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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

大信备字[2022]第4-0002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ST八菱”)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ST八菱2021年年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说明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21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929 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611万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公司各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702万元、14,651万元、12,753万元、17,82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262万元、1,378万元、3,220万元、-17,257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结合主要产品季节性波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详细说明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影响金额。(2)根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中列报内容,政府收储获得补偿收益17,686万元;根据“主营业务分析”中披露内容,因土地收储公司获得土地补偿费约1.86亿元,扣除税费等相关费用后计入当期损益1.52亿元。请说明土地收储事项前后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原因,具体说明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税费金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后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季节性波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详细说明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影响金额。

1.公司主要产品季节性波动及同行业情况

本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行业的散热器、保险杆等配件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及占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ST八菱15,702.3525.77%14,650.7324.05%12,752.9320.93%17,822.9729.25%
富奥股份310,370.8824.19%357,228.9727.85%267,594.2920.86%347,626.3027.10%
万向钱潮324,826.7922.68%392,653.6927.42%333,952.3223.32%380,780.7426.59%
青岛双星121,414.9430.94%105,336.2526.84%83,869.8521.37%81,831.0620.85%
襄阳轴承38,430.4629.16%41,654.8431.61%30,120.1822.86%21,564.0216.36%
银轮股份199,933.4525.58%205,514.0626.29%177,735.5522.74%198,458.5425.39%
公司名称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西仪股份22,218.9428.32%19,046.6424.28%17,521.3922.34%19,660.4925.06%
兴民智通42,207.1429.76%40,217.3828.35%35,773.4725.22%23,650.3716.67%
日上集团83,097.7021.99%117,491.2731.09%81,306.1521.52%95,953.4625.39%
双林股份102,547.2627.85%93,046.1325.27%90,815.9324.66%81,820.5522.22%
南京聚隆37,554.7922.63%37,573.0022.64%39,490.9523.80%51,317.3530.93%
东安动力169,290.4225.71%172,695.5326.22%150,830.8822.90%165,739.0025.17%
亚普股份198,227.6024.60%200,073.7524.83%188,223.0623.36%219,223.9627.21%

从公司历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淡季和旺季之分,正常情况5月份至8月份为淡季,9月份至来年的4月份为旺季。与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各季度业务收入占比无重大异常。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销售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1年度15,702.3525.77%14,650.7424.05%12,752.9320.93%17,822.9729.25%
2020年度13,272.2221.94%12,150.1520.09%13,237.6821.89%21,825.9436.08%
2019年度20,185.9226.88%17,128.3222.81%16,893.1622.50%20,883.0427.81%
2018年度17,686.1924.91%19,615.2227.62%14,986.4721.11%18,720.4726.36%

近三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基本符合上述季节性特点。

2.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影响金额

公司各季度损益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营业收入15,702.3514,650.7312,752.9317,822.97
营业成本13,195.4512,283.6911,292.9115,612.52
营业毛利2,506.912,367.041,460.032,210.45
税金及附加144.02138.4779.95212.70
销售费用239.39271.09323.37517.25
管理费用1,564.161,677.781,707.392,597.54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研发费用458.97392.13393.63515.67
财务费用-14.1186.2155.64254.88
其他收益157.28167.19126.54469.87
投资收益1,310.961,279.981,445.61-321.70
信用减值损失-148.48398.9262.89-19,084.96
资产减值损失15.74-5,967.93
资产处置收益17,866.13-2.98-173.45
营业外收入0.970.830.681.09
营业外支出52.91-4.92203.914,589.71
所得税费用2,720.69116.21-2,744.82-135.90
净利润16,527.741,552.733,079.66-31,41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7.031,669.953,210.64-19,906.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62.431,377.723,219.61-17,256.92

如上表所示,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本季度所得税费用-2,744.82万元,主要系由于印象恐龙持续亏损,异地重建进展缓慢,公司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核销对其部分其他应收款,导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导致。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亏损,主要系:

主要是鉴于弘润天源处于持续停业状态,且无恢复经营预期,同时印象恐龙项目异地重建项目进展缓慢,相关设备及资产存在陈旧、毁损等情形,经谨慎评估,公司对其资产进行清理,计提相应减值及报废损失增加导致。具体明细如下:

(1)经公司努力催收,弘润天源相关应收款项均无实质性进展,且预期无法收回,2021年12月,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9,069.78万元;

(2)2021年12月,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影响,对相关长期资产计提减值5,967.93万元,其中:①恐龙项目部分演出设备在拆卸过程中有部分设施毁损,同时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演出设备存放在库房内长期不用,电子元件容易损坏,拆卸的演出设备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印象恐龙的演艺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并出具中联桂资评报字(2022)第0071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3,807.30万元;②控股子公司弘润天源停业至今已经

超过2年,员工也已经离职,业务全面暂停,其名下的专利权预计已失效,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60.36万元;③2019年至2020年,公司累计向大姚麻王支付投资款3,800万元。因双方发生增资纠纷,公司将大姚麻王及其控股股东云南麻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麻王”)诉至南宁中院。南宁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云南麻王回购公司持有的大姚麻王22%的股权并支付回购款846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于2022年3月开庭,但截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日尚未判决。公司在2020年已按70%对大姚麻王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660万元。鉴于该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结合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情况,公司已投入资金能否全部收回亦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在2021年度进一步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50.75万元;

(3)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4,589.7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①印象恐龙因异地拆迁重建项目进展缓慢,经清查,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核销损失,2021年度确认报废损失约1,677.64万元;②弘润天源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导致其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因其长期停业,加上人员已离职,其部分存货和固定资产已无法使用,并发生盘亏。此外,弘润天源的经营场所均来自租赁,因无力支付租金,且无恢复业务预期,部分经营场所已退租,经营场所装修产生的在建工程及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已无法继续使用,因此盘亏、报废,本次盘亏和报废资产共计2,814.94万元。

(二)根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中列报内容,政府收储获得补偿收益17,686万元;根据“主营业务分析”中披露内容,因土地收储公司获得土地补偿费约1.86亿元,扣除税费等相关费用后计入当期损益1.52亿元。请说明土地收储事项前后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原因,具体说明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税费金额、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在年度报告中P10页“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表说明披露:“报告期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益14,038.58万元,主要为公司100生产基地土地由政府收储获得补偿收益17,685.95万元”。

年度报告P20页,主营业务分析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13,008.29万元(税后),同比增长4367.17%,主要是公司位于南宁高新区科德路1号地块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进行收储,公司获得土地补偿费约1.86亿元,扣除税费等相关费用后计入当期损益1.52亿元。”

经复核,公司该地块转让补偿总价18,585.50万元,抵减相关资产残值以及处置费用后,确认资产处置净额为17,685.95万元,列报为“资产处置收益”。考虑该事项单项所得税费用影响后,净额为1.52亿元。上述数据差异系文字表述口径差异。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复核,公司第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坏账核销损失,公司调整应交所得税的影响;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亏损主要是年底公司基于谨慎性,对问题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计提减值和损失导致。上述账务处理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土地收储事项前后披露内容不一致,主要是文字表述口径不一致导致。

2、根据《年度报告》,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实现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92万元和-23,796万元,且员工均已离职、处于停业状态;2019年至2021年,其累计实现经营性净利润为-64,882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的-108.1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弘润天源主要财务数据、占合并报表的比例;结合弘润天源经营情况,说明其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2)请结合收购弘润天源时业绩承诺、承诺期实际经营性净利润实现情况,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3)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及违规担保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你公司已对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结合王安祥名下财产及执行情况,说明对上述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后发表意见。

回复:

(一)弘润天源主要财务数据、占合并报表的比例;结合弘润天源经营情况,说明其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

1.弘润天源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9,441.63127,435.98
应收账款27,503,828.11
预付款项205,632.00
其他应收款4,125,893.65173,651,154.82
存货3,766,898.07
其他流动资产16,699.37
流动资产合计4,235,335.28205,271,648.3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4,174,444.80
在建工程8,963,103.17
无形资产5,503,897.76
长期待摊费用9,823,719.40
其他非流动资产5,300,328.81
非流动资产合计33,765,493.94
资产总计4,235,335.28239,037,142.29

(续上表)

单位:元

项 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971,260.9521,524,338.61
应付账款14,473,924.9513,189,389.80
合同负债3,032,596.123,338,752.19
应付职工薪酬2,839,802.322,341,337.78
项 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应交税费11,372,110.6811,372,110.68
其他应付款16,018,961.0612,693,809.59
其中:应付利息2,779,942.9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2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5,173.0625,173.06
流动负债合计71,153,829.1464,484,911.7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4,736,313.87
递延所得税负债1,359,788.12
其他非流动负债36,716,859.1339,329,904.29
非流动负债合计41,453,173.0040,689,692.41
负债合计112,607,002.14105,174,604.12
股东权益:
股本48,000,000.0048,000,000.00
资本公积26,887,134.0926,887,134.09
盈余公积24,000,000.0024,000,000.00
未分配利润-207,258,800.9534,975,404.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益合计-108,371,666.86133,862,538.1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08,371,666.86133,862,538.1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235,335.28239,037,142.29

(2)损益表

单位:元

项 目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2,919,201.233,281,047.71
减:营业成本1,868,711.73
税金及附加-119,799.84
销售费用3,752.00
管理费用11,279,863.5110,593,059.02
财务费用2,039,011.91-6,444,782.5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4,600,289.65-454,684,247.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408,659.99-3,426,873.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8,851.8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4,408,623.83-460,869,866.02
项 目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29,185,369.32372,362.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43,593,993.15-461,242,228.93
减:所得税费用-1,359,788.122,360,162.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2,234,205.03-463,602,391.6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2,234,205.03-463,602,391.67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2,234,205.03-463,602,391.6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159,35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8,159,350.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20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22,031.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171.01349,405,73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171.01376,527,76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71.01-198,368,410.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2,356,81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2,356,81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356,810.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01.96399.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572.97-26,011,200.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572.9726,050,773.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572.97

2.弘润天源数据占合并数据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弘润天源数据ST八菱合并数占比
资产总额423.53121,216.140.35%
负债总额11,260.7055,023.8120.47%
净资产总额-10,837.1766,192.33-16.37%
营业收入291.9260,928.990.48%
净利润-24,223.42-10,258.34-236.13%

如上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润天源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数比例为0.35%、0.49%,占比微小;净利润为-24,223.42万元,主要是公司结合弘润天源的经营情况及对其预期,基于谨慎性对其相应资产经盘点和评估,计提相应减值和损失导致。

3.弘润天源经营情况及对其账务处理情况

(1)近年来,弘润天源的经营情况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和违规担保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导致弘润天源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弘润天源的正常经营,其经营业务无法开展,员工均已离职,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截至目前弘润天源仍处于停业状态,该公司人员流失殆尽,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无复工迹象和预期。

(2)账务处理情况

由于弘润天源已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截至2021年底,经公司努力催收,相关资金占用等问题未能解决,且无复工迹象和预期。由于各方未达成一致,尚未对弘润天源进入清算。但基于其目前的经营现状及预期,2021年底,公司组织人员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理,清算其资产价值: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460.03万元;对预计不能使用且无回收价值的3,755.81万元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0.87万元;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无法盘查,亦闲置年

数较久,无法使用,沟通确认进行盘亏、报废处理,调整增加营业外支出2,814.94万元。经复核,如上所述,由于弘润天源已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经公司努力催收,相关资金占用等问题未能解决,且无复工迹象和预期,在2021年报列报时,公司已组织人员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理,并按清算价值列报。

(二)请结合收购弘润天源时业绩承诺、承诺期实际经营性净利润实现情况,说明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

1.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八菱科技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现金支付方式作价90,775.32万元收购弘润天源51%的股权。2019年5月28日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第九条业绩承诺的约定:王安祥承诺,本协议生效后,承诺在未来三年内(2019年-2021年),标的公司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若标的公司未能达到前述经营性净利润总额承诺的(以标的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经八菱科技同意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且该等审计报告应为标准审计报告),八菱科技应于前述事项发生后60天内,书面通知王安祥,王安祥应在收到八菱科技书面通知后60日内,按照补偿额=【(6亿元人民币-实际三年经营性净利润总额)×17.8/6×51%】向八菱科技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截至报告2021年末,上述三年的业绩承诺期间已届满,弘润天源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现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合计
净利润1,663.07-44,722.32-23,795.56-66,854.8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1,858.33-45,850.08-20,890.47-64,882.22
实现业绩承诺的比例3.10%-76.42%-34.82%-108.14%

3.业绩赔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内,弘润天源三年实际经营性净利润总额为-64,882.22万元,亏损的金额主要是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单纯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九条计算,王安祥应该向公司赔偿的金额为:

(60,0000-(-64,882.22))*17.8/6*51%=188,946.80万元,即王安祥应赔偿公司188,946.80万元。

鉴于计算的赔偿金额超过了公司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所支付的转让价款,且弘润天源三年累计的亏损金额主要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4,181.10万元全部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公司目前已经启动法律程序对该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追偿,出于合理性考虑,公司后续将结合王安祥是否归还占用资金、归还的占用资金金额大小、其偿债能力等因素与其协商业绩赔偿金额。届时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若经过双方协商,且经过审议程序批准后,最终确定的业绩赔偿金额可能会与上述计算的结果有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王安祥目前个人债务金额较大,上述资金占用追偿金额、业绩补偿金额及业绩补偿能否兑现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往来款及违规担保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5.42亿元,你公司已对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结合王安祥名下财产及执行情况,说明对上述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1.公司对王安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2020年8月,公司就海南弘天1.7亿元的担保损失资金起诉王安祥并申请对王安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查封了王安祥名下共20处房产,并冻结了王安祥名下持有的ST八菱及*ST绿景两支上市公司股票,但以上财产保全均为轮候查封、轮候冻结。

2.王安祥债务情况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王安祥涉及大量诉讼案件,债务巨大。王安祥作为被执行人的大量案件因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无法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王安祥早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因为大量案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而被限制高消费。

3.王安祥名下财产执行情况

截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前,王安祥持有的ST八菱的股票已经全部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王安祥并非*ST绿景的前十大股东,公司无法查询王安祥目前是否还持有*ST绿景的股票。但根据*ST绿景多次披露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由此可以判断,即使王安祥还持有部分*ST绿景的股票,其价值也较小。

王安祥债务巨大,其名下已知财产均已设置抵押或被法院查封、冻结,而且王安祥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其大量执行案件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无法执行而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综上,公司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履行偿还资金占用款项的承诺,并且采取了诉讼和财产保全措施,但仍未能收回任何款项。结合资金追偿情况及王安祥的偿债能力,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分别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2年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5.42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由于弘润天源持续处于停业状态,人员流失殆尽,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且无复工迹象和预期,基于谨慎性,本年末公司对其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并计提相应减值和损失,上述处理后,弘润天源资产余额为423.53万元。

经复核,由于弘润天源已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经公司协调催收,相关资金占用等问题未能解决,且无复工迹象和预期,在2021年报列报时,公司已组织人员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理,并按清算价值列报。

公司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履行偿还资金占用款项的承诺,并且采取了诉讼和财产保全措施,但仍未能收回任何款项。结合资金追偿情况及王安祥的偿债能力,公司对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5.42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坏账准备计提基于审慎性原则,具有合理性。

3、根据《年度报告》,恐龙项目一直处于停演状态,你公司应收印象恐龙的其他应收款账预计难以全部收回,且根据广西超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印象恐龙亏损情况出具的《坏账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超元税字[2022]第002号),你公司在本报告期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进行确认坏账损失17,624万元;印象恐龙将上述母公司确认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影响本期净利润为9,791万元。请你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适用准则、判断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该事项母公司的账务处理情况

上述坏账损失系印象恐龙处于停产、无经营性现金流入,预计无法收回,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即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该事项印象恐龙的账务处理情况

印象恐龙因考虑纳税申报需要,未审计时将该笔款项调整为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第四条规定:“(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

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将上述款项审计调整计入“资本公积”。经复核,印象恐龙上述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差异系公司年度报告P36、39页披露信息有误:

1、原文:考虑到印象恐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亏损幅度较大,恐龙项目从国家体育馆迁出后一直处于停演状态,桂林的演出剧场目前正由合作方建设,但至今未能建成,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母公司应收印象恐龙的其他应收款账预计难以全部收回,且根据广西超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印象恐龙亏损情况出具的《坏账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超元税字[2022]第002号),公司在本报告期对该部分账龄较长并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确认坏账损失17,623.71万元。印象恐龙将上述母公司确认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因此导致了本期净利润为9,791.15万元。更正为:考虑到印象恐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亏损幅度较大,恐龙项目从国家体育馆迁出后一直处于停演状态,桂林的演出剧场目前正由合作方建设,但至今未能建成,恐龙项目恢复演出的时间及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母公司应收印象恐龙的其他应收款账预计难以全部收回,且根据广西超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印象恐龙亏损情况出具的《坏账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超元税字[2022]第002号),公司在本报告期对该部分账龄较长并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坏账损失17,623.7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印象恐龙将上述母公司确认的坏账损失计入“资本公积”17,623.71万元。

2、列报的印象恐龙报表数据: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子公司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艺创作。许可项目:演出经纪。50,000,000.0071,016,307.78-131,375,074.810-61,153,565.7297,911,461.99

应更正为: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子公司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艺创作。许可项目:演出经纪。50,000,000.0071,016,307.78-131,375,074.810-61,153,565.72-78,325,606.63

4、根据《年度报告》,你公司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世泰”)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7万元;其中,你公司向全世泰采购商品金额为4,748万元,销售材料金额为2,817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全世泰对公司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公司对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2)2021年度,你公司向全世泰销售材料金额占该类交易的33.75%,且你公司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7.74%。请说明材料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对比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后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全世泰对公司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公司对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向全世泰采购金额为4,747.62万元,全世泰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 4,817.27万元,占其对外销售额的98.55%。全世泰是汽车塑料件的专业生产厂家,工艺先进,具有成熟的生产和管理经验,自2009年起至今一直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塑料件产品用于散热器和暖风机生产。公司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全世泰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全世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4.51%、13.81%、15.26%,销售净利率7.48%、8.20%、8.19%,从全世泰的经营结果来看,其亦有合理的商业利润。

经复核,公司与全世泰的上述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2021年度,你公司向全世泰销售材料金额占该类交易的33.75%,且你公司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7.74%。请说明材料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对比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对全世泰销售材料由上年度的3,182.35万元,下降到本年度的2,817.31万元,销售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由上年度的35.74%下降到本年度的34.07%。由于上游原材料涨价,公司材料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6.99%,其中全世泰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4.74%,其他客户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8.48%。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率
材料销售业务毛利率24.08%31.07%-6.99%
其中:全世泰材料销售毛利率23.71%28.45%-4.74%
其他客户材料销售毛利率24.34%32.82%-8.48%

本年度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上游原材料涨价。公司本年度材料销售中材料价格上涨情况如下:

元/kg

原材料类别2021年采购单价2020年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变动
塑料粒16.1412.3031.22%
铝材23.4617.4034.83%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本年度公司对全世泰的材料销售平均成本较上年度上升了

13.77%。因此,对全世泰的材料销售毛利下降,主要源于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上涨,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复核,公司与全世泰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上述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本年度,公司材料销售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上游原材料涨价导致。

本页无正文,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复》(大信备字[2022]第4-00028号)之签章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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