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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 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2、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以及我们的了解,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3、未发现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进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王文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朱桂龙、许年行、朱乾宇

日期: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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