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