规模化生产导致其生产成本较低,从而使得2020年度销轴产品整体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5.12%。

2021年,公司销轴产品毛利率下滑,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⑤制动装置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制动装置系列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13,994.1713,994.171,420.53
单位成本10,637.1310,329.231,638.07
毛利率23.99%26.19%-4.69%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数值数值变动额
单位售价12,573.6412,573.641,681.94
单位成本8,870.928,691.16767.14
毛利率29.45%30.88%3.63%
项目2019年度
数值
单位售价10,891.69
单位成本7,924.02
毛利率27.25%

报告期内,公司制动装置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25%、30.88%和

26.19%。制动装置系列主要作用为辅助挖掘机、推土机转向时单边制动实现其转向,主要内容包括制动装置总成及相关配件销售,公司制动装置系列销售额较小,且产品种类繁多,规格质地差异较大,故每年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较大。

5、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1-1-294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行业公司业务可比性及财务数据可获得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主营业务与产品业务可比性财务数据 可获得性
恒润股份603985.SH主要从事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真空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行业、石化行业、金属压力容器行业、机械行业、船舶、核电及半导体行业、OLED显示器行业、太阳能等多行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财务数据可获得
宝鼎科技002552.SZ公司主要从事大型铸锻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自由锻件、模锻件及铸钢件等。公司产品按用途分为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电力配套大型铸 锻件、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锻件、海工平台配套大型铸锻件等,主要应用于船舶、电力、工程机械和石化等行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财务数据可获得
派克新材605123.SH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涵盖辗制环形锻件、自由锻件、精密模锻件等各类金属锻件,可应用于航空、航天、船舶、电力、石化以及其他各类机械等多个行业领域。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财务数据可获得
通裕重工300185.SZ公司长期从事大型锻件、铸件、结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现已形成集“冶炼/电渣重熔、铸造/锻造/焊接、热处理、机加工、大型成套设备设计制造、涂装”于一体的完整制造链条,并可为能源电力(含风电、水电、火电、核电)、石化、船舶、海工装备、冶金、航空航天、军工、矿山、水泥、造纸等行业提供大型高端装备的核心部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财务数据可获得
中环海陆301040.SZ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锻造行业多年,在锻造、热处理、机加工和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具备了大型、异形、高端、大规模工业金属锻件生产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锻件、法兰锻件、齿圈锻件等工业金属锻件,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广泛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船舶、电力、石化等多个行业领域。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财务数据可获得
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锻件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具有可比性财务数据不可获得

1-1-295

在综合考虑同行业公司与发行人的业务可比性及财务数据可获得性后,本招股说明书选择恒润股份、宝鼎科技、派克新材、通裕重工以及中环海陆五家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2)同行业综合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产品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2019年度
恒润股份风电塔筒法兰24.29%33.24%26.17%
宝鼎科技船舶铸锻件13.22%16.57%16.96%
派克新材石化、电力锻件30.71%29.51%32.55%
通裕重工风电主轴17.45%25.47%25.91%
中环海陆风电轴承锻件19.74%23.26%21.68%
行业平均-21.08%25.61%24.65%
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20.69%22.83%26.28%

注:上述数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外披露数据计算得到,其中派克新材未披露2020年、

2021年运输费用金额,宝鼎科技、恒润股份、通裕重工未披露2021年运输费用金额,其毛利率为考虑新收入准则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基本贴近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其它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个体差异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及销售区域与可比公司存在不同所致。

恒润股份、通裕重工和中环海陆主要产品是风电行业锻件,根据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分别必须在2020年底和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发电才能获得补贴。受此政策影响,风电项目出现抢装趋势。报告期内,受益于“抢装潮”的影响,风电行业产品供不应求,故风电行业锻件企业毛利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报告期内,下游工程机械主机厂为紧抓市场机遇和提高市场占有率,采取“降本提效”的经营策略,在此背景下,公司顺应市场趋势,配合主机厂商经营策略,深化与主机厂商的合作关系,在保持毛利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销售价格。同时,在订单快速增加的背景下,受制于产能瓶颈,公司外协采购比例上升也影响公司营业成本,故公司毛利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6、敏感性分析

1-1-296

(1)产品单价敏感性分析

产品单价的变动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若产品的成本及成本结构等其他因素均不变,产品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产品单价变动幅度产品单价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19年度
30%18.56%18.22%17.90%17.57%16.71%
20%13.40%13.16%12.93%12.69%12.07%
10%7.31%7.18%7.05%6.92%6.58%
-10%-8.93%-8.77%-8.62%-8.46%-8.05%
-20%-20.10%-19.74%-19.39%-19.03%-18.11%
-30%-34.46%-33.83%-33.24%-32.63%-31.04%

由上表可见,产品单价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假设产品单价分别上升10%、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上升7.18个百分点、13.16个百分点和18.22个百分点;假设产品单价分别下降10%、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8.77个百分点、19.74个百分点和33.83个百分点。

(2)原材料价格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对成本和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毛利率相应变动。报告期内,若产品的单价及成本结构等其他因素均不变,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产品单价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2019年度
30%-16.00%-16.00%-14.82%-14.84%-14.20%
20%-10.66%-10.66%-9.88%-9.89%-9.46%
10%-5.33%-5.33%-4.94%-4.95%-4.73%
-10%5.33%5.33%4.94%4.95%4.73%
-20%10.66%10.66%9.88%9.89%9.46%
-30%16.00%16.00%14.82%14.84%14.20%

1-1-297

由上表可见,原材料价格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假设直接材料单位成本分别上升10%、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5.33个百分点、10.66个百分点和16.00个百分点。

2021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价格出现了剧烈波动,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小对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首先,公司与主要大客户缩短了合同签订周期,将钢材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及时传导至下游,并根据合同订单情况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把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其次,公司与部分重要客户变更合同模式,由产品采购合同变为来料加工合同,由客户承担钢材波动风险,在钢材价格剧烈波动期间,公司收取加工费,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此外,公司积极改进技术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520.010.59%788.331.05%1,150.292.06%
管理费用2,859.593.23%2,198.432.92%2,151.463.85%
研发费用3,453.173.89%2,569.953.42%2,142.723.83%
财务费用288.350.33%105.240.14%146.240.26%
合计7,121.128.03%5,661.957.53%5,590.7010.0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5,590.70万元、5,661.95万元和7,121.1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7.53%和8.03%。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运输费--1,228.6970.26%
差旅费及招待费198.8638.24%198.8611.37%

1-1-29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239.1345.99%239.1313.67%
折旧及摊销33.516.44%33.511.92%
质量维修费43.918.44%43.912.51%
广告宣传费0.080.02%0.080.00%
其他4.510.87%4.510.26%
合计520.01100.00%1,748.70100.00%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运输费--1,072.8557.64%
差旅费及招待费194.8924.72%194.8910.47%
职工薪酬209.5826.59%209.5811.26%
折旧及摊销34.184.34%34.181.84%
质量维修费322.5240.91%322.5217.33%
广告宣传费24.283.08%24.281.30%
其他2.870.36%2.870.15%
合计788.33100.00%1,861.18100.00%
项目2019年度
金额占比
仓储运输费750.6265.26%
差旅费及招待费199.2617.32%
职工薪酬150.7613.11%
折旧及摊销25.382.21%
质量维修费20.131.75%
广告宣传费0.690.06%
其他3.450.30%
合计1,150.29100.00%

注: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的运输费包括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用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仓储运输费、差旅费及招待费、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质量维修费和广告宣传费等。报告期内不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1,150.29万元、1,861.18万元和1,748.70万元。

(1)仓储运输费

仓储运输费主要由向客户销售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及单位运输费情况如下:

1-1-299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运输费(万元)1,228.6914.53%1,072.8542.93%750.62
主营业务收入82,238.9214.87%71,593.7434.55%53,208.2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金额分别为750.62万元、1,072.85万元和1,228.69万元,逐年上升,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趋势保持一致。

(2)职工薪酬

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核算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及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万元)239.13209.58150.76
期末销售人员人数171617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万元)14.0713.108.87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50.76万元、209.58万元和239.13万元,随公司发展趋势逐年上升。

(3)差旅费及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及招待费金额分别为199.26万元、

194.89万元和198.86万元,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差旅费及招待费较2019年略微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随着行业景气度的不断提升,公司订单逐步充裕,公司销售人员的主要工作逐步从拓展新客户变成维护老客户,使得2020年差旅费及招待费有所下降。

②为了配合防疫工作,公司与客户减少了现场沟通的次数,所以导致2020年差旅费及招待费未与收入规模同比例增长反而有略微降低的情形。

(4)质量维修费

质量维修费主要为销售活动中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及赔偿款。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质量维修费金额分别为20.13万元、322.52万元和43.91万元。2020年公司质量维修费较2019年增加302.3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一批次太阳轮产品存在带状超差及炉渣缺陷,赔偿三一重工返修费、调试费、试验检测费等共计214.68万元。

(5)剔除仓储运输费后,销售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1-300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仓储运输费后,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仓储运输费------
差旅费及招待费198.8638.24%194.8924.72%199.2649.86%
职工薪酬239.1345.99%209.5826.59%150.7637.72%
折旧及摊销33.516.44%34.184.34%25.386.35%
质量维修费43.918.44%322.5240.91%20.135.04%
广告宣传费0.080.02%24.283.08%0.690.17%
其他4.510.87%2.860.36%3.450.86%
合 计520.01100.00%788.32100.00%399.67100.00%

剔除仓储运输费后,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差旅费及招待费、职工薪酬、质量维修费构成,其他费用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公司主要大客户均为公司多年合作伙伴,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仅对核心大客户实行“一对一”驻厂售后服务,客户维护压力较小,销售人员较少,占公司总人数比重仅为2.36%,故销售人员薪酬及业务招待费金额相对较小。同时,大部分客户均处华东地区,与公司距离较近,差旅费支出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剔除仓储运输费)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恒润股份0.54%0.56%0.72%
宝鼎科技0.98%0.83%0.62%
派克新材1.69%2.14%2.23%
通裕重工0.72%0.77%0.94%
中环海陆0.68%0.67%0.78%
可比公司平均值注0.92%0.70%0.77%
本公司0.59%1.05%0.71%

注:因派克新材主要客户集中于军工行业,销售费用及占比相对较高,为便于比较,该处的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不含派克新材。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符合行业惯例。

1-1-301

2021年,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人员占比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人)员工总人数(人)销售人员占比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
恒润股份219222.28%29.29%
宝鼎科技114332.54%34.89%
派克新材646879.32%47.32%
通裕重工12242912.84%36.97%
中环海陆73182.20%64.69%
平均注2.47%41.46%
本公司177202.36%84.50%

注:因派克新材主要客户集中于军工行业,销售人员数量及占比相对较高,为便于比较,该

处的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不含派克新材。如上表所示,公司销售人员占比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近,符合行业特征。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剔除仓储运输费后,销售费用金额较低,系由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等因素所致,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具有合理性。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099.2638.44%894.0640.67%800.9837.23%
维修费及装修费586.7320.52%447.9020.37%361.0716.78%
股份支付----261.4612.15%
差旅费及招待费262.669.19%92.564.21%247.7111.51%
办公费198.236.93%142.536.48%182.218.47%
折旧及摊销283.739.92%229.5310.44%137.906.41%
中介服务费226.137.91%266.2912.11%60.952.83%
残保金121.544.25%65.953.00%49.652.31%
其他81.312.84%59.602.71%49.522.30%
合计2,859.59100.00%2,198.43100.00%2,151.4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151.46万元、2,198.43万元和2,859.59万元,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5%、2.92%和3.23%。

(1)职工薪酬

1-1-302

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主要核算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及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职工薪酬(万元)1,099.26894.06800.98
期末管理人员人数685656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万元)16.1715.9714.3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800.98万元、894.06万元和1,099.26万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维修费及装修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维修费及装修费分别为361.07万元、447.90万元和586.73万元,维修费及装修费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导致维修量上升。

(3)股份支付

股权激励费用是公司员工通过广德广和间接取得公司股份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对应股权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份支付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D-0124号),公司股权授予日的股东权益价值为55,200.00万元,相关PE倍数为7.35倍,公司在参照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出于谨慎考虑,按照8倍PE倍数确认股东权益价值为60,046.56万元,结合相关授予股份数,扣除支付的对价98.82万元,应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为261.46万元

(4)差旅费及招待费

计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及招待费分别为247.71万元、92.56万元和262.66万元,2020年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较2019年下降155.15万元,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公司员工减少出差及业务招待所致。

(5)办公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办公费分别为182.21万元、142.53万元和198.23万元,2020年公司办公费下降主要是由于因经营策略调整,公司决定停止衢州拓山的经营业务并进入注销程序所致,2021年公司办公费上升主要系办公耗材、公用油费增加所致。

1-1-303

(6)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费分别为137.90万元、229.53万元和

283.73,2019年以来,折旧摊销费增长较多,主要是固定资产规模增加所致。

(7)中介服务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中介服务费分别为60.95万元、266.29万元和

226.13万元,2020年以来中介服务费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20、2021年期间进行了股改、申请辅导、首发申报等工作,支付了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83.7216.90%595.6423.18%536.6825.05%
直接投入2,852.7082.61%1,941.8075.56%1,575.7973.54%
折旧及摊销14.850.43%25.480.99%23.921.12%
其他1.900.06%7.020.27%6.330.30%
合计3,453.17100.00%2,569.95100.00%2,142.72100.00%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2,142.72万元、2,569.95万元和3,453.17万元,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3.42%和3.89%。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和职工薪酬组成。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公司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力度,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研发投入为公司营业规模的增长奠定了技术基础。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329.11124.69221.14
减:利息收入57.2924.8617.68
减:汇兑收益-8.170.02-
银行手续费8.355.433.40
现金折扣---60.63
合计288.35105.24146.24

1-1-304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和现金折扣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46.24万元、105.24万元和288.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6%、0.14%和0.33%。2020年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提前收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将提前付款对应的现金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五)其他利润表科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8.8412.858.7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19.3431.94135.4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879.093.19
合计751.02453.87147.36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分别为147.36万元、453.87万元和751.02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1)2021年度

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 新增本期摊销期末 递延收益依据文件
2017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奖励37.15-8.7428.41《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2018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奖励27.72-4.1123.62《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年产450万套链轨节、400万件销套、40万件轮体项目补助-98.0011.7686.2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皖经信财务函﹝2020﹞611号文
年产750万件链轨节、销套、齿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31.013.7227.29《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1-1-305年产20000台挖掘机履带配件技术改

造项目

年产20000台挖掘机履带配件技术改造项目49.340.5148.83《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小计64.87178.3528.84214.38

②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金额说明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项目300.00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上市辅导奖励200.00广德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广金服〔2021〕15号文
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奖补款80.00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14号文
工业扶持资金项目50.00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9号文
产业扶持基金项目29.61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国内发明专利款项目14.10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2018年玉环市规模企业补贴项目12.50玉环市人民政府玉政发〔2017〕19号文
2021年安徽省企业新录员工培训补贴项目11.28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皖人社秘〔2019〕278号文
广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稳岗补贴11.1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发〔2021〕16号文、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政发〔2017〕19号文
2017-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7.69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玉环市财政局玉经信〔2019〕68号文
广德市科学技术局补助款1.53广德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广科〔2021〕3号文
以工引工返乡务工人员奖1.15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9〕29号文
“智汇玉环·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0.30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政办发〔2019〕32号文
小计719.30

(2)2020年度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 新增本期 摊销期末 递延收益依据文件
2017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奖励45.89-8.7437.15《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2018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奖励-31.834.1127.72《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
合计45.8931.8312.8564.87

1-1-306

②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金额说明
土地征收补偿款132.04玉环市人民政府玉政发﹝2019﹞14号文
企业上市备案省级奖励资金120.00《关于2020年2季度企业直接融资奖励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皖财金﹝2020﹞1117号文
经建科拨款“三重一创”奖励100.00《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7﹞51号文
2019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退土地使用税22.69《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社保返还15.35《关于玉环市企业社保费返还的公示》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土地转让契税退回7.99《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7.05《关于发放2020年玉环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补贴6.75《关于2019年度玉环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玉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成功奖励5.00《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玉环市科学技术局 玉环市财政局
失业保险费返还款4.60《广德市2020年拟享受事业保险费返还单位名单公示》广德市人社局
广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3.98《广德市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名单公示(第三批)》广德市人社局
涉企两直资金补助2.00《关于印发市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监综﹝2020﹞38号文
广德市产业扶持基金-“高技能人才、高管人才、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1.82《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广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返乡补贴1.10《印发关于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给予奖励等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2019]29号文
安置士兵退伍费0.98《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文
2018年授权专利奖励补助资金0.60《2018年度授权专利奖励资金项目资金发放公示》玉环市市场监管局
合计431.94

(3)2019年度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307项目

项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新增本期摊销期末 递延收益依据文件
2017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奖励54.63-8.7445.89《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合计54.63-8.7445.89

②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目金额说明
2017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退土地使用税30.26《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2018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30.00《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玉环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失业保险金22.87《关于玉环市企业社保费返还的公示》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退土地使用税22.69《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2018年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科技创新补助奖励20.00《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高新企业奖励5.00《关于拟兑现201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成果奖励的公示》玉环市科学技术局 玉环市财政局
社保费返还2.14《关于市本级2018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衢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产品扶持基金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才引智奖励2.01《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宝马展补贴0.39《关于2018年度区域品牌宣传和产业推介项目及经费计划的请示》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31号文
2018年四季度县级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专利资助款0.06《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县办﹝2017﹞78号文
合计135.42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6.7257.4150.17

1-1-308其中: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其中:资金拆借利息收入-14.9749.68
理财产品收益26.7242.440.49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91.00-127.40-95.02
其中:票据贴现息-191.00-127.40-95.02
合计-191.00-69.99-44.85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起公司资金拆借利息收入及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的票据贴息费用调整至投资收益列示。

3、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的规定新设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资产负债表日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损失280.48379.75277.99
合计280.48379.75277.99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77.99万元、379.75万元和280.48万元,主要是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41.6167.9997.5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27
合计141.6182.2597.59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0.88-19.13-44.82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益-363.88-
合计0.88344.75-44.8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4.82万元、344.75万和0.88万元,其中2020年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浙江拓山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所致。

7、营业外收入

1-1-30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质量索赔款14.2911.0610.14
无法支付款项1.0610.390.01
其他0.180.200.10
合计15.5321.6410.25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11.5035.148.2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49-10.55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8.4642.3530.03
赔款、罚款支出1.811.361.05
滞纳金0.35-9.07
其他2.350.217.70
合计64.9679.0766.62

(六)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125.15万元、646.35万元和616.8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3%、

7.34%和7.15%。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存在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非经常性损益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七、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相关内容。

(七)利润的主要来源

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88,668.2375,198.4155,917.50
综合毛利率19.32%21.48%26.28%
营业毛利(万元)17,132.5416,151.6714,697.46

1-1-310

营业利润(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9,766.9310,387.638,442.85
其中:投资收益(万元)-164.28-69.99-44.85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49.43-57.42-56.37
利润总额(万元)9,717.5010,330.208,386.48
净利润(万元)8,625.528,801.507,242.44

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毛利,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并受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动原因参见本节相关内容。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01.29-1,488.25-3,54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3.6516,469.3911,871.2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70.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14.611,740.43258.3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255.5056,427.9940,081.52
收到的税费返还2.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42.681,169.23876.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400.9157,597.2240,958.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1,543.3254,231.4635,99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71.376,717.995,222.60
支付的各项税费3,687.523,470.174,51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97.506,418.343,302.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699.7170,837.9649,025.8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1-1-311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加:资产减值损失422.09462.00375.58
固定资产折旧1,039.51950.21797.25
无形资产摊销97.6934.6517.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1717.2117.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减:收益)-0.88-344.7544.8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减:收益)0.49-10.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 (减:收益)3.5011.18-15.65
财务费用(减:收益)144.1738.66135.19
投资损失(减:收益)164.2869.9944.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减:增加)-71.96-74.15-42.9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减少)---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1,190.79-2,941.56-566.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减:增加)-36,357.00-26,735.52-19,766.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减少)2,817.416,469.843,376.86
其他--261.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67.44万元、-13,240.74万元和-24,298.80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242.44万元、8,801.50万元和8,625.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主要是报告期内对非“6+9”(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即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及商票)贴现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调整所致。如若不考虑上述非“6+9”银行承兑汇票产生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还原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98.80-13,240.74-8,067.44

1-1-312非“6+9”银行承兑贴现

非“6+9”银行承兑贴现29,112.0618,000.2614,847.85
还原经营活动现流净额4,813.274,759.536,780.40
净利润8,625.528,801.507,242.44
差额3,812.254,041.98462.04

对非“6+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调整是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且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票据贴现通常会被视为企业以票据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其实质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资金而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行为。故公司将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短期借款,因此贴现取得的现金流量属于筹资活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9年,公司不考虑非“6+9”银行承兑汇票影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780.40万元,同期净利润为7,242.44万元,主要是由于客户使用票据结算的规模增加,公司2019年期末“6+9”银行承兑汇票及未贴现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大于公司应付票据余额的增长所致。

2020年,公司不考虑非“6+9”银行承兑汇票影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759.53万元,同期净利润为8,801.50万元,差异为4,041.98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期末应付票据保证金较2019年期末增加的3,549.56万元所致。

2021年,公司不考虑非“6+9”银行承兑汇票影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13.27万元,同期净利润为8,625.52万元,差异为3,812.25万元,主要系公司2021年末存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应付票据保证金较2020年末增加1,060.38万元、1,404.54万元及1,025.55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收到的政府补助、保证金、往来款等,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各类经营性银行保证金、定期存款4,164.56615.00700.00
收到的财政补助款及奖励款900.53463.77135.42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7.2924.8617.68
其他20.3165.6023.79
合计5,142.681,169.23876.90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往来款等,具体构成如下:

1-1-313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的各类经营性银行保证金、定期存款5,190.114,164.56615.00
仓储运输费--750.62
技术开发费1,506.94916.92822.28
质量维修费43.91107.8420.13
装修维修费586.73447.90361.07
差旅费及招待费461.52287.45446.97
中介机构费226.13266.2960.95
办公费198.23142.53182.21
其他283.9284.8543.23
合计8,497.506,418.343,302.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构成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823.0025,580.006,43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7242.440.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2.87443.3425.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701,624.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922.5926,566.498,080.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70.883,441.631,897.07
投资支付的现金28,453.0024,140.007,62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12.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3.10896.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23.8828,054.7311,625.9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501.29-1,488.25-3,545.3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公司对固定资产及子公司的投资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31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212.0620,100.2617,427.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12.0620,100.2617,576.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00.001,980.003,3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2.411,650.872,137.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6.00-18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18.413,630.875,705.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93.6516,469.3911,871.2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11,871.21万元、16,469.39万元和28,393.65万元。其中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受非“6+9”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影响。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897.07万元、3,441.63万元和2,970.8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土地、设备及建设厂房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一)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八)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的相关内容。

1-1-315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或诉讼情况

重大担保或诉讼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外担保”和“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二)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1、资产状况趋势

报告期,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70%以上,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处于较好水平,资金利用效率良好,预计未来公司的资产状况将继续维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2、负债状况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99%以上,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本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预计公司未来的负债结构仍以流动负债为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所有者权益趋势

公司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扩大公司规模和实力。如果本次发行上市成功,所有者权益规模将迅速扩大。

因此,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

(二)盈利能力趋势

1-1-316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公司将突破现有产能限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生产和销售均将快速增长,销售收入有望进一步提高。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拓展市场范围,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经营效益将持续增长。

八、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因此,预计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效率。按照本次发行1,866.67万股计算,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摊薄。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计划,未来几年将是公司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步拓展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客户资源、技术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在巩固现有主营业务产品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前沿技术,拓宽产品种类,进一步扩大公司影响力,实现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取得了良好发展,但现有资本规模仍难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求,选择本次融资能够有效实施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达产并逐步释放效益需要一定时间,虽然从短期来看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形成摊薄,但长期来看本次融资对相关财务指标将构成正向拉动。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业务关联性

1-1-317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突破公司的产能瓶颈,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生产信息化,实现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同时也持续提高公司的科技研发实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地位,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市场关联性

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工程机械“四轮一带”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相关产品的产能提升和工艺优化,将有利于与工程机械主机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加强发行人对现有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管理资源的利用,降低单位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系统整体运营成本。

(3)技术关联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工程机械“四轮一带”产品所应用的链轨节精切技术、复合切边冲孔技术、销套模架均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与公司长期以来大力投入的研发领域吻合。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也将加大研发投入,是对公司现有技术的发展和延伸。

2、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已做好了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具体如下:

(1)人员方面

公司历来都非常注重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销售团队,对于具有创新精神与成果的研发人员,公司在后续培养、职位晋升、薪酬待遇等多方面予以肯定,充分调动员工创新的积极性。

同时,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行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团队的稳定性,以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方面

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是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招股说明书

1-1-318

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公司凭借自身细分产品领域较强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工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核心合作方之一。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保持现有技术优势的同时,继续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方式加强研发力度,以保证公司的研发优势。

(3)市场方面

公司坚持“质量为先、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的工艺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保持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水平具有较强竞争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成为国内外知名工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核心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三一重工(600031.SH)、徐工集团、山推股份(000680.SZ)、中国龙工(03339.HK)、柳工(000528.SZ)、中联重科(000157.SZ)等;同时,公司也顺利进入泰坦国际(TWI.NYSE)、日本小松等国际知名企业的供应链采购体系,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优势,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并掌握其产品需求及未来产品动向,保证公司产品的销售。

(四)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股份总数将得到迅速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并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1-1-319

将显著提升公司现有产能,促进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满足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偿债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管理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完善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本次首发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1-320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针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承诺主体对违反承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九、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提供并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一个季度(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4833号的审阅报告。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1-1-321

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审阅(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68,853.7567,971.191.30%
负债总额32,386.1834,079.07-4.97%
所有者权益36,467.5733,892.137.6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6,467.5733,892.137.60%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1,677.6724,885.60-12.89%
营业利润2,879.183,050.94-5.63%
利润总额2,857.073,040.36-6.03%
净利润2,575.442,589.43-0.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5.442,589.43-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1.932,497.21-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还原前)-1,680.31-11,108.05-8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还原后)974.47-2,529.99/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8,853.75万元、负债总额为32,386.18万元、股东权益为36,467.57万元,较2021年末变动率分别为1.30%、-4.97%、7.60%。公司总资产及所有者权益较2021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生产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经营成果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1,677.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2.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75.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0.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471.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1-1-322

1.01%。受工程机械行业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公司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由于外协采购比例下降、原材料价格企稳,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

(3)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0.31万元,同比上升84.87%。公司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受非“6+9”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影响,还原后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4.47万元,较上一年同期显著改善。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032.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6.12101.1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1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540.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505.96
小 计121.30109.85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17.7917.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03.5192.22

2022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03.51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发行人自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2022年1-6月业绩情况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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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初步测算,2022年1-6月业绩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1-6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38,000.00~40,000.0046,025.59-17.44%~-13.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0.00~4,100.004,422.19-10.68%~-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0.00~3,900.004,140.77-9.44%~-5.81%

2022年1-6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受工程机械行业市场波动影响和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2022年3月以来,上海和徐州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主要客户三一重工挖掘机生产场所位于苏州和上海,徐工集团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徐州,生产、物流等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发行人4月份经营业绩受新冠疫情影响有所下滑;截至2022年5月初,上海和徐州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物流逐渐恢复、工厂已逐步复产复工,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已逐步消除。

上述2022年1-6月公司初步预计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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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经营实际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在工程机械领域多年不懈地努力和积累,在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和探伤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与多家大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未来公司将发挥规模化的制造优势,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积极拓展公司产品种类及下游应用领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中国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的一流企业。

二、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一)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创新推动力,加大研发投入,以自主研发为主导,重视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继续加强产品与工艺研发,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化发展。具体计划包括: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公司研发方向包括产品精细化制造、模具寿命改善、原材料消耗降低等方面,将有效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加工精度。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降低产品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加速研发产品的商业化。

公司研发中心作为安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将重点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和研发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研发中心的基础研发和工艺应用。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1-1-325

将为公司提供更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及检测设备,发展和巩固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保持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积极培养和引入高水平技术人才,打造专业的、具有竞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将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研发创新激励机制,对技术研发、专利申请、技术突破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业务发展计划

链轨节、支重轮、销套等工程机械“四轮一带”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未来三年内,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工艺技术创新,并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托现有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的行业地位。同时,通过引入新建生产线,优化现有工艺制造流程,顺应锻造行业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减少人工,节约能源消耗和节约材料。

(三)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的现有行业地位,保证产品品质,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巩固现有的优质客户与销售网络,增强客户粘性,维持并进一步推进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努力提升公司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市场中的份额。公司将持续收集上游合金钢、碳素钢的技术动态,跟踪金属锻件领域的技术工艺变化,掌握工程机械等下游消费领域市场动态以及产品偏好信息,密切跟踪客户需求,保持自身产品对客户需求的适应性和市场先进性。同时,公司将通过技术、工艺、品质的沉淀,以及产品形象的维护和宣传,进一步拓宽市场渠道,加大对潜在客户的渗透力度,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四)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生产方面形成了包括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等工程机械“四轮一带”产品的自主生产体系,保证对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有效控制。公司目前的产能有限,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扩张,公司的批量订单消化能力将受到限制。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现有生产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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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在安徽广德兴建大型生产基地,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制造能力。

(五)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员工考核及激励机制,提供与员工贡献度相匹配、兼具市场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为员工打通人才晋升路径,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公司将加大外部人才的引进力度,及时吸纳行业内优秀的研发、销售及管理等方面人才,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还将持续为核心员工提供管理、技术、营销等全方位的培训教育,支持员工在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上取得全面提升与成长,从而构建长效的人才梯队形成机制,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下的有效与稳固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融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投入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三年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筹资成本和资本结构变化等因素,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项目投资的需要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适时筹措短期流动资金和长期发展资本金,在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前提下,组合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

三、发行人实施上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以公司现有的业务状况、市场地位和经营优势为基础所制定,其拟定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则和政策无重大变化;

2、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国际与地区的经济和社会不会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3、公司现有主要经营产品的市场及上下游行业发展正常,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生产所需原料及能源供应不会发生重大的突发性变化;

4、公司主营业务所依赖的技术不会出现重大替代;

5、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1-1-327

6、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四、发行人实施上述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提升研发能力、产品品质及客户服务能力,已经在市场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但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或困难,主要体现在:

(一)公司现有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公司正处于持续成长阶段,需要加大在人才引进、市场开发、场地投入、设计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仅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要,不利于快速做大做强。

(二)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的人力资源储备相对不足

人才是公司实施战略发展规划的核心资源要素。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将得到显著提升,在生产、销售、研发等方面的人员配置需求也将随之大幅增加,同时也将对公司各项职能及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提出更大挑战。虽然公司已经储备了一定的高素质人才,但短时间内可能仍旧难以满足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五、发展计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之上,按照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经营目标制定出了上述业务发展计划。这些发展计划一方面稳固强化了公司现有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现有业务规模,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另一方面,提高公司产品研发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势地位的稳固,以及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是公司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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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募集资金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866.67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募集资金40,204.41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40,204.41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建设期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35,665.5234,713.6618个月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505.253,505.2518个月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1,985.50
合计45,170.7740,204.41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投入其他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发展需要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当地发改委备案和环保部门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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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项目环评
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2102-341822-04-01-772553广环审[2021]71号
2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02-341822-04-01-136657广环审[2021]69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并且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7,971.19万元,公司具有管理较大规模资产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为45,170.7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进一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研发实力,为公司经营战略的实现提供坚实的软硬件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917.50万元、75,198.41万元和88,668.2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7,242.44万元、8,801.50万元和8,625.52万元,盈利能力较好,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科研、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现已掌握了链轨节精切技术、复合切边冲孔技术、销套模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和制造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1-1-330

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公司技术中心被安徽省省科学技术厅和财政厅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主要产品已进入三一重工、徐工集团、泰坦国际、中国龙工、柳工等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进行产能提升和工艺升级,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以进一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速度,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巩固公司的竞争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技术水平相适应。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大量行业内的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高效运转和长远发展,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产基地的建设,建成后用于链轨节、销套、支重轮生产。项目投资总额35,665.52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951.86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34,713.66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拟建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州镇双河社区、富家村社区,公司已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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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项目用地与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达产后将形成链轨节每年47,420.00吨、销套每年12,600.00吨以及支重轮每年11,800.00吨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创造年收入71,629.00万元、净利润8,606.68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抢抓市场机遇

2016年以来,受到下游基建需求拉动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等环保政策愈发趋严等因素驱动,推动高排放的老旧设备退出存量市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我国工程机械销量持续增长,行业保持较高的景气度,进而带动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

同时,公司凭借在工程机械领域多年地深耕和积累,在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和探伤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具备规格品类齐全、产品质量优异的规模化锻造能力,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水平具有较强竞争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近三年公司订单量显著增加,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92%,目前已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能不足将成为公司快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瓶颈,制约了公司拓展市场的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形成链轨节每年47,420.00吨、销套每年12,600.00吨以及支重轮每年11,800.00吨的生产能力,解决相应市场需求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抢抓市场机遇,提高市场份额。

(2)提高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

目前,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生产企业存在自动化水平低、柔性化程度低、生产效率偏低等缺点。随着工程机械产品交期缩短、产品质量要求提升以及工业

4.0技术推广,公司将加强产线技术改造和升级,增强自动化制造水平,优化生产工艺。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六条1,000吨至4,000吨锻造自动化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节拍时间,减少人力投入,节约人力成本;同时,公司将在生产车间内增加自动化传输线,使得各个生产设备、工序之间形

1-1-332

成有效的连接,提高生产运转效率,增加柔性化程度;生产车间也将新增CNC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数控双面铣床、淬火机床、抛丸设备、荧光探伤流水线等后处理设备和金工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和精密度,提升工艺水平与生产效率。

(3)提高生产制造能力,提升产品质量

目前,受到资金、生产场地等因素的制约,公司将部分生产工序委托外协单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产能瓶颈,但也提高了公司成本、加大公司管控产品质量的难度。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增加多条锻造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多种后处理设备和金工设备,新增链轨节每年47,420.00吨、销套每年12,600.00吨以及支重轮每年11,80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公司也能灵活安排产品的生产计划,将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渗透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为产品品质的提升和管控创造有利条件。

(4)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生产环节实时监测

制造业信息化是未来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将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融入到制造业生产过程,改善企业生产环节的数据收集、分析、应用,有助于公司发现生产制造的短板,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降低损耗。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生产环节引入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实现各个生产节点数据实时传输,提高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制造、产成品出入库等各个环节的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产品生产的信息化数据追踪。通过信息化数据追索,公司可快速实现产品溯源,发现问题后可实时反馈,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同时,公司可减少因各个部门数据未及时交互带来的重复性工作,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生产效率。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鼓励

工程机械零部件是组成各类工程机械设备的基本要素,直接决定工程机械设备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在我国国民经济生产和国防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行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行业竞争优势,国务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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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机构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与规划,如《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锻压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等,鼓励和扶持行业以及下游工程机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下游市场景气,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机械设备,在基建投资拉动增强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等环保政策愈发趋严的背景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迎来需求增长上行阶段,以挖掘机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产品需求呈现强劲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营业收入为6,681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12%。

未来随着我国“新基建”战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策的实施,我国将在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港口航道、农田水利、旧城改造、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巨大需求,将为工程机械行业带来长期发展机遇。目前,公司已与三一重工、日本小松、徐工集团、山推股份、中国龙工、泰坦国际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的可行性奠定了基础。

(3)技术储备充足,生产管理能力丰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工程机械领域,在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和探伤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具备规格品类齐全、产品质量优异的规模化锻造能力,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水平具有较强竞争力。

公司技术能力突出,是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国锻压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技术中心已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公司凭借自身细分产品领域较强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工程机械设备生产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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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工程机械零部件领域深耕多年,已建立一套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管理流程,积累了大量的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技术储备充足及生产管理能力丰富有利于保持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5,665.52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4,713.66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6,458.036,458.03
2土地购置费951.86-
3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22,725.0022,725.00
4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96.02596.02
5预备费1,488.951,488.95
6铺底流动资金3,445.663,445.66
合计35,665.5234,713.66

(2)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本项目厂房及配套工程计划投资6,458.03万元,总建筑面积33,053.99平方米。具体规划如下:

序号项目建筑面积总成本(万元)
1锻压智造中心(1号)12,716.872,019.51
2链节智造中心(2号)7,282.791,165.25
3轮体智造中心(3号)7,282.791,165.25
4辅助用房3,188.92402.23
5泵站水池(消防)106.1812.74
6综合楼及配套2,476.44566.58
7其他设施-1,126.48
合计33,053.996,458.03

(3)需要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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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锻压设备、热处理设备、后处理设备、金工设备、检测设备、辅助设备以及安防环保设备;主要软件包括MES系统,设备及软件计划投资22,725.00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锻压设备
14000T锻造自动化生产线
1.14000T热模锻压力机线11,500.001,500.00
1.22800KW中频炉感应加热炉1240.00240.00
1.3S-200超高速金属园锯机475.00300.00
1.4起重行车(专锻造车间专用)160.0060.00
23150T锻造自动化生产线
2.13150T热模锻压力机线21,200.002,400.00
2.22750KW中频炉感应加热炉2240.00480.00
2.3S-150超高速金属园锯机840.00320.00
32000T锻造自动化生产线
3.12000T 热模锻压力机线2600.001,200.00
3.21200KW中频炉感应加热炉2180.00360.00
3.3S-100超高速金属园锯机840.00320.00
41000T锻造自动化生产线
4.11000T 热模锻压力机线1400.00400.00
4.2750KW中频炉感应加热炉1180.00180.00
4.3S-70超高速金属园锯机432.00128.00
4.4起重行车(专锻造车间专用)125.0025.00
小计387,913.00
热处理设备
1托辊型网带式连续燃气 加热调质渗碳炉生产线3400.001,200.00
2回火炉260.00120.00
3起重行车(热处理车间专用)410.0040.00
小计91,360.00
后处理设备
1DT11350抛丸设备2300.00600.00
2链轨节双工位荧光探伤流水线129.50114.00
小计14714.00

1-1-336序号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金工设备
1CNC数控车床8046.003,680.00
2加工中心5090.004,500.00
3数控双面铣床812.0096.00
4销轴淬火机床68.0048.00
5支承轮淬火机床612.0072.00
6支承轮焊接机床615.0090.00
7插床612.0072.00
8无心磨床816.00128.00
小计1708,686.00
检测设备
1Ziss 三座标检测仪290.00180.00
2检测仪器及设备检具18.008.00
3万能工具显微镜19.009.00
4电子柱测微仪-内孔110.0010.00
5轮廊仪112.0012.00
6高精度表面粗糙度 和宏观轮廓度测量仪148.0048.00
7量具1120.00120.00
小计8387.00
公辅设备
1空压机组340.00120.00
2变电站设备11,200.001,200.00
3物流器具1300.00300.00
4物流叉车46.0024.00
5起重行车410.0040.00
小计131,684.00
安全、环保系统设备1500.00500.00
MES软件-800.00
设施安装费-681.00
合计22722,725.00

(4)项目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1-1-337

本项目的主要材料为合金钢和碳素钢等特种钢材,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国,产品种类齐全,相关配套产业链完整。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国内众多原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形成完备的供应商体系,未来项目实施的原材料供应能得到充分保证。

(5)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拟建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州镇双河社区、富家村社区,公司已就募集资金项目用地与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单位:季度

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123456
1项目前期准备
2初步设计
3土建施工
4设备考察、商务谈判、设备订货制造
5样机鉴定、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6人员培训
7竣工验收
8生产准备、试生产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广德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复文件(广环审[2021]71号)。

(8)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建成后前6个月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30%,第6个月到第18个月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18个月到第30个月达到设计产能的100%。项目达产年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1,629.00万元,项目税后投

1-1-338

资回收期为6.01年(含建设期18个月),内部收益率为21.44%。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

(二)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现有技术质量中心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拟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资源,通过研发场地建设,购置专业研发设备,引进技术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探索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工艺水平。公司在继续致力于现有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增加斗齿总成等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研发,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产品和技术储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州镇双河社区、富家村社区,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投资总额为3,505.25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等环保政策愈发趋严的背景下,主机厂商对于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的关注点,从传统性能向轻量化环保、新材料应用等多方面覆盖,对于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的规格标准也提出更高要求,这不仅为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带来日益增长的市场空间,也促进行业内部优胜劣汰,提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工程机械零部件锻件产品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总体技术水平不高,同质化竞争严重,在技术研发能力、工业设计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公司多年专注于工程机械零部件及总成产品的深耕细作,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储备,但现有研发场地及研发设备的不足制约了公司研发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难以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通过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新建研发场地,改善研发环境,同时配置先进、高精度的研发设备及软件工具,吸引高端技术人才,建立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技术基础平台,增强公司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及检测能力。除对现有链轨节、销套、支重轮、销轴以及制动装置系列等核心产品性能、质量

1-1-339

的升级改进,公司还将加大行业其他复杂锻件产品(如斗齿总成等)前沿技术的探索和开发,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开发工作效率和研发课题成果转化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参见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之“(一)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505.25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3,505.25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建筑工程费1,135.731,135.73
2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1,996.611,996.61
3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06.00206.00
4预备费166.92166.92
合计3,505.253,505.25

(2)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本项目厂房及配套工程计划投资1,135.73万元,总建筑面积4,832.88平方米。

(3)需要购置的主要设备及软件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加工中心、精密车床、数控铣床、磨床等研发设备;主要软件包括MES系统,设备及软件计划投资1,996.61万元,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研发设备
1HS664-3高速铣中心1150.00150.00
2VCN410A立式加工中心160.0060.00
3OPS550五轴高速加工中心1220.00220.00
4HSM600U米克朗五轴高速加工中心1485.00485.00
5DMG-GMX250s车铣复合数控车床190.0090.00

1-1-340序号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6JLMK530高速精密车床19.009.00
7EA8A数控电火花成型加工机165.0065.00
8MIDASFPM-25抛光机148.0048.00
9EA12A电火花机172.0072.00
10夏米尔240CCS慢丝线切割机195.0095.00
11D703F穿孔机24.809.60
12SL-30模具数控车床215.0030.00
13C6140系列普通车床24.509.00
14C6160系列普通车床25.5011.00
15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26.5013.00
16XA6240数控铣床215.0030.00
17M1450万能外圆磨床123.0023.00
18MGM1432A万能外圆磨216.0032.00
19M7140平面磨床113.0013.00
20M7130H平面磨床110.0010.00
21ZK5440数控钻床112.0012.00
22Z3063×20/I摇臂钻213.0026.00
23真空双室淬火炉WZC-45450×670×400246.0092.00
24LDMC-75E型脉冲电源辉光离子氮化炉230.0060.00
25RX-45-12中温箱式电阻炉16.006.00
26MQ6025A万能工具磨床22.004.00
27GB4025卧式带锯床21.603.20
28机械标识刻字机40.602.40
小计431,680.20
研发软件
1UG55.0025.00
2PROE52.0010.00
3DEFORM248.0096.00
4POWERMILL513.0065.00
5AUTOCAD51.005.00
6ANASYS513.0065.00
小计27266.00
安装费-50.41

1-1-341序号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合计431,996.61

(4)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拟建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州镇双河社区、富家村社区,公司已就募集资金项目用地与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单位:月

序号内容第一年第二年
24681012141618
1项目前期准备
2初步设计
3建筑施工
4设备考察、商务谈判、设备订货制造
5样机鉴定、研发设备安装调试
6人员培训
7竣工验收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广德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复文件(广环审[2021]69号)。

(7)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收入,本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补充流动资金

1-1-342

1、项目概况

未来随着发行人营业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服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展和延伸,发行人日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将持续上升,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因此,发行人拟将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持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意味着更大的采购量和更多的营运资金占用。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及实施,公司未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2)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中负债占比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盈利水平。公司需要通过发行股份补充营运资金,以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3)改善融资渠道单一对公司发展的制约

公司融资方式以债务融资为主,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如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杠杆并优化资本结构。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将作如下管理安排:

(1)设置专户存储制度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将该部分资金存储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发行人拟将全部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能源消耗及其他生产经营费用支出,以有效缓解目前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保障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3)完善预算体系

1-1-343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制定精确、合理、高效的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采购预算、费用预算、销售预算等预算工作,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三、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突破公司的产能瓶颈,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生产信息化,实现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同时也持续提高公司的科技研发实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扩充公司产能,有利于提升智能制造和信息化水平,实现规模效应,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在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同时还可以提升研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和信息化支持,不断增强公司在工程机械及其他延伸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达产后,将形成链轨节每年47,420.00吨、销套每年12,600.00吨以及支重轮每年11,800.00吨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实现年收入71,629.00万元、净利润8,606.6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为公司开发后续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方面提供核心技术保障,增强公司技术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经营扩张,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因此,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显著增强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财务经营状况。

(三)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为银行贷款。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相对均较小,进行债务融资的空间不大,较多的银行借款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

1-1-344

率将显著降低,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1.05%、

35.36%和27.08%。本次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摊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预计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32,010.16万元,相应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为3,107.62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新增无形资产摊销合计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2,126.78638.012,764.7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5.14147.69342.83
合计2,321.92785.703,107.6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可实现年收入71,629.00万元,净利润8,606.68万元,能够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上述固定资产投资折旧额的增加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1-1-345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保证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推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盈利或公司报表滚存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则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年平均值。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①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元;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③当年经审计后的合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1-1-346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事项均已实施完毕:

2019年5月1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含税)20,000,000.00元,本次现金股利已经于2019年10月31日发放完毕。

2020年12月1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含税)22,000,000.00元,本次现金股利已经于2021年3月31日发放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发展,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在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资金规划、盈利情况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决议实施现金分红事项,在保障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实现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分红金额4200万元,相关个人所得税均已缴纳完毕。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获得大额分红款项主要用于偿还资金占用、个人消费和理财。公司实施分红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1-347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五)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1-1-348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分红的实际、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规划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349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比例共享。

1-1-350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证券部是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信息如下:

董事会秘书黄涛
联系电话0563-6616555
传真0563-6616556
互联网网址http://www.tuoshangroup.com/
电子邮箱tuoshan@tuoshangroup.com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邮编242200

(二)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在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框架合同+订单”的形式或以独立合同的形式进行销售。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或重大的框架销售协议如下:

1-1-351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主体客户名称合同形式 /金额销售主要内容协议期限履行情况
1拓山重工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22.1.1-2022.6.30正在履行
2拓山重工徐州徐工履带底盘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22,294.86万元(以实际交付订单为准)2021.10.01-2022.10.1正在履行
3拓山重工湖北三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以订单为准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4拓山重工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轴套、座套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5拓山重工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销轴、销轴总成等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6拓山重工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销轴、轴套等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7拓山重工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销轴、销轴总成等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8拓山重工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以订单为准轴套等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9浙江拓山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607.68(以实际订单为准)衬套、制动装置系列等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二)重大采购合同

1、重大采购合同—原材料采购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形式/金额采购主要内容协议期间履行情况
1拓山重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120.00圆钢2022.02.27-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2拓山重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2,708.65圆钢2022.01.28-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3拓山重工杭州成钢物产有限公司1,500.00圆钢2022.03.01-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4拓山重工杭州成钢物产有908.80圆钢2022.01.27-合同约定数正在履行

1-1-352限公司

限公司量提完
5拓山重工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703.75圆钢2022.03.10-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6拓山重工福建鹏榕贸易有限公司575.00圆钢2022.02.28-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7拓山重工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540.00圆钢2022.01.27-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8拓山重工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540.00圆钢2022.01.18-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9拓山重工广州市易工品贸易有限公司576.29圆钢2022.02.23-合同约定数量提完正在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通常与上游钢铁企业或钢贸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并支付部分预付款(钢铁企业需预付全部货款),提前锁定采购价格和数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提货并支付相应货款,故部分采购协议仅注明协议签订和生效时间,并未约定协议截止日期,但该类采购协议公司通常会在3个月内履行完毕。

2、重大采购合同—外协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以“框架合同+订单”的形式向外协商采购加工服务。根据最近一年外协商的采购发生额大于500万元作为重大采购标准,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商签订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 主体供应商名称合同形式/金额采购主要内容协议期限履行情况
1拓山重工芜湖锣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2拓山重工宣城豪坤热处理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3拓山重工广德凯一热处理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4拓山重工池州市众诚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5拓山重工安徽欧达机械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6拓山重工芜湖越捷锻造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7浙江拓山玉环捷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8浙江拓山玉环市中南机械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外协加工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1-1-353

(三)重大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订主体建设方合同金额主要内容签署日
1拓山重工安徽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00.00工厂承建,按设计图纸施工2021.11.8

(四)重大融资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合同名称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履行情况
1浙江拓山《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1,000.002021.09.18- 2022.9.18正在履行
2浙江拓山《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循环借款额度770.002021.6.2- 2023.4.15正在履行
3拓山重工《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2,000.002021.12.29- 2022.12.28正在履行
41,000.002022.01.11- 2023.01.10正在履行

2、抵押合同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抵押人合同名称抵押权人最高担保 金额被担保的主债务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拓山重工《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2020.12.21- 2025.12.20正在履行
2拓山重工《最高额抵押合同》注中国银行广德支行营业部2,000.002018.05.20- 2023.05.20正在履行
3浙江拓山《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2,367.002020.05.14- 2023.04.26正在履行

注:该抵押合同对应的借款协议已履行完毕,但尚未取得银行出具的关于解除该抵押的相关证明。

三、对外担保

1-1-354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了结诉讼或仲裁。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355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徐杨顺游亦云包敦峰
黄 涛陈六一叶斌斌
席莹本

全体监事签名:

汪 涛陆玉明林瑞豹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杨顺包敦峰黄 涛
闫晓军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严国辉

保荐代表人:

黄益民 居 韬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学春

总经理:

冯鹤年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59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 伟 陈威杰 黄 轲

赵超鹏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王 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6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安吉 陈蔡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61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陈小舟 何江南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2

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716号)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之一陈小舟原为我公司员工,该同志现已从我公司离职。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63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高嘉柔 程永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龚波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64

九、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安吉 陈蔡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6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在发行承销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于下列地点查询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董事会秘书:黄涛

联系电话:0563-6616555 传真:0563-661655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黄益民、居韬、严国辉、张鑫、欧阳思齐、陆文泽

电话:021-60453962 传真:021-6087673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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