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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一、关于收购佳顺焦化100%股权暨投资建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六枝特区佳顺焦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完善业务结构,并增强公司一体化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完善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做大做强公司,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事项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并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与六枝政府签订投资及补充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为本次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征拆垫付费用,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和六枝政府共同推进佳顺焦化项目的升级改造,在项目建成稳定达产后,六枝政府将全额逐年退还给公司,直至还清为止,其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收购股权暨投资建设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玉敏 辛茂荀 王宝英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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