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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6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已核查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拟定的激励范围相符。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承担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前进方向把控的重大责任,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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