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股票代码“835892”)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并结合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同意中科美菱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进一步提高其治理水平,增强其资本实力,扩大行业内影响,提高综合竞争力。中科美菱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类别: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24,182,734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另,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本次发行中科美菱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627,410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数量,最终发行数量由中科美菱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中科美菱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中科美菱将对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账户并拥有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不少于100名,且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科美菱股东数量不少于200名。此外,由中科美菱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与主承销商确定战略配售方案,并择机实施。
5、定价方式:通过中科美菱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中科美菱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底价为1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中科美菱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中科美菱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中科美菱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医疗存储设备建设项目 | 13,880.50 | 13,880.50 |
2 | 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 | 10,710.85 | 9,478.8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936.80 | 16,936.80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032.13 | 10,032.13 |
合计 | 51,560.28 | 51,328.23 |
注:菱安高端医疗器械项目前期已投入1,232.05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中科美菱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的顺序
投入使用,不足部分将由中科美菱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中科美菱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
8、拟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中科美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