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视频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由于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视频通讯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视频通讯会议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的248,150,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560%。其中中小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的68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5%。
1)参加视频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121,00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6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7,14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39%。
5、董事长李天松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副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7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32%;反对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078,8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反对7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46%;反对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065,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
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8%;反对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48,077,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7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32%;反对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48,067,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612%;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8,077,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6%;反对7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48%;反对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8,064,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01%;反对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65%;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刘家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