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更正说明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经事后审核发现录入有误,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09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67.93 万元,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133.48 万元。
更正后:
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09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136.72 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334.81 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2022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