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选独立董事后,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参加董事5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美正先生主持。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张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吉杏丹女士补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四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现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邢美正、高四清、周丽丽、柴广跃、吉杏丹,其中主任委员:邢美正。
2、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吉杏丹女士与其他两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邢美正、柴广跃、吉杏丹,其中主任委员:吉杏丹。
3、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吉杏丹女士与其他两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现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吉杏丹、高四清、柴广跃,其中主任委员:吉杏丹。
4、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吉杏丹女士与其他两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吉杏丹、邢美正、柴广跃,其中主任委员:柴广跃。
5、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由于“聚飞转债”距离为期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聚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聚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聚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飞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