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4点30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刘征宇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43,010,8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2,884,3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6,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25%。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6,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25%。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深圳市深房传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授信人民币5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人持有的借款人100%的股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以担保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同意王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987,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006%;反对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9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陈英革、仇浩。
(三)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