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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5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0,595,2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187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志新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4人,董事黄智华、敖新华、邱亚鹏、谭兆春、郭相岑、王浚丞以及独立董事戴新民、王怀世、侍乐媛、李晓慧、魏颜因疫情管控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马卓、毛华来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陈雪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胡建民、副总经理唐春、总工程师汪春雷以及总经理助理何涛、张其斌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徐志新680,401,45499.9715
1.02黄智华680,391,45399.9700
1.03敖新华680,391,05399.9699
1.04邱亚鹏680,391,05399.9699
1.05常健680,391,45399.9700
1.06谭兆春680,391,05399.9699
1.07居琪萍680,391,05399.9699
1.08郭相岑680,391,05399.9699
1.09王浚丞680,396,45499.9707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毛英莉680,391,05499.9699
2.02王怀世680,401,05299.9714
2.03魏颜680,396,45499.9707
2.04侍乐媛680,391,05299.9699
2.05李晓慧680,391,05299.9699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马卓680,392,85599.9702
3.02毛华来662,698,31497.3704
3.03李成生662,702,91497.371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徐志新189,738,43399.8979
1.02黄智华189,728,43299.8927
1.03敖新华189,728,03299.8924
1.04邱亚鹏189,728,03299.8924
1.05常健189,728,43299.8927
1.06谭兆春189,728,03299.8924
1.07居琪萍189,728,03299.8924
1.08郭相岑189,728,03299.8924
1.09王浚丞189,733,43399.8953
2.01毛英莉189,728,03399.8924
2.02王怀世189,738,03199.8977
2.03魏颜189,733,43399.8953
2.04侍乐媛189,728,03199.8924
2.05李晓慧189,728,03199.8924
3.01马卓189,729,83499.8934
3.02毛华来172,035,29390.5772
3.03李成生172,039,89390.579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戴新民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律师:谭冬梅、张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方大特钢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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